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与平衡
2015-05-22王玲
卷宗 2015年2期
摘 要:隐私权与新闻自由都是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与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人物作为隐私权的特殊主体,其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日益显现。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源于其内在和外在两方面不可调和的矛盾,本文通过对两种权利冲突成因的研究,提出了平衡两种权利冲突的构想。
关键词:公众人物隐私权;新闻自由;权利冲突;平衡构想
1 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概述
1.1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概念和范围
公众人物隐私权是公众人物所享有的,对与社会公共利益或民众合理兴趣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行为和私人空间进行自由支配并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具体而言,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信息方面,主要是不愿为外人公开的居住条件、身体上生理或心理状况、社会关系等信息。二是私人行为方面,主要是具有私人专属性且与所从事的职业完全无关的活动,比如私人旅游。三是私人空间方面,主要是指身体隐秘部位、个人生活习惯、消费习惯等个人物质领域及其个人日记、通信等精神领域的空间。
1.2 新闻自由的概念和价值
1.新闻自由的含义。
新闻自由是指公民和新闻传播媒体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搜集、采访、写作、传递、发表、印制、发行、获知新闻或其他作品的自主性状态。
2.新闻自由的价值。
(1)制约公共权力,健全民主法制。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监督政府公权力的行使,促使其沿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方向良性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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