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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现代文类理论中的“散文”界说

2015-04-16吕若涵

关键词:文类文体散文

吕若涵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中西现代文类理论中的“散文”界说

吕若涵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回顾梳理西方现代散文文类的理论流变、中国现代作家学者对散文文类所进行的古今融合、当代学界对散文文类的理论自觉与探索等,可以发现散文文类的发生与发展,由于文学传统不同,中西方有相近也有相异之处。因此在讨论究竟什么是“散文文类”时,既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文类概念,也不可能全盘复归中国“文章学”体系。

散文;文类;界说

中西方在讨论文学与散文时,都不得不面对“文学的本质”与“什么是散文”等众说纷纭的问题。欧美学界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遵循亚里斯多德在《诗学》中的以诗人和历史学家的区别,来讨论散文与诗歌的不同而产生的文类关系的复杂性。

亚里士多德《诗学》有言:“历史学家和诗人的区别不在于能否用格律文写作”,“而在于前者记述已经发生的事,后者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所以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而历史却倾向于记载具体事件。”[1]在这种区别中,诗人的“构思”和“想象”与散文的实录有了很大区别,前者为“诗”,后者为历史。亚里士多德在文类上采用的三分法,极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文学理论在文学类型上的划分。当然,如果我们要从文类角度,去讨论三分法,会发现它并非只是三个词语那么简单。比如,在《诗学》开篇中所提到的“种类”或“类型”,在代表史诗、戏剧、抒情诗三种的同时,又代表了西方文类中重要的一类——悲剧和喜剧,而悲剧喜剧又会产生“各种类型”,如性格悲剧,复杂悲剧以及悲剧的“部分”或“成分”,而“成分”,又会继续衍生为其他种属。文类其实就是最高也是最初级别,在它的下面,可增添多层“子文类”。为避免混乱,文学理论家们也提出种种方法,要为各个层级的概念和术语进行序列安排。韦勒克、沃伦建议文类可以用来指像悲剧喜剧之类的“历史上的种类”,而非小说戏剧诗这三种不可再分的“终极的总类范畴”。当然种种提议与设想虽然存在,但至今,“文类”仍然被公认为文学的分类术语。

按西方文论史上的三分法,“散文”(或“随笔”)并未获得在文类中的位置。西方关于“散文”或“随笔”相比于小说、戏剧、诗,所积累的理论资源也相对薄弱,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修辞学》,黑格尔的《美学》或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找不到相关讨论,相反,人们对西方经典中的“散文”耳熟能详:除了上面亚里士多德关于“历史学家和诗人的区别”外,黑格尔“诗的掌握方式和散文的掌握方式”是有意区分诗和散文在把握世界时的区别;柏拉图也曾说过,那些“根据真理的知识写成的著作”的作者,可以称作“爱智者”或“哲人”——但在文学中来讨论散文,相关的论述不仅少且分歧大。20世纪西方文论界对文类(genre)[2]的研究的进展带动了散文的类型研究,出现了一批最新研究成果,文类研究所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但散文,或者是人们所说的“文学散文”在文类中显得理论分歧最大。如果说诗、戏剧以及在某种范围内谈论的小说这些文类概念已经获得广泛认同的话,那么散文一直作为一种令人困惑的写作形式而存在。

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中总结了三种有代表性的关于文学本质的论述:一是将文学范围无限扩大,如有些研究者认为凡是印刷品都可称为文学。持此论者说,只要研究的内容是印刷或手抄的材料,是大部分历史主要依据的材料,这种研究就是文学研究。这种研究问题在于“将文学与文明的历史混同,等于否定文学研究具有它特定的领域和特定的方法”。第二种关于文学的认定则相对狭窄,即给文学下定义的方法就是将文学局限于“名著”的范围之内,只注意名著“出色的文字表达形式”。显然,这种文学判断法的问题在于见树不见林,如果某部作品被认为具有文学性,一般是依据比较狭隘的美学价值判断出来的——文体风格、篇章结构和一般的表现力等等,而不管其题材如何。这种过于审美的标准,既可用来评判抒情诗、戏剧或小说,也可以用来决定一本历史的、哲学的或科学的书是否是“文学性”的,这种不同题材却采用同一种价值判断,不仅丧失了文学作品的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背景,也会因为重“文体”与“篇章结构”而抹杀哲学、历史、科学著作在其他专业领域的特有成就。第三种,韦勒克提出,最好的情形是,通过篇章结构个性表现、文学语言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等语言媒介的区别领悟与使用、以及不以实用为目的及虚构性等特点来划分文学与非文学。[3]

