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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自贸区的静态效应分析

2015-05-30任清雨

2015年49期

任清雨

摘 要: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的建立,促进了双方的经贸合作。本文运用巴拉萨模型、RCE指数工具分析了自《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签署以来,中国和巴基斯坦的静态经济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贸易创造;贸易转移;巴拉萨模型

作为南亚第一个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巴基斯坦和中国已经在投资、经贸以及经济技术等领域进行十分有效的交流合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效益。2003年11月3日,巴基斯坦和中国正式签订了《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2005年初,中国和巴基斯坦开始启动自贸区的“早期收获”谈判。2006年1月1日,中国和巴基斯坦开始实施自贸协定早期收获计划,规定从实施之日起分3次在2008年1月1日前相关产品降税为零。2006年11月24日,胡锦涛访问巴基斯坦期间,中国和巴基斯坦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2月21日,中国和巴基斯坦政府在武汉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

自贸区的建立,使两国相互进一步开放商品和服务市场,增进优势互补,为中巴两国创造更好的商品和服务合作和交流条件的同时提供了优惠待遇和市场准入机会。而双边贸易额更是从2001年的13.97亿美元到2012年首次突破120亿美元,2014年更是达到16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15.3%。

一、理论与模型

(一)贸易创造效应与贸易转移效应

主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包含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在维纳(Viner,1950)的经典著作《关税同盟问题》中首次提出了“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贸易创造是指关税同盟开始形成之后,贸易伙伴国与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或者采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就能够扩大贸易规模和提高福利水平;贸易转移则是指产品来源地变成成员国生产者,但其资源耗费较高,而非之前的资源耗费较低的非成员国生产者,这样的转移可能会降低同盟国的福利水平。所以,所有的贸易转移效应和贸易创造效应的差额就是关税同盟产生的总体效果。如果贸易创造效应小于贸易转移效应,则该关税同盟就是不利的;反之则是有利的。

(二)巴拉萨模型

巴拉萨模型的基本假设是区域贸易合作是引起GDP与进口关系的需求收入弹性变化的唯一原因。在进行区域贸易合作后,总贸易转移会引起域外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减少,而总贸易创造则引起域内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加。巴拉萨模型的基本方程表示为:

其中RCArk代表r国在k类商品或服务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Xrk是r国的k类商品或服务的出口额,r国的商品或服务出口总量用Xr表示,k类商品或服务的世界总出口额用Wk表示,W则表示总的商品或服务的世界总出口额。

RCA指数能够较为准确的比较贸易国间的产品的竞争力大小及其变化情况:当RCArk>1时,说明竞争力较强;反之则竞争力较弱。当一国某种产品或服务RCArk>1,而另一国的RCArk<1时,表示在该种产品或服务上两国之间具有互补性;当一国的某种产品或服务的RCArk指数大于1同时另一国的该指数也大于1时,说明在该种产品或服务上两国之间是具有出口竞争关系的;反之则说明两国生产该种产品或服务的部门都不是本国的优势产业,没有明显的互补性或者竞争性。

二、实证验证

(一)基于巴拉萨模型的实证验证

为了方便研究中巴自贸协定的静态效应,本文适当的修改了巴拉萨模型,即引入一个虚拟变量。中巴自贸协定实施之前和之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可以用以下模型进行计算:

lnMr=a+blnYr+c(DlnYr)+μ(2-1)

其中D是新引入的虚拟变量,实施自贸协定之前和之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分别用b和b+c来表示,c表示实施自贸协定前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之差。c>0说明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是增加的;反之则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是减少的。本文以2007年作为一个分界点,2001-2006年,D=0;2007-2013年,D=1。

用Eviews5.0软件对相关关数据进行回归之后发现,每个回归方程的各个系数的符号不仅满足了理论而且拟合程度很高。从结果来看,两国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在自贸协定实施前后变化都不明显,说明中巴自贸区的建立所产生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都不明显。

(二)从贸易互补角度对回归结果的验证与分析

本文为了考证中巴两国的贸易互补性,进一步使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比分析了中国和巴基斯坦总的商品和服务相关产业的比较优势。本文商品贸易数据来源于UNCTAD,并采用联合国的标准国际贸易分类标准(SITC Rev.3)对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商品出口类型进行分類;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修订第4版对世界总出口商品进行分类。服务贸易的数据来源于WTO和UNCTAD,并使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和BPM5将数据分为11种类型。

在商品贸易方面,计算结果说明中国和巴基斯坦在商品出口方面更多的具有竞争性。而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和巴基斯坦既有互补性又有竞争性。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发现,虽然中巴贸易发展迅速,然而双方的经贸关系仍然处于较低水平阶段。主要原因有:首先,尽管中国是巴基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但巴基斯坦的贸易额对中国而言却太小。巴市场规模狭小,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范围也很有限,巴对中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大,所以中国长期以来对巴始终保持着贸易顺差。其次,巴从中进口最多的是军事用品,中从巴出口最多的则是纺织品和矿产品。而在两国资源匮乏的原油方面,两国均需求量大却无法满足彼此;而巴民众所需要的日常耐用品,中国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再次,巴基础设施总体上仍然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巴双边贸易。同时巴基斯坦国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巴基斯坦政府的腐败和无能导致其同各恐怖组织的谈判屡次失败告终,不仅导致巴基斯坦国内民众伤亡惨重,而且严重威胁中国在巴企业及劳务人员的安全。鉴于以上问题,中巴应在坚持双方友好的基础上,不断推进自贸区建设。(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张婕、许振燕.CEPA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的实证分析[J].亚太经济,2007(1):77-81.

[2] 叶海林.身份认同与国家构建:巴基斯坦安全困境的又一视角[A].陈利君.南亚报告2012~2013[M].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

[3] 文富德.论中巴经济贸易合作的发展前景[J].南亚研究季刊,2007(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