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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的叔叔于勒》多重叙述视角的转换

2015-05-26史培民陈静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我的叔叔于勒于勒叙述者

史培民++陈静

在中学语文教学解读一直相对沉寂的时期,我国的文学理论却有着巨大的进展,有学者指出,“中学语文教材的编写和文本分析的知识框架落后于文学理论界20年”。王荣生教授也认为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界远离语文课程与教学的研究,对我国的语文课程与教学造成了伤害。在中小学语文的教学中,小说教学,往往除了拧干了的小说三要素以外,已没有什么要讲的内容,学生对语文课也越来越提不起兴趣。

首都师大附中的李卫东老师也提出,“再编排《我的叔叔于勒》一课时,能否在教材助读系统中引入些与解读本文有关的叙述学方面的知识”[1]。在文学研究领域中,叙事学是比较成熟的学科,叙事学理论进入中学小说教学是有典型意义的,尤其是“叙述者”、“叙述视角”等新知识为小说的解读开辟了新的视野。

莫泊桑是世界级的短篇小说大师,可以说对短篇小说技艺的掌握达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地步,他大大提高了小说叙述艺术的水平。《我的叔叔于勒》就显示着独特的叙述艺术魅力。小说就是讲故事,正如小说家詹姆斯所说的那样“讲述一个故事至少有五百种方式”,选用不同的视角,故事讲述的效果就会大相径庭。珀西·勒伯克先生说:“在写小说的技巧方面,我认为整个复杂的方法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叙事的角度问题——这就是叙述者和故事之间的关系问题。”叙述者和被叙述的故事之间的关系,就是叙述的角度,即叙述视角。

新课程标准对于初中学段小说的阅读目标,在前三个学段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能够区分写实作品和虚构作品”[2]。小说这种叙事文学就是用话语来虚构艺术世界,小说的本质是叙述和虚构。但从目前的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看,南京师范大学的何平教授认为,小说教学“最大的问题首先是忽视小说虚构的文体规定性,混淆‘真实作者、‘隐含作者和‘叙述者几个关键的叙述学概念。这种混淆使中学语文教学在小说文本的理解上长期停留在比较粗放的层面上。而事实上,‘真实作者、‘隐含作者和‘叙述者处在不同叙述交流层次之上,将它们作适当的界分是对小说进行文本解读的基础”[3]。何平教授认为中学语文教材中选取的外国小说多是来自现实主义作家,在一定程度上,“真实作者”和“隐含作者”往往出现了重叠的现象,这就使得教学者很难意识到它们之间的差异。一般来说,由于对二者的重叠不加以区分,不会影响对文本的解读。但是,如果将“真实作者”、“隐含作者”与“叙述者”搞混就值得注意了。叙事学将小说视为叙述和虚构行为的成果,尤其是对于第一人称“我”作为“叙述者”参与到故事的文本中这样的小说,教师更应该区分清楚想象的虚构世界和现实世界。只有真的有了小说是“叙述和虚构”的意识,才会在阅读视野中有了“叙述者”的问题:这个故事是由谁来讲述的?正如每一个文本中都存在着一个属于该文本的“隐含作者”,“叙述者”所涉及的是一个具体的文本是“谁在说”的问题,它是“真实作者”假想虚构出来预设了“看”的位置和角度来“说”故事的文本参与者。

叙述者的具体区分比较复杂,谭君强教授在总结西方叙述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叙述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简单的区分,比较适合运用到中学语文教学中去。谭君强教授在《叙事理论与审美文化》一书中指出:“根据叙述者相对于故事的位置或者叙述层次,以及叙述者是否参与到故事以及参与故事的程度,可以区分为故事外叙述者/非人物叙述者,与故事内人物叙述者/人物叙述者;根据叙述者与隐含作者的关系,可以区分为可信的叙述者与不可信的叙述者。”[4]“‘故事外叙述者/非人物叙述者是指一个处于其所叙述的故事‘上面或高于这个故事层次的叙述者,‘故事内人物叙述者/人物叙述者则是指‘叙述者处于所讲述的故事层次,并且是这个故事层次中的一个人物”[3]。谭君强指出:“故事内叙述者不仅承担着叙述的任务,他或她同时也是讲述的情境与事件中的一个人物,既以一个人物的身份活动,也与故事中的其他人物形成交流。”[6]

《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在选入初中语文教材时进行了删改,删去了原文的开头和结尾。人教版课后的研讨与练习提到下面这个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

