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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土地流转情况、问题和建议
——以北里自沽村为例

2015-05-09庞景河

天津经济 2015年4期
关键词:农户土地

◎文/庞景河 李 皎 王 冉

宝坻区土地流转情况、问题和建议
——以北里自沽村为例

◎文/庞景河 李 皎 王 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改革做出重要诠释,提出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要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本文分析了北里自沽村土地流转现状,归纳出八大流转特征,并提出希冀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为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提供参考,以便促进土地流转走向正规、健康的发展道路。

土地流转;问题;建议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天津调查总队关于开展千村调查的统一部署,为深入了解基层,根据宝坻区的实际情况,我们选取了国家住户调查网点之一的北里自沽村,对该调查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重点调研了土地流转情况。

一、调查村基本情况

北里自沽村隶属于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位于宝坻区的东南部,常住户428户,其中农业424户;常住人口1512人,其中农业人口1428人,占94.4%。

2013年北里自沽村集体收入为356万元,比2012年增长13.0%。集体收入全部为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中一半左右为土地流转收入。该村土地流转收入占比较大,主要原因一是该村地处宝坻东南部的大洼地区,土地多为粘质土,同时水资源充沛,非常适宜水稻的种植;二是耕地资源丰富,北里自沽村人均耕地4.9亩,而宝坻全区为2.1亩,一些村只有1亩左右。

北里自沽村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013年村集体支出的334万元中,公共福利支出152万元,占45.5%;支农支出182万元,占54.5%,比公共福利支出高9个百分点。在支农支出中,村集体为非承包地无偿提供水电,全年农业用水电费57万元,占支农支出的31.3%;人工费39万元,占21.4%;农业机械作业费37万元,占20.3%(见表1)。

二、调查村土地流转情况

由于土地较多,土质等自然资源适宜农作物种植,北里自沽村流转土地较多,全村7023亩耕地中,集体统一流转的为1560亩,占22.2%,如果加上个人用于流转的土地,这一比例会更高。

为进一步了解土地流转的详细情况,我们抽取了北里自沽村10个调查户,分别为耕地租出的3户、耕地租用的3户、没有耕地流转的4户,并根据三种调查户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了调查问卷,组织了现场调查,了解了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

(一)土地基本在村内流转,渠道较少

调查显示,北里自沽村土地流转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村内部流转特征明显。村集体1560亩流转土地由14户租用,其中本村住户13户,占92.9%。土地来源分为两类:一类为村集体用地,来自村委;另一类为亲朋之间出租、租用土地。其他如农民合作组织、公司企业等服务于土地流转的渠道尚未建立。

表1 调查村基本情况

(二)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

从土地租出方来看,3户调查户租出面积依次为32亩、22亩和19亩,3户的自有土地全部租出,没有留存。从土地租用方来看,3户调查户租用面积依次为50亩、550亩和631亩,土地流转规模比较大(见表2)。

(三)部分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

根据调查情况,北里自沽村土地流转合同主要有两种:一种为书面协议,是经过公证的正式协议,合同比较规范,全部为村集体流转土地使用。这些土地都通过公开招标竞得土地,流程一般为村委会协商制定方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公平竞价、出价高者签订租用协议。另一种是口头约定,这些土地都是从亲朋手中租用或者出租给亲朋的,相互间较为信任,因此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约定;村委会一般不参与亲朋间土地流转,相比书面协议,这种口头约定的方式不规范,没有法律保障,而且随意性、变动性都比较大。

表2 调查户收入情况

(四)土地流转协议期限短

调查结果显示,村集体流转土地的租用年限均为1年,而租用(出租给)亲朋的土地年限不确定,由双方协商决定。北里自沽村每三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亲朋间的土地流转约定年限一般为三年或者少于三年。总体上看,土地流转协议年限偏短。

(五)流转土地价格持续上涨

调查中了解到,2010年至2014年五年间,土地流转价格大体呈持续增长态势,由600元左右提高到1000元左右。流转土地价格持续上涨,说明土地流转在规模化经营方面有优势,在提高土地租用户收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出租土地农民的收入,一举多得。

(六)流转土地种植投入成本相对较高

调查中,我们比较了租用户和自种户每亩耕地种植投入的成本。结果显示,租用土地(种植大户)的成本与自种户相比,在种子、化肥农药等项目上没有明显区别。由于村集体为农民自留地无偿提供水电支持,租用地比自种地多出了水电费支出;同时,由于租用户土地面积较大,农忙时需要雇人帮忙,人工费等支出还要多些。每亩种植成本种植大户比自种户平均多出100元左右(见表3)。

