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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调研与思考

2015-04-16省文改办调研组

群文天地 2015年2期
关键词:青海文化

省文改办调研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十二届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省文改办先后深入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有关国有文化企业,对我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近年来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检查。与此同时,又赴西藏、安徽、江苏等地学习考察,围绕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进行了解和交流,以期不断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一、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之前,基本完成既定的“八项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大之后,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特色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艺精品创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不断形成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和氛围。

(一)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实施。制定印发《青海省2014年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要点》《青海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先后召开省文化领域专项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全省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安排部署。第一批14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包括列入第二批改革任务的《雪莲》期刊)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青海日报社经省委研究,恢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发行体制改革。青海广播电视台进一步优化媒体资源配置,积极开展跨省合作,探索媒体融合发展之路,突破困境成效明显。西宁广播电视台组建成立,内部改革进展顺利。

(二)转制文化企业焕发新活力。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深入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艺术创作生产实现企业化运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2013年,演出1134场,营业收入1177.9万元,实现净利润220.8万元。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后经营业绩不断提高,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084万元,实现净利润1237万元,是2011年的两倍多(2011年为605万元)。省广电网络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改革,积极开展对外合作,继续巩固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推动数字化整体转换、省级光缆干线建设、城域网双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全年有线电视网络营业收入达到2.54亿元,实现净利润1889万元。省新华发行集团2014年销售收入2.3亿元(2005年不足1亿元),实现净利润611万元(2005年为负值)。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由1座影城发展为3座,同时整合全省影院资源,成立青海三江源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560万元,实现净利润117万元。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积极推动文化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先后4次清理、下放、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34项,其中,取消18,下放7项,承接文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项目8项,修改1项。截至目前,确认保留的省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审批事项34项。对经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公开,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

(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2008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0.57亿元,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文化进村入户、农(牧)家书屋、寺庙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等多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落实免费开放专项资金2.38亿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顺利推进,全省“三馆一站”全部免费开放,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力推进村村通(户户通)等工程建设,2013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6.44亿元(同比增加108.8%),完成村村通工程4.6万户(累计14.6万户),户户通工程8万户(累计50万户),均提前2年超额完成我省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公益性电影放映5.5万场次,观影人数达445万人次,超额完成任务。截至2013年底,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74%、96.93%,较2012年分别提高1.6和0.6个百分点。西新工程顺利完成第四期任务,全面实施第五期任务。

(五)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逐步繁荣。圆满完成全国第十三届“五个一工程”申报工作,我省3件作品获奖,创历届新高。举办我省第十届“五个一工程”表彰座谈会,对27件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全省创作完成大型剧目35台,少儿京剧《藏羚羊》、民族歌舞《热贡神韵》分别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剧目和资助剧目,双获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剧目金奖和第十届中国艺术节(2013年)文化剧目奖。省演艺集团组建后策划创作、修改剧目6台,市场化运作多媒体舞台互动剧《藏舞京典》、《环球梦之旅》,在全国巡演近百场。影视纪录片《青海湖·天鹅湖》、《藏族姑娘的成人礼》和原创动漫《寻找智慧精灵》在第二届中国西部(国际)电影艺术节(2013年)均获一等奖。大力推进广播影视作品创作,制定《影视精品创作奖励试行办法》、《年度影视剧本扶持奖励办法》。2013年,表彰14部优秀影视剧本,确定了11个创作选题,6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获得单片拍摄许可。广播电视作品在众多奖项评奖中取得优异成绩,2件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6件作品被评为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电影《无手教师》、《次洛的青海湖》、《老狗》、《太阳总在左边》在国际国内电影节获奖;青海广播电视台《花好迎来了春天花儿小调晚会》在全国春节电视文艺晚会及春节特别节目评选中被评为一等奖,《欢乐童年 安全成长》获得2012-2013年度全国电视法制节目优秀评析创新节目三等奖;果洛电视台《即将消逝的雪山》获得《记录·中国》创优评析人文(自然)二等奖。