“这篇小说在选作课文时,删去了开头和结尾两部分,现照录如下。和同学们讨论一下,保留与删去这一头一尾,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原文开头是:

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乞讨小钱,我的同伴若瑟夫·达佛朗司竟给了他五法郎的一个银币。我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对我说:

这个穷汉使我回想起一桩故事,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的,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原文结尾是: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

以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7]

目前选入中学语文教材的课文都经过了一些删改,有些是考虑到政治和道德等的禁忌,有些则是出于篇幅的考虑。但《我的叔叔于勒》一课的删改使小说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删改前,《我的叔叔于勒》是一个故事套故事的叙述结构。删改后,从“叙述者”的角度看,《我的叔叔于勒》由“故事外叙述者/非人物叙述者”变为了“故事内人物叙述者/人物叙述者”。这样课文节选部分的叙述者就只能由未成年的若瑟夫一人承担,由他来讲述“于勒叔叔”的故事,读者也只能跟随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听他讲述故事。由于故事叙述者变得单一,因而叙述的角度也缺乏变换。

从原文的开头可以看出,小说是由“我”的视角来讲故事的,“我”因为看到同伴若瑟夫给了一个白胡子穷老头五法郎的银币,觉得很奇怪,于是引出若瑟夫讲的故事来。之后小说是以“若瑟夫”的视角来讲故事的,但课文节选部分的叙述视角却不是成年的若瑟夫,而是回忆中的未成年的小若瑟夫——“我”、于勒的侄子,这是小说主要的叙述视角,小说结尾又转回到成年若瑟夫的叙述视角。删去了原文的开头和结尾,使这篇小说的叙事艺术大打折扣,也使得小说的解读变得平庸化和单一化。

何平教授也特别强调了教学中要注意第一人称“人物——聚焦者”所讲述的故事。《我的叔叔于勒》就是这样的文章,小说回忆的是多年以前的往事,小说中出现了两个自我———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即成人叙述者和儿童叙述者的双重视角交替使用,“可以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知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的对比”[8]。

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开篇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小说的开篇就像开始进攻那样,觉得有必要充分展现自己的能量。开始写小说就仿佛进入另外一个世界,进入一个有着自己独特的物理性能、感知性能和逻辑规律的世界。”[9]《我的叔叔于勒》的开篇和结尾也显示作者驾驭小说这种叙事艺术的功力,整篇小说的结构是首尾相衔、浑然一体的,去掉了原文的开头和结尾,就破坏了小说的完整性和艺术性,也使小说缺少了原有的更为深刻的意蕴。

《教师与教学用书》提供的答案: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小说叙事手法的效果。保留开头和结尾,能使小说以故事叙述人的角度述说,故事套故事,增加可信度。可以使读者对人物心理有进一步的了解。删去开头和结尾,能使小说情节线索清晰,不枝不蔓,主要人物关系表现得更清楚。这种说法仔细想来不能令人满意。删去了开头和结尾,使得小说的解读变得单一,失去了从多个层面进行解读的土壤。由此看来,在小说选入语文教材的时候,建议编者不要随便对文章进行删改,要保留小说的原貌。只有如此,读者才可能体会到小说家在作品中所蕴含的丰富意蕴。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十分娴熟地运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他的作品中有一类小说就是运用如《我的叔叔于勒》的叙述方式,叙述者碰到了自己的一个朋友,将自己过去的往事讲给他听,结尾又回到了开头的场面。莫泊桑认为,亲口叙述故事能得到直接感动人的效果,这是用第三人称写作的短篇所做不到的。因而在这样的短篇结尾,文中的听故事者往往会泪如雨下或捧腹大笑。《我的叔叔于勒》叙述视角的多重转换,使小说的叙述层面不再单一,使读者能够跟随它去更深入地认识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从而给小说的解读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多重意蕴。

注释:

[1]李卫东.“知识”何为?——以《我的叔叔于勒》为例[J].中学语文教学,2007,(10).

[2]郑国民.语文课程改革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68.

[3]何平.初中语文教材叙述者和叙述聚焦例举[J].语文教学通讯,2009,(11).

[4]谭君强.叙事理论与审美文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59.

[5]谭君强.叙事理论与审美文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61.

[6]同上.

[7]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87.

[8]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6-80.

[9]伊塔洛·卡尔维诺.美国讲稿[M].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8:138.

(史培民 陈静 三门峡市实验中学 4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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