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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探析

2015-05-30邹薇薇

2015年49期
关键词:法人风险管理商业银行

邹薇薇

摘 要:随着国内银行的对外开放,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正逐渐加大,我国政府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应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督,使其满足内部控制要求,

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是一个具有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功能的有机运行机制,它涉及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

关键词:地方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北京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起步较晚,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严格来讲我国银行在内部控制和经营模式等多方面,与现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案件不容易发生,所以那个阶段并没有什么对内部控制的需求。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当局先后颁布《进一步加强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和管理的若干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以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其次,由于商业银行内部认识到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故银行内部的管理层通过制定内部控制的流程、措施和方案,进而促进商业银行的经济活动以健康的形式运行,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一、北京银行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1)信用风险管理。北京银行建立了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总分支三级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前中后台三道防线组成的信用风险治理结构,构建了信用风险管理限额体系、信用风险政策制度体系、信贷审批控制流程、风险评估及报告流程,持续推动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完善授信后管理体系,加大风险排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置能力。

(2)市场风险管理。北京银行有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组成的市场风险治理结构,建立了包括业务线、风险管理、财务和会计等部门的前、中、后台的一整套管理架构,履行了其市场风险管理职能,构建了市场风险限额结构体系及审批控制程序、市场风险报告和应急机制。

(3)流动性风险管理。北京银行建立了由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组成的流动性风险治理结构,负责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机制,通过流动性指标及流动性缺口测算进行流动性风险计量,通过压力测试分析承受流动性事件或流动性危机的能力,通过限额监控管理、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和报告机制。

二、北京银行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合理的原因。北京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虽然符合各种规定,但在在实际管理中,是存在许多操作问题的,比如,作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责任权利的设置上并不互相独立。换句话说监督方并不完全独立与决策方,甚至存在监事会成员同时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受制于董事会。这样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设置将很容易导致混乱,进而影响董事会和监事会正常职责的行使,最终影响整个功能的发挥。

2、规章制度缺乏执行力的原因。北京银行的规章制度缺乏执行力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在很多的内部规章制度的设立不谨慎,同时不符合全面性的要求,很多制度条款的论述都过于简单,导致操作性不强。例如,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很多只是停留在“勤勉尽责”、“诚信”这些模糊不明的描述上,有些甚至只能完全依靠工作人员自己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这样的规章制度缺乏执行力就很容易明白了,我們永远不能够使银行的内部管理仅依靠员工自身的自觉性。

同时,北京银行还缺乏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目前北京银行没有对违规违纪人员清晰明了的处罚条例,更无相应的执行主体。这样,其实是在激励与抑制两个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漏洞。例如,对信贷人员的放贷造成风险损失怎样处理就无相应规定,很多时候都以办理信用卡的数量来考核员工的和决定工资待遇,忽视客户带来的风险状况。最终可能导致风险变为现实,出现违规开户的现象。而对那些严格遵守风险管理规定,为银行持续性发展做考虑的员工,又没有相应的奖励制度,长此以往,好的氛围难以培养,对银行的发展有着不利的影响。

三、完善北京银行内部控制活动的相关措施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银行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同时也是建立合理内部控制体系第一步。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满足很多原则,并不是简单地达到法定原则就能形成合理健全的法人结构。现代经营模式的主要标志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那么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就是解决这种经营模式带来的代理问题。理论上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大特点,就是能够通过自身的运作机制达到内部机构互相制约的效果,进而有效制衡各部门,实现整个银行系统协调运转的目的。北京银行自身法人结构的设置存在漏洞和不足,为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应该一步步的理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管理层的关系,各自的职责权利划分必须清晰明了,实现各部门的明确分工,只有这样,才能各司其职,形成有效的相互制衡的网络,监督部门行使监督权利才能够得到强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与经营机构的协调运转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一步步的设置形成严密而清晰的管理网,这样治理北京银行才能高效,并且推动北京银行健康持久的发展。

2、完善和落实内部控制。北京银行现有运作模式的发展,使得配套的内控机制出现滞后,不相符合的现象,过于概括和简单化的设立内控制度,只能使其操作性不强,不具备实际的指导功能,完善北京银行的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意义。完善内部控制应该注意以下四个原则:

(1)全面性原则,这个原则需要设立的制度覆盖到银行各个业务环节,不可以留下漏洞点和真空点。(2)重要性原则,该项原则需要适当的突出对重要业务和重要环节的控制。(3)及时性原则,面对形势的变化以及银行业务的更新,内部控制制度也要及时的进行合理的配套更新,以能够应对新的形势。(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做到规范细致,任何银行员工都可以以此作为准则遵循,并且应该有相对的惩处条例,能够维护其权威性。

3、完善内部审计体系。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是前提,做到这一点之后,我们还应该确保制定的审计规划是规范可行的,依托这样的审计规划开展的工作才能具有足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还必须确保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加大其专业性的检查力度。

4、改进内控监督和评价工作。监督是内控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看作是对前期控制实施情况的一种监测,或者说反馈。针对它的特殊地位,该部门重要的监督岗位的聘任,可以采取定期的交流或设定任期期限的措施。只有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正确的,我们才可以借此发现内部控制运行机制中的漏洞不足,并针对性的进行改进,这也是风险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

对北京银行的内控来说,监督评价独立性的维护是很有必要的,现在的银行内部控制,也经常采取外部评价的手段,通过这种途径,可以使评价的整个过程更加客观,最后我们应该合理地利用科学的评价结果,完善整个内控机制。(作者单位: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汪叶斌,廖道亮.银行内部控制原理与评价[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20-30

[2] 安玉雪.基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对策探讨[J].特区经济,2012年2月:85-87

[3] 章铁生.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内部控制规范:国际实践与启示[J].会计研究,2007年第7期:29-35

[4] 蔡中.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J].经济师,2011年7期:20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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