(六)特色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形成了以工艺美术产业为龙头,歌舞演艺、艺术培训、音像制品、动漫游艺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园区、示范户84个。培育出一批名牌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其中“八瓣莲花”工艺品、“藏羊”地毯、“布哈拉”民族服饰、“宝光”金银首饰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各地区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打造文化品牌,“一地一品”的文化品牌初步形成。与4家银行形成合作关系,累计发放文化产业贷款超过32亿元。“十二五”规划建设的27个文化产业园区,已开工23个,累计投资21.6亿元。西宁城南文化产业聚集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2亿元。国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项目涵盖我省西宁、海东及6州的30县(市),规划了23个文化产业项目,总投资29.08亿元。据省统计局报告显示,2012年全省实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5.5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可比价)8.5个百分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8%。

(七)文化“走出去”不断提升青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3年来,我省举办了“青海国际唐卡艺术节”、“水与生命——主题音乐会”、“青海湖国际诗歌节”等大型活动,来自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名文化使者来青海参加活动、开展交流。派出600余人次赴英国、荷兰、法国、菲律宾、韩国、贝宁、马耳他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开展各项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省内文化企业、文化带头人连续参加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深圳文博会、西部文博会、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青洽会”等省内外展览活动,完成销售收入近千万元,订货5110万元,签约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20项,签约金额9.02亿元。

二、文化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的来讲,我省近年来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一些方面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与兄弟省市区的发展力度和成果相比,差距还比较大。具体来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巩固文化体制改革成果的任务繁重。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领域一场深刻的变革,我省以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为重点的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阶段性的成果给文化发展带来了强大生机和活力。但是,改革的基础还不牢固,一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事业单位改革还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尤其是改制后文化企业的发展还任重道远。

(二)体制机制改革仍需不断深化。文化管理体制亟待完善,政府与文化单位间责权利关系尚未完全理清,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企事不分、职能重复、职责不分等问题,缺乏总体统筹,难以有效融合资源,实现最大效益。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尚需推进,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模式还需大胆探索。文化企业尤其是已转制文化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运行机制还未达到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适应市场竞争还需要一个过程。文化市场发育迟缓,合格的市场主体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三)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从总体看,我省文化事业建设滞后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表现为投入仍不足,满足不了群众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不健全,与群众“就近、方便、有选择”参与文化活动的要求有差距,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较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我省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包袱过重、困难较多、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85%以上、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70%以上营业收入依靠中小学教辅收入,同时存在基层市场狭窄、文化消费能力不足、营业网点普遍亏损的问题,长远看,自我发展的能力有限。省演艺集团公司基础设施差,演出设备陈旧,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编、导、创人员严重匮乏,市场化演出创收制约因素多,2013年真正走市场化道路创作的两台剧目仅实现演出36场、收入85.3元。省广电网络公司基层尤其是藏区网络电视用户少,运行成本高,基础设施落后,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公司发展的负担重。省电影公司规模小,资金缺乏,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竞争力不强,在市场中占份额较小,发展后劲不足。青海广播电视台经营性资产规模小、资金缺口大,入不敷出。文化发展缺乏优秀人才队伍支撑,文化建设的领军人物和文化产业人才严重不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专业编导演、文化创意、文化经营、文化管理人才,缺口较大。

(四)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执行力度不够。近年来,中央和省委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认识不足、力度不大、支持不够的问题。文化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难、审批难、引进人才难、项目立项难等制约发展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比如,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存在补贴不到位或补贴不足的情况;一些地方在城镇规划中存在重经济、轻文化的问题,有时将新华书店建设网点规划在城镇相对偏、远等地段,限制了其作用发挥;在规划发展的产业园区中,至今尚未落实我省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广播影视产业园区的土地。

