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例探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
2015-05-08黄丹
西部金融 2015年3期
黄丹
摘 要:1996年我国接受IMF第八条款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作为资本项目的主要构成,一直是外汇局监管的重点。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外汇管理,实施的仍是相对较为严格的支付结汇制度。支付结汇制度对抑制非法资本流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长期看,其管理效果较为有限,也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企业真实自用的结汇需求。本文针对资本金结汇的制度沿革和现实情况,结合典型案例,尝试提出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的构想。
关键词: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案例
一、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现状
(一)资本金结汇管理政策的演变
自2001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经历了从外汇局逐笔审批到银行直接审核办理的变革。虽然监管方式从直接变为间接,但从严管控的原则始终未变。随着外商直接投资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流入压力的加大,资本金结汇监管更是呈现趋紧从严的态势。资本金结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监管结汇人民币资金的用途,要求只能用于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开支,而实践中最为有效的手段就是支付结汇制。
最早提出支付结汇制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并沿用至今。142号文提出,资本金结汇时企业应当提交支付命令函、结汇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前一笔资本金结汇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凭证、发票等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前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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