(七)土地流转对农户增收具有极大促进作用

在回答 “近五年的收入增长趋势”时,参与土地流转的6户中4户认为呈上升态势,而未参与土地流转的4户中仅1户认为呈上升态势。

将10个调查户2013年家庭人均收入进行比较,可以看出租用户最高,平均为14250元/人;其次为租出户,平均为13569元/人,没有土地流转的4户2013年人均收入8936元,不足租用户的2/3。可见土地流转为农户带来的收益不可小觑。

进一步分析,2013年收入中,种地收入土地租用户比重最高,达77.6%,没有土地流转的农户这一比例为49.3%。打工和经营收入土地租出户比重最高,为63.1%;其次为没有土地流转的农户,为44.2%;土地租用户这一比例为22.4%。土地租出户出租土地收入的比重为17.5%。

可以看出,土地流转对增加农户收入发挥巨大作用:种植大户将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增加了收入;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获得土地出租收益,同时解放了自身生产力,进行打工、经营等其他活动,进一步增加收入。这也是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家庭收入明显好于其他农户的主要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土地流转达到规模化才会发挥优势。对比10个调查户的家庭人均收入,土地租用面积仅50亩的农户排在第八位,而另两个土地租用户分别排在第一、三位。小面积租用土地对农户增收的效果有限。

(八)村委会在土地流转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参与土地流转的调查户反映,村委会在土地流转中起到了组织、协调等积极作用,负责协调土地分配、组织公开竞标、签订合同等事宜,维护了土地流转的秩序,促进了土地规模化发展。在对村干部形象测评时,有80%的农户认为村干部工作认真、关心群众;在对信任度测评时,一半的农户对村干部持有较高的信任度(见表4)。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改革做出重要诠释,提出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要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土地流转对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北里自沽村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目前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国家尽快完善体制机制、法律规章等相关体系,促进土地流转走向正规、健康的发展道路。

(一)协调好土地流转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关系

表3 调查户种植成本(元/亩)

表4 调查户对土地流转的意见

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对交易双方农户的增收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仍有大量农户未参与土地流转。除了一些农户其他增收途径有限等客观原因以外,土地流转意识不强是主要原因。调查中,4农户没有参加土地流转,主要是想自己种地以增加收入。

土地是农户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农民生活的最终保障,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强,“种田保粮”的心理非常可以理解。要想让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最关键的就是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协调好土地流转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关系,使农民可以放心地将自己的土地拿出来参与流转和经营。

(二)完善法律监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调查发现,农户个人间的土地流转行为随意性大,亲朋间的土地流转多为自发行为,均为口头协议,缺乏有效约束力;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合同虽为书面协议,但缺乏统一标准,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有关赔偿条款等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容易发生纠纷,在合同、手续、程序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使流转土地没有保障,流转双方都缺乏对土地稳定的预期,造成租出户不安心、租用户不放心的严重后果,致使土地流转隐患较多。因此,应尽快完善土地流转法律监管理体系。如: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使转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面积、期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租用户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降低其经营不善而带给农户的风险;在土地租用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用保证金,防止租出户单方面毁约,保证金由土地流转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土地流转合同期满后予以返还;等等。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三)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价格评估机制

调查中了解到,尽管北里自沽村存在大量土地流转现象,但当地并没有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仅限于承包、转包的方式,土地流转范围窄,产业化程度较低。而且流转的土地局限在本村,流转面积有限,是分散的流转模式,难以形成土地规模化经营利用,也不能有效促进合作社和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影响土地流转产业化规模的发展和壮大。土地价值评估机制尚未建立,村集体和村民自有土地价格按照竞拍或者协商方式进行评估,往往导致土地流转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土地价值,造成土地流转市场价格的混乱。

应在理顺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关系、完善法律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流转市场,进行土地价格评估,使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所参考,以进一步完善土地流通机制,引导土地健康流转。

(四)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

调查中,调查户反映2013年粮食产量低,价格不高,导致种植大户效益受到很大影响,极大影响了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热情和信心。这固然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有关,但与土地流转、农产品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缺乏有效引导和服务也不无关系。目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着信息不畅、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农户对市场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和有效应对。

为促进农业发展,国家出台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调查中10个调查户全部认为这些政策对土地流转具有促进作用,但如何有效发挥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议应在以下方面着力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是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使他们放心地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更充分、更深入地了解土地流转方面的知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地方政策带来的实惠。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财政和金融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并在项目、资金上给予专项扶持。

三是做好技术服务,促进产业链形成和发展,提高种植效益。要做好优秀种植技术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加强市场调研,做好信息管理、发布,指导土地流转农民搞好生产。同时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业加工企业,扩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发挥各类流通组织、营销贩运专业户的作用,及时把土地流转形成的大量农产品运销出去。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提高土地流转效益。

责任编辑:张丽恒

F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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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255-(2015)04-0030-04

庞景河(1966—),国家统计局宝坻调查队。邮编:301800

李 皎(1969—),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公司。邮编:100826

王 冉(1986—),国家统计局宝坻调查队。邮编: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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