韦勒克所标举的区分文学性与非文学的标准,“不以实用为目的”“虚构性”等,看似清晰明了,但仔细探究一下会发现,在判断“散文”时,这个标准和尺度是暧昧模糊、捉襟见肘的。韦氏依据的正是相对正统的叙事类、抒情类和戏剧类的纯文学标准来评价散文,但散文的特点却是,总是在此时或彼时挑战着所谓想象性文学、虚构性文学或“不以实用为目的”的纯文学标准。如此,他不得不补充说明:“我们还必须承认有些文学,诸如杂文、传记等类过渡的形式和某些更多运用修辞手段的文字也是文学。”[4]

因此,韦勒克、沃伦认为,对小说诗歌戏剧之外的一些作品,可以采取的是不那么“文学”的标准:“看来最好把那些美感作用占主要地位的作品视为文学,同时也承认那些不以审美为目标的作品,如科学论文、哲学论文、政治性小册子、布道文等也可以具有诸如风格和章法等美学因素。”[5]文学研究永远都存在这样或那样难以处理的情况,不少文学理论研究者与韦勒克相似,坚持“文学艺术的中心显然是在抒情诗、史诗和戏剧等传统的文学类型上”。而这一点,正是缘于在欧美文学历史中,在有关文类划分的传统里,学者们倾向于废弃“诗与散文两大类”的两分法,而以戏剧、史诗、抒情诗三种作为想象性文学的类别,并据此确立起“文学”的独立性和“纯文学”观念,将“虚构性”“创造性”“想象性”作为文学最突出的特征。这使得“散文”在被认定为是第四种文类时,由于它与虚构、创造与想象的关系若即若离——至少并不需要十分密切——而显得位置尴尬,研究者的为难显而易见:“那么我们就是以荷马、但丁、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济慈等人的作品为文学,而不是以西塞罗、蒙田、波苏埃或爱默生等人的作品为文学”!可是事实却是这样:“不可否认,也有介于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例子,象柏拉图的《理想国》那样的作品就很难否认它是文学,另外那些伟大的神话主要是由‘创造’和‘虚构’的片段组成的,但同时它们主要又是哲学著作。”

散文文类研究的困境可见一斑。一些专门考察散文或随笔的著作不得不面临理论辨析上的无措:比如,有的认为只提三分类法就够了,散文随笔在文学中不占位置,因此多半略过;有的将“文学散文”随笔列入文类,但主要讨论“文学性散文”与“非文学性散文”的区别。对他们来说最棘手的问题是,一旦只讲“文学散文”,那么,依据所谓“文学性”的标准,就可能出现将西方历史上最优秀的一批作品——“那些作为‘伟大的传统’而存在的随笔家:蒙田、培根、圣·伯夫、瑞南、阿列尔、巴特、艾迪生、斯梯尔、约翰逊、兰姆、赫兹里特、奥威尔、吴尔夫、艾略特、爱默生、贝恩、托马斯·曼、乌纳穆诺、奥尔特加·加塞特、博尔赫斯等等”[6]划出“文学史”的情况。

但是,随着文学理论的发展及文化研究的兴盛,文类也并非铁板一块,顾彬曾在《中国古代散文》“导言”中,论及西方语境中的“散文文类”在散文史上几经变动后在今天出现的新动向:

就其起源而言,散文指的是特别注重目的和内容的一类文章,它更多的求助于理智,而不是想象和情感。就这点而言,事实上希腊的哲学(如柏拉图)或希腊的史书(如修昔底德)起初也是归在散文一类的。出自同样的观点,特奥多尔·蒙森最终于1901年作为史学家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当人们开始区分语言的表达,以及以艺术为一方和以科学为另一方,两者随着科学化的进程开始分分合合以后,人们必须学习区分文学与科学,因此必须学习区分文学、哲学和史学等。于是散文,乃至随笔,今天则被视为艺术和文学。在通常情况下它与哲学和史学相分离。但20世纪末以来,事情又复杂了许多,因为精确的区分形式开始纷纷消除。19世纪的严峻性为20世纪的随意性所取代。而随意性是要破坏过去的中心的,哪里没有上帝,那里就没有中心,而没有中心的地方,就只有边缘。

的确,20世纪文类的发展中,原本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相当通行的文类的和历史的方法论,在各种理论的质疑中日渐式微。随着新兴的比较文学观念与方法的兴起和冲击,随着结构主义、解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的发展,随着创作中“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而来小说的巨大变革,各种文类或文体研究中新的诠释法相当盛行。散文与其他文类间的相通与变化引发了一些研究者的兴趣。

首先,研究者开始质疑文类的三分法。文类学研究者克劳迪欧·归岸(Claudio Guillen)在《文学中之体系》一书中对散文这一文类的模糊及次等地位提出异议,他认为:“在西方文学中,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由叙事、戏剧和抒情诗三分天下是不够的。散文已经作为一种类型出现了——自然,从蒙田开始就不是虚假的或边缘的——文学类型的划分已很清楚。”[7]

散文与其他文类还有一个不同的地方是它无法抹去的实用性;对于所使用的语言,也未必要以“文学的语言”为最重要。在这样的分歧面前,一些试图平衡的观点逐渐明晰起来。雷达·本思麦亚(Reda Bensmaia)在《巴特的影响:作为文本折射的散文》中承认,散文是一种文类,“它是所有文类可能性的摇篮”,他在评论罗兰·巴特那些具有独特体式的散文时提出:“我们可以说散文与其他的文类不同,或许它根本就不是文类……也不是文类的混合体,它并不去混合文类,而是将文类复杂化:从某种程度上说,文类是散文的附带结果,即为历史所决定的潜移入散文的自发性。而后者表现为文类出现之前,各式文类——或者说所有文类可能性的混合物——出现之前的全部写作。最终,将散文归入另一文类,那么文类之间将如何沟通呢?散文既非不存在,亦非一切。它具有变化的特性,此外就是孕育了所有其他的文类。”[8]

把散文看成所有文类的基础,而不是以一般的“文学性”来为散文定规则,似乎越来越成为当代西方散文文类研究的主导方向。反过来也可以说,这是西方学界“文学本质”论的一种扩展。克莱尔德·欧巴蒂亚在《散文的精神:文学、现代批评和散文》一书中全面梳理现代欧美重要文论家的理论,试图从文体、想象和虚构的共时性面向及历时性面向对散文文类发展的形式以及非形式因素进行研究,她认为,我们对文学的“现代”阐释应当首先考虑散文这一文类所具有的创造性潜能。它形态繁多,并随时跨越各种文类之间的界限,是一种在文类边缘建立起来的、无法依照传统的标准来划分和归类的文学形式。

进入20世纪以后,文化与文学的整合趋势加速,文学理论大有夺文学之路而出的要求,人文学术与社会科学彼此交叉,文史哲的重新整合与混杂将理论的江湖搅得令人难安,西方文论在某种程度上,陷入到“抓住审美与文本的批评和社会与文化的批评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中,换句话说,当代批评与理论发展正在走出“艺术的世界”而进入“文化的世界”[9]。这波文化思想史的综合研究法,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迅速得到中国学者的应和。在这种情况下,原本于上个世纪之交开始的中国文学理论“西化”进程,以及80年代对文学审美与文学本体的理论追逐,如今也发生转向。有古代文学研究者在21世纪提出要深刻反思五四以后纯文学对“杂文学”的遮蔽,提出重新认识中国文学的“杂文学”传统、从散文、古文、文章学的研究中重建中国文化传统时,听起来是“复古”,实际上“三个遮蔽”背后也应和着当下的文化文学思潮。[10]千百年来中国散文就是个包容甚广的概念,有着文史哲不分的悠久传统和将哲学作为美学来理解的混沌感性的思维方式,走向混沌的文化文学研究就这样与“杂文学”的思维方式发生了共鸣。

