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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2015-05-30李清林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5年2期
关键词:职能作用司法改革依法治国

李清林

内容提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基层检察院要围绕本级党委中心工作持续发力,通过执法办案和源头治理不断深化社会平安治理,不断促进反腐倡廉,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不断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断密切横向联系,不断壮大“两法衔接”和阳光检务平台,在互联互通互相监督中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 依法治国 司法改革 职能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总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作为基层院检察长,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同样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贯穿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围绕中心。要把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摆在案头,攥在手中。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各种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二是平安创建。结合域内实情,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特别是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黄赌毒、涉枪涉爆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对发生在人民内部的某些轻微刑事案件,宽严相济,检调对接,探索轻缓的处理办法,有效修复社会关系。

二、打造惩防体系,促进反腐倡廉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通过办案促进依法行政。在拍苍蝇打老虎的同时,调整办案结构,抓大案要案,查串案窝案。通过案件查处,指导和帮助域内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强化法治意识,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违法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形成“用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健康局面。二是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在打击行贿犯罪源头治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着力扩大查询覆盖面,提高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业务监管、信用管理、人事管理查询的比例,做到应查尽查,“非诚勿扰”,防止个别单位、个别人浑水摸鱼,“带病”加塞儿。制定相关的强制性法律规范,提高查询的约束力,对不主动查询的单位,预防部门可以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及时纠正,以保证法律监督的有效实施。

三、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司法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改革的号角。作为基层院,我们要与中央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一方面要围绕《决定》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向上级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另一方面要勇于创新,亮出自己的特色名片。一是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摸好底数,掌握情况,妥善解决混编、工勤人员占编等历史遗留问题,为正式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打好基础。二是试行干涉司法记录制度。按照四中全会的规定,先行先试,尝试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制度”,制定具体操作规则并逐步规范完善。三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为民执法、为民代言、提高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深入研究现有的法律规定,依据现行规定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研究公益诉讼的具体规则,积极查办生态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案件。同时抓紧时间储备人才、培训技能、为公益诉讼提供人才支撑。四是适度延伸检察触角。建立和完善巡回检察室,探索巡回检察、下访巡访、民生热线、检务进社区、法制宣传等新的工作方法,使检察工作贴近民生接触地气。

四、推进自身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检察队伍具有天然的法治素养,其执法办案本身,就是对法治体系维护的良好示范。作为基层检察院,一是聚焦“办案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用程序正义助推实体正义,确保每一起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二是优化检察职权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三是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查双箭齐发,用放大镜找瑕疵,用望远镜找盲区,做到全程监控,全域覆盖,把监督“监督者”的工作做好。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检察论坛”“自媒体微课堂”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的侦查、取证、举证、质证、辩论能力。五是加强诉讼监督。坚决打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现象,促进了公平执法,公正司法。

五、坚持法治思维,维护社会稳定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法律程序依法处理社会矛盾,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努力使整个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机制和氛围。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等制度,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按照“诉、访分离”原则,把涉检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救助工作。当前,特别要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例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教育宣传活动,主要是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普及金融知识,通过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这种犯罪。

六、对接“两法衔接”,突出监督重点

“两法衔接”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利用自身业务投射线长、点多面广的优势,扮演排头兵角色。一是扩面。打通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肠梗阻“,建立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的衔接平台,尤其要注意消灭特权死角,做到全通透,全覆盖。二是立制。建立完善的两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备案通报制度”、“咨询会商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工作举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抓点。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国土资源等领域内综合执法情况的监督,对已经发现的线索,一查到底,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全部进入司法程序,有效预防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及以罚代刑现象。

七、致力阳光检务,提高司法公信

全会提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层院要创新工作思路,既要让老载体焕发新生命,又要让新媒体迸发新活力。一是建好检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检务公开、案件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重大案件听证、来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让群众感觉到方便快捷。二是激活网络资源。开通门户网站,公开办结卷宗,即时受理群众控申举报,通过检务在线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涉检热点。三是开通绿色通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依法为律师阅卷、会见、取证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共同组成检务督察小组,听取工作汇报,视察办案专区,实现开门迎检。

八、加强横向联系,优化外部环境

要开展好检察工作,除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外,还需要得到有关机关、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即搞好横向关系的协调。横向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同公、法、司等机关的协调,既要坚持三角制衡的原则,又要注意协调配合,处理好“面子”和“里子”之间的关系。二是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主要是加强同税务、工商、纪检、监察、审计、质监、金融、药监、卫生、国土等行政执法执纪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反腐败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三是同经济管理部门和厂矿公司企业的协调,经常征求这些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取得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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