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社会自治:理念、逻辑与路径
2015-04-21夏志强郑雅庆
党政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环境问题
夏志强+郑雅庆
〔摘要〕环境治理所广泛遭遇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说明解决环境问题仅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力量还不够,还需要社会力量的加入。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环境问题社会自治是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加以考量的选项。在实践中,公民、社区、环保NGO等和企业社会主体在环境问题社会自治中已经逐步显现出了力量。当前,需加快环境问题的制度创新,完善环境自治法律体系;加大环境自治的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自治;政府要让渡部分环境治理权力,激发社会环境自治的活力;进一步提升环境自治主体的主体意识与治理能力,落实环境自治责任,并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区域环境治理机制,完善区域环境治理体系,促进环境“善治”。
〔关键词〕环境问题;社会自治;环保NGO
〔中图分类号〕D6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2-0097-06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历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开始面临前所未有的环境问题。严重的环境问题阻碍了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挑战。然而,环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在治理过程中却遭到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双重困境,说明解决环境问题,仅靠政府和市场的力量还不够,还需社会力量的加入。当今,我国的社会力量蓬勃兴起,社会自治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社会力量在治理环境问题中作用日渐突出,给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希望。依靠社会力量,实现环境问题社会自治成为了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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