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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被判无期 风华青年蒙冤入狱20年

2015-05-20高山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5年3期
关键词:高级人民法院证言黄家

高山

从青年到中年,海口市市民黄家光因被人诬陷卷入一场故意杀人案,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20年时光。2014年9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能有这一天,黄家光说是因为他在狱中获知了一个重大信息,预感到自己有希望了并为之做出努力。

被人诬陷,无辜青年被拘

1994年7月5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海南省琼山市东山镇(现海口市琼山区东山镇)新岭冲村一群年轻人的命运。

1994年春节期间,东山镇城西管区新岭冲村村民与哩敢村村民因琐事结怨,新岭冲村村民黄家鹏的胞兄曾被哩敢村人黄恒勇等人殴打。黄恒勇平素在乡里横行霸道,口碑极差。同年7月5日下午,黄恒勇及其朋友王文童路经新岭冲村时,新岭冲村村民黄家鹏等人手持刀剑、锄头、木棍追打黄恒勇,并在美文坡村黄举石家用乱棍将其打死。

这一天,24岁的黄家光在澄迈县永发镇打小工。

第二天,黄家光听说此事后,因担心家人,就回家去看看。父亲黄举志看他回来,跟他说:“村里年轻人都跑了,你回来做什么?”“不关我的事,我担心什么?”黄家光说。然而,这起不关黄家光的命案,却成了改变黄家光命运的开始。

黄家光回忆,1996年春节刚过,他在菜市场卖菜时被几名民警抓住。“那天是下午,他们把我抓到派出所后,问我认不认识黄家鹏等人,让我带路去抓人。我没同意,他们就打我,我只好带他们去。”黄家光说,虽抓人无果,但黄家鹏却因此对他怀恨在心。

1996年端午节,黄家光被抓。他遭人举报,说其参与了1994年的杀人案。

黄家英和黄举山是黄家光的工友,他们清楚地记得,案发当天黄家光跟他们一起在搞装修,多人可证明。“那时,我的孩子还没长大,现在孙子都上幼儿园了。”回忆往事,黄家英很感慨。黄家英想不通为何黄家光会涉案,更想不通为何黄家光自己居然也承认了。

“我遭到刑讯逼供,忍不住就按了手印。”对此,黄家光说。

1996年6月21日,黄家光被琼山市公安局收容审查,至1996年11月21日取保候审,黄家光被收容审查153天。他按下的手印,为紧接而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虚假证言,无罪被判无期

把黄家光送进监狱的,是几份证言。

1997年6月7日,打死黄恒勇案犯之一的黄家鹏被抓获。审讯中,黄家鹏一口咬定黄家光参与了追杀黄恒勇并写出证言。1999年,涉案的黄世胜也写了证言,证明黄家光参与了此案。作为现场目击证人,美文坡村黄举石的证言也称黄家光在事发现场。这几份证言成了法院判决的依据。

海南省中院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没有辩护人的黄家光辩称黄恒勇被打死时自己在外打工,但法院一审判决黄家光无期徒刑。黄家光不服判决进行上诉,但二审做出维持原判裁定。

一审判决认为,黄家光参与杀人,不仅有被告人本人在侦查阶段的多次供述,而且有同案人黄家鹏、黄世胜的多次供认以及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所证实。

黄家光说,自己吃尽了此前按下的那个手印的苦头。“他们审问我8次,说我之前已经承认了,现在不承认就打到我承认。我只好任由他们怎么样了。”黄家光说。

黄家光还提到一个细节。在被从看守所带出来上法庭之前,他看到了黄家鹏和黄世胜两人。“我跟他们说:‘之前你们说我参与了,我原谅你们,但如果出庭你们还说谎话,我一辈子不原谅你们。他们听了点点头。”黄家光说。后来,他们在法庭上还是咬定他参与了。

黄家光的父亲黄举志再次看到黄家光时,是在三亚监狱。

“我跟老爸說,儿子对不住你,是被打得忍受不住才被迫承认的。”黄家光回忆说。

“我要替你去申诉。”黄举志背着这句承诺,走过了人生最后的十多年。

一沓沓为黄家光申冤的材料记录了黄举志和大儿子黄家达为黄家光申冤的坎坷。“往返海口多少次已经记不清楚了,每次交完材料后大多是石沉大海。”黄家达说。此时,黄家光在监狱做的事情只有一件:不服判,拒绝劳改。

不停抗争,引发多方关注

监狱民警看到黄家光一直在抗争,便去向同案犯黄家鹏了解情况,揭开了伪证的面纱。

2002年,黄家鹏出具证明,承认自己做的是虚假证言。2003年、2005年,黄家鹏又出具了类似的证明,为自己的行为忏悔。

黄世胜也表示自己原来的供词是在逼供、诱供之下所作;目击证人黄举石则称把“狗光”(黄家鹏的小名)误认为是黄家光的小名,所以才导致误会。

2004年7月29日,三亚监狱出具了一份《关于提请对罪犯黄家光杀人案复查的函》。函件称:该案犯投牢后,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向政法机关申诉,其申诉理由为案发时他不在现场;其同案犯黄家鹏也出具证明,证实当时出于怨恨黄家光才与黄世胜一起串供,咬定黄家光参与杀人;现该犯眼看申诉无望,且认为有些证人已相继亡故,再等下去恐怕就没有人为他做证了,因此情绪十分低落,有自杀的念头。

