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的金融消费
2015-05-28牧风林莉丽潘筠
检察风云 2015年7期
牧风+林莉丽+潘筠
近年来,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产品创新化和金融交易密集化的“三化”特点,金融消费已经进入了大众的日常生活。为了使自己的资产保值增值,以防因通胀而“自动缩水”,广大金融消费者不遗余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投资理财,这也给了欺诈者可乘之机。
其中,有些犯罪分子来自民间,为了筹集到资金,虚构蓝图,夸大实力,再以高利率回报作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而有些则来自正规(或大牌)的金融机构内部,他们能更好地取信于投资者,并且因信息不对称,往往虚晃两招,就能让投资者上当,防不胜防。
“保险”,也不保险
项华就是这样一个来自正规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他利用保险公司管理漏洞,分多次冒用客户名义申请领取保险费并占为己有。
2008年,许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项华投保了一款投资型保险,保费总计210万元。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该保险带有投资性质,客户可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买卖操作,也可提前提取个人账户里的现金。考虑到自己是长期投资,投保后许女士也没把保险的事情放在心上,也从未收到过保险公司的账单。
直至今年2月,当许女士再次查询自己的保险帐户时突然发现,有人已提前支取过账户里的钱。她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质疑,保险公司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许女士的保险账户曾在2008年至2010年间,分八次提前领取保险金80多万元,并且在2008年4月办理了联系资料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地址正是当初为许女士办理投保手续的代理人项华的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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