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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者:比竞争者 更可怕的商业物种

2015-05-05

销售与市场·渠道版 2015年4期
关键词:竞争者竞争优势

一个新的商业物种

过去,企业关注竞争者;现在,企业关注毁灭者。

原来是竞争者众多,企业成长的路上障碍重重;现在是毁灭者众多,企业成长的路上到处是地雷,一不小心就毁灭了。

什么是竞争者?在同一条路线上比赛,这是竞争者。

什么是毁灭者?在不同的路线上比赛,最后废掉了原来的比赛线路,这就是毁灭者。

竞争者,往往是等量的,显性的;毁灭者,往往是不等量的,微小的,隐性的。毁灭者之所以更可怕,就在于它不像竞争者那么引人关注。

在相对稳定的格局之下,危险主要来源于竞争者;在剧烈变化的时代,危险主要来源于毁灭者。

以往,无论是战略、战术、管理、营销,都是基于竞争的,是对环境研究和竞争对手研究的结果。竞争的基本思维就是“获得竞争优势”,可资利用的资源,不外乎是建立在资金、品牌、技术、管理和营销手段上的优势。

在竞争思维之下,建立了两种基本竞争思维:

一个是竞争优势的思维,意在利用一切资源强化竞争优势,制造竞争壁垒。世界500强,全球品牌TOP100,都是这种思维的表现;

另一个是定位思维。定位论之所以是伟大的营销思维,就在于它明知落后者很难建立竞争优势,于是要定位,或者区隔,或者站在成功者的对立面。总之,就是重新找个坐标,在人们心理上营造“第一”的感觉,然后说,你是可乐饮料第一,我是非可乐饮料第一,本质仍然是竞争优势思维。

中国式营销与上述两者均不同,它是在竞争优势和定位均难以成功,所有方面均处于劣势的情况下的“不对称竞争”,就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竞争优势者的节奏被打乱。当然,“不对称竞争”总体上也可以归类为竞争思维。

毁灭者初期往往另辟蹊径,根本不引起对手的注意,但却在不知不觉中颠覆了对手。比如,马云最初几乎不被所有传统的行业领袖所关注,更没有把他当作竞争者。然而,马云却是毁灭者,他让所有企业建立的竞争优势毁于一旦。

企业在竞争过程中不断积累资源,然而,毁灭者却能让资源瞬间归零,甚至没有反应和纠错的时间。

过去,竞争的主战场是行业领袖建立的跑道,其他企业也跑在这个跑道上,大家在同一条跑道上竞争,相互熟悉。现在,有人建立了新跑道,初期不引人关注,被边缘化。后来突然成为主跑道,原来的主跑道慢慢被抛弃了。

过去,我们讲创新是把双刃剑,是“创造性的毁灭”。过去更多看到了创造的一面,即创造一个新产品,增强了竞争优势。过去,创造的那个新产品,或许只是增加了一个单品而已,在整体竞争格局中无足轻重。现在的创造性毁灭,更多地在毁灭,不仅仅是创造一个单品,而是毁灭一个企业。因为过去的创造是有边界的创新,即使有创造,但孙悟空逃不过如来佛的手心;现在的创新是超越边界的创新,创造一个新企业,毁灭一个传统企业。

毁灭者的作用如同“炸弹”“地雷”,成本不高,但威力不小。

关注竞争,企业通常知道竞争对手是谁,通常会给予特殊的关注,或者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而毁灭者,却往往并没有被视为平等的对手,甚至不屑一顾。这就像埋在路上的“地雷”,并没有人留下地雷的标签。

谁来打败自己

在一个竞争者与毁灭者并存的年代,企业既要关注竞争者,更要关注毁灭者。

在一个埋伏了众多毁灭者的年代,企业必须关注“谁来打败自己”的话题。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答案,一个是新崛起的毁灭者打败自己;另一个是自己扮演毁灭者,自己打败自己。

别人打败自己是毁灭,自己打败自己是重生。

大象的倒下与蚂蚁的突变,表现为毁灭者打败自己太容易了,以往获得的竞争优势可以在瞬间被秒杀了。那么,企业能衍生出“自己打败自己”的功能吗?

20世纪的管理学,已经让企业发生了异化,其表现就是每个人变成高度专业分工里面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工序,根本不关注自己所做的工作,能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什么样的价值。

企业如同个人一样,有一种本能,即在现有系统内不断强化的本能。高度专业化的分工,又让这种本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于是,企业变成了一台高效运营的机器,每个岗位关注的都是效率,只有少数人关注方向。当所有岗位都关注效率时,少数人想改变方向也变得极其困难。

技术创新就面对着这样的难题。

技术创新有两个结果,一种是技术创新仅仅变成技术积累,在众多技术中增加一个新技术而已,这就是企业不断强化的本能;另一种是技术创新变成企业的新战略单元,创造打败自己的机会,或者说在别人打败自己前,自己打败自己,赢得重生。

技术创新如果不能变成新的战略经营单元,那么技术创新就有可能变成一大堆成本摆出的花架子。

那些已经倒下或陷入困境的企业,如柯达、诺基亚、摩托罗拉,简直就是死在技术堆里,或者说就是被大量的技术创新所埋葬。比如,我绝不相信诺基亚和摩托罗拉的技术能力不能支撑智能手机的研发。

同理,中国企业没有在智能手机领域缺位,为什么它们却在智能手机领域没有自己的位置呢?我只能说,这些企业在原有主业的经营能力足够强,但却缺乏通过技术创新催生新战略单元的能力。

上述企业所在的领域,都是产品迭代层出不穷的行业,不断发生颠覆性的技术和产品创新。企业不仅要在老产品上做好,更要不断生长出新的战略单元。否则,巨头的价值只不过是倒下的声音更响而已。

上述这些企业已经被收购了,并非它们的主营业务多么有吸引力,但是,它们堆积如山的专利还是很有用的。可以说,去掉了那些专利,它们百无一用。

拥有那么多专利,为什么还倒下了呢?因为这些专利并没有为经营服务。一个业界津津乐道的案例是,柯达发明了数码相机,但自己却被数码相机打败了。

柯达相机本来有机会自己打败自己,当这个机会丧失时,它只有被别人打败了。

中国人困惑的“科研成果锁在保险柜里”的现象,在跨国公司照样存在。技术创新如何变成新的战略经营单元,现在尤其重要。

当现代管理和组织体系让大企业变成一台效率机器时,大企业就很难诞生新的战略经营单元了:

第一,大企业所需要的战略单元,一定是能够与老战略单元等量的,然而,新的战略单元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第二,大企业研究趋势而不是机会,趋势是渐变的,机会有可能是突变的;趋势是清晰的,机会是不清晰的。在等待机会变成趋势的过程中,大企业往往丧失了时间窗口;

第三,大企业往往迷信实力,而在新战略单元里,实力可以快速补强。

鉴于大企业已经变成了一台效率机器,在原有的组织框架内打败自己很难。那么,企业就应该创造一种新的战略单元,创造“自己打败自己”的组织体系。任正非所称的“班长的战争”,张瑞敏所称的“每个人都是SBU”,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

在大企业中,创造新的战略经营单元,这是自己打败自己的前提条件和组织保障。这是最新的组织体系有别于传统组织体系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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