2005年9月,同案的另四名案犯归案,他们均供述黄家光未参与该案。

2005年,黄家光的遭遇相继被海南媒体报道,媒体为黄家光喊冤。当年年底,《海南特区报》记者凌利生接到领导转交的一封书信,是黄家光想尽一切办法从三亚监狱寄出来的信。黄家光诉说了他在1994年7月发生的黄某某被殴打致死案中遭到警方刑讯逼供、蒙冤入狱、被判无期以致家破人亡的事,请求《海南特区报》派记者调查,帮他洗雪沉冤,重获人生。如果不办,这封求助信将成为遗书。

凌利生想办法查阅了此案的所有审讯材料,发现案子的证据链确实存在问题。于是,凌利生到三亚监狱暗访,见到了黄家光。黄家光向他讲述了含冤的经过。随后,他见到了同案的黄家鹏。黄家鹏说2002年时,他就良心发现,向检察机关汇报了黄家光被冤的事。

2005年11月11日,凌利生写的文章在《海南特区报》上连续刊登了3个整版,披露了黄家光被冤的事实,希望司法机关重审此案。随后,中央电视台也跟进报道。随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复查该案。2006年,海南省人大代表建议关注该案。

2007年,检察院复查后决定对该案不予抗诉,理由是:申诉人及其父亲黄举志提供的证明其无罪的证据材料来源不合法,内容缺乏客观真实性,相互之间不能印证,缺乏紧密的内在联系,不能证实原裁判确有错误。原来,黄举志救子心切,伪造了几位没能找到的证人的手印。

“得到此结果,我脑袋嗡嗡响,要撞墙,是狱友拉住了我。”黄家光说。那段时间,他的心情跌到了谷底,多次自杀未遂。

无罪获释,法院做出赔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黄家光放弃了轻生的想法,开始服从劳改。

2013年年初,喜欢看新闻的黄家光从电视上看到各种反腐的新闻,也反复听到依法治國这样的字眼,预感到自己有了希望。于是,他马上打电话给哥哥让他帮忙寄材料。

与之前材料石沉大海不同,这次,黄家光的预感得到了回应。他说:“那天我正在看报纸,一位检察系统的领导到监狱找我。我很兴奋,对他说我没杀人,他说会帮我研究。”

2013年10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人对黄家光进行了审问。“她对案件比我还熟悉,证人名字、谁办的案都能讲出来,说他们已经调查研究10个月了。问完话,她让我放心,说他们已经调查了,目前正在走程序,让我再等等。我连连说谢谢。她说‘你不用谢我,应该是我们向你道歉。”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黄家光仍觉得不可思议。

律师刘晰的援助也让黄家光很感动。2005年,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接到黄家光的求助信后,与黄家光签订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其申诉的协议。此后多年,负责该案的律师一直为此案奔波。“多年来,他们为我东奔西跑取证,免费为我提供援助。”黄家光动容地说,“那个律师一分钱没有收,每次去监狱看我,还要拿钱给我当生活费,这种好人去哪里找啊!”

2014年8月20日,该案再审。出庭检察员的意见是:原判认定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有新的证据证明黄家光参与作案的认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4年9月2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判决书最后的“黄家光无罪”几个字,让黄家光一家苦等了十多年。

现在,黄家光回到了老家东山镇新岭冲村的家中,但却永远见不到父亲黄举志了。2013年10月,黄举志意外摔断了左手,卧病在床,天天挂念狱中的儿子,茶饭不思,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因此案,黄家光也失去了他最心爱的女友陈梦。黄家光的女朋友陈梦是他1993年在永发镇打工时认识的,两人感情很好。1996年,黄家光被收容审查,吓坏了这位农村姑娘。但陈梦并没有离开黄家光,而是一直陪伴着他,两人一度谈婚论嫁。后来,黄家光被判无期徒刑,彻底击溃了陈梦。此后的十多年,黄家光再也没有女友的消息。

2014年10月30日,黄家光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协议》称:黄家光共计被无罪羁押614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黄家光的申请依法及时向财政部门提请支付两项赔偿金(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604255.65元。

2014年年底的一天,黄家光在老家一个茶店看到曾做证说他参与案件的黄世胜。黄世胜向黄家光表达了歉意。黄家光原谅了他,表示现在再说对不起已经没有意义了,以后不要再做伤天害理的事。

黄家光再审无罪赔偿案是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第一例自赔案件,在政法系统产生了巨大震动。“当时将黄家光案定性为故意杀人案,是黄家光个人的悲剧,也是海南政法系统有失公信的一个错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总结错案原因及教训时指出,由于黄家光被牵涉进两村集体械斗,涉案人员众多,公安机关破案有难度,但同时也存在失误:一是追逃不及时,1994年案发,1996年至1998年期间黄家光先后三次被抓,另外两名同案犯是案发后5年才到案,其余同案犯均是在2005年才抓捕归案的;二是办案不规范,接警记录、立案和破案材料缺失;三是取证不及时,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不重视、不收集;四是口供定案,黄家光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证据主要是口供,后期证据变化也主要是口供变化,导致错案。

另外,一审开庭前,黄家光说没钱请律师。但根据罪行,黄家光属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根据当时的司法解释,法院应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法院却没有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没能保护好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以上问题,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也存在态度不够认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于黄家光申诉的处理上。黄家光服刑后一直申诉。2007年1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驳回了黄家光的申诉。法院也曾两次收到黄家光的申诉函,但在审查过程中对证据审查不仔细,用来认作定案依据的证据是一、二审期间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

目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启动“黄家光案回头看”程序。“待我们把责任厘清,肯定要追责。以儆效尤,杜绝此类案件再发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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