三、深化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对策措施

(一)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借鉴兄弟省区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经验,在省委宣传部设立文化改革发展专门职能机构。探索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单位的体制机制,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广播电视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我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细则,切实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继续由“办”向“管”转变。积极推动建立青海日报社全额拨款的财政保障体制,采取措施一揽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文化事业单位要求推动内部机制。同时研究制定青海日报社经营运行机制改革,剥离广告、印刷、发行等经营性资产,最终实现编辑宣传和发行、广告、印刷业务两分开。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加快理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与广电事业、企业关系,整合现有产业资源,在剥离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所属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组建台管台控的昆仑传媒集团,使昆仑传媒集团为青海广播电视台台属、台控、台管的企业集团,实行“台控企”的管理运行模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文化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限,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宏观管理水平,切实将管理的重点和方法从事前审批转入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管,着力推动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作风的转变。

(二)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合理划分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类别。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单位,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服务功能。对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等单位,予以重点扶持,增强发展活力。推进青海广播电视台和青海新闻网站内部改革,探索推动青海日报社经营运行机制改革。推进新闻媒体整合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网络视听新媒体。深入研究新闻媒体内部对采编和产业经营活动的不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健全坚持党管媒体、把握导向的制度保障。

(三)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掌握和了解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和绩效考核;建立群众需求征集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推行菜单式服务,完善服务公示制度,开展群众满意测评,提高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统筹公共文化政策制定、设施网络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文化资源配置的综合效益;组织实施好格尔木、西宁市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加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新建、改扩建一批市州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的整合,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努力推动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鼓励城市对农村牧区进行文化帮扶,增加农村牧区文化服务总量,逐步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积极推进国家实施的文化低保工程,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逐步实现全省各级图书馆、文化(群艺)馆、博物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完善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加大和改进财政投入,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和补贴力度,按照国家设立的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要求,研究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的办法;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管理和服务提供中的积极作用。

(四)着力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打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城乡分离,清除市场壁垒,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鼓励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引进省内外投资、兼并重组等手段,发展壮大我省国有文化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大小微文化企业培育扶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搭建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担保,推动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按照市场规律自由流动。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和势头良好的文化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发行上市或挂牌交易。利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创新投融资体制,促进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推动文化无形资产评估,推进我省知名文化品牌建设。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促进文化与科技、文化与旅游、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青海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促进园区规范健康发展。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完善我省文化产业统计和发布工作,健全文化产业调查单位库。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构建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体系。系统梳理传统文化、民族文化资源,加强研究、挖掘和阐发,积极参与国家实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推动青海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按照中央要求,实施文化典籍编纂出版重大工程,加强各民族文化典籍的出版工作,推进典籍资源数字化。积极参与和推进国家历史文化纪录片创作工程。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设基层文化讲堂,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丰富民族民间民俗文化活动载体,延续历史文脉。健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登记、建档、认定制度,加强国家级、省级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文化非营利机构和基层群众性文化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以国家投资保护为主,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计划,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把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规划,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加强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戏曲、少数民族史诗等遗产项目的抢救,积极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推广能力建设,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播出。

(六)着力构建对外文化传播体系。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着力推动青海多元民族文化弘扬和大美青海文化品牌建设,加大“走出去”力度,提升青海知名度和影响力。创新对外宣传手段和方法,讲好青海故事,传播好青海声音。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把政府间文化交流和民间文化交流结合起来,构建人文交流机制,开展“大美青海”主题形象宣传。举办“大美青海——中国青海民族文化艺术展”赴外交流活动。加强中央涉外媒体、知名网络媒体、港澳台媒体、国外媒体赴我省开展采访报道活动力度。做好青海湖国际诗歌节、三江源国际摄影节、世界山地纪录片节、国际水与生命音乐之旅、文化旅游节等文化创意品牌活动策划、组织和对外宣传工作。

(七)着力构建文化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推进文化领域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的机制化建设,支持和引导文化改革发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好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加快制定适应新形势下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地方法规政策,重点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文化管理和市场监管、激励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创新、扶持公益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性文化政策法规。切实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我省财税、金融、用地、贸易等多方面支持文化企业特别是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发展的政策。对文化演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实行特殊扶持政策。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管好用好文化领域各类专项资金。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文化人才政策,健全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大力实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急需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文化改革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动力。

调研组负责人:王向明

成 员:刘贵有 王永昌 武良桃 祁莉娟

戴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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