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研究
2015-05-13任宏宇
卷宗 2015年3期
关键词:队伍建设
任宏宇
摘 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一要求的提出,给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主责主业,同时也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定位、目标、创新、作风四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队伍建设
1 “三转”要求的提出,给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1.1 转职能,正本清源归主业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这一论断的提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工作做出了精准定位: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回归主责,由主管部门承担起自身的管理、监督责任。二是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正确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三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工作切入点从参与生产经营具体业务、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转变到执纪问责和惩治腐败上来。
1.2 转方式,吐故纳新焕生机
转方式就是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更加紧密地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改变以往单一的现场督查方式,畅通电话、网络、信箱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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