伊格尔顿在《文学原理引论》中指出,现代文艺理论的转折日期可以定为1917年。这个年份非常巧合:杜尚在这一年以一个男用的小便池让世界震惊;而俄国文论家什克洛夫斯基在这一年发表了“形式主义诗学宣言”《艺术作为手法》,宣告文论研究的现代性降临,其最大特色,便是将“文学性”确立为文论研究的目标所在,也就是说,文学科学的研究对象并非文学,而是“文学性”;也就是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特性。

这只是一个引子,一个启发,或许有“误读”嫌疑,但不由得引人联想,就在这个重要时间点前后,西方“文学理论”对中国文学的理论进程的影响开始呈现。

夏晓虹在梁启超研究中,曾专门梳理晚清时候文类发生的一些变化,提出:“文类界定的需要总是产生在新文体出现或文类格局已然发生改变之后”,而这个最大的改变,便是一向作为遭受轻蔑的小说,突然在晚清成为荣显的“文学体裁”,此时如果依循旧例,便很难为它排个座次,定个位置。由此,重新界定文类的必要性便体现出来。[11]此时“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便应运而生,成为梁启超发起“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小说界革命”中最有力的宣言。然而,随着时代发展,梁启超的启蒙意识渐趋转弱后,他对文学的审美性开始抬头,原先带着实用性的文类观变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动。曾经被看作最上乘的小说,因不以表情见长,被富有情感陶冶作用的“情感之文”所代替,诗歌地位上升而小说地位下移。

研究者提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梁启超的文类观,随着时代的需要或文学思潮的情势而改变着。张扬小说的通俗性及工具性,有其时代意义,盖因顺应了当时的变革时代,因缘际会,至少迅速收获了应者云集的效果。当离开了这种以文学为工具的中心时,他所处的文学世界,新的“文学革命”正在将文学性从工具性中解放出来,要求“文学”独立,此时活动于转型期的人物,已经是更为年轻的一代如胡适陈独秀周氏兄弟等,在文学革命的自觉性上,远远胜过梁氏这样的先驱者,在倡导人的解放之际,个性的解放、感情的解放、文体的解放、语言的解放如洪水般奔涌而出,抒情言志成为了时代文学的特征。而对此时的梁启超来说,他乐于将纯洁高雅的诗视为真正的纯文学,因此,“诗本为表情之具”,强调的就是抒情美感特征。

胡适与梁启超则不同,他对“新散文”的理论建设,是与自己的白话文学理想完全统一的。尽管学界论及胡适对白话文学的理论贡献者多,但从文类的角度来讨论其白话散文的理念,来发现其批评中的“文类”理论之来源,有创见的成果却很少,仿佛“明白晓畅”就可以一言以蔽之,甚至一些专谈胡适文体的文章,也轻看其文体建设中的理论价值与独特的论述角度。有些研究更简化到只取“白话”为唯一的“散文观”——当然,从广义的文类意义上说,白话与文言之争,也是一种文类探讨,除此之外,胡适在现代散文的文类发展中,尚有其他的成就颇有可提。这些有价值的真知灼见,多在他的述学文体中。胡适对五四散文的评价角度,首先着眼于文类与文体。1922年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先对周作人等的散文进行高度评价,指出:“这一类的作品,用平淡的谈话,包藏着深刻的意味,有时很象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以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这话至今所以还有极高的引用率,缘于其中包含自觉而强烈的文体意识。“美文不能用白话”,原非文章内容,只关乎体式,可见即使是文言“美文”,也是语言与形式为重。而“长篇议论文”与“小品散文”构成的关系,看起来互相补充,实则重心在后,“小品散文”将“平淡的谈话”与“深刻的意味”融合在一起,正弥补过去那些长篇“议论”力所不逮之处;“笨拙”与“滑稽”是语态,又与平淡和深刻保持了平衡。显然,长于演说的胡适深谙文辞与形式的重要,用意很明确:白话散文并非只是“白”,我手写我口,也要用高超的文学技法来达到文学境界。至于胡适在自传体、日记体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显示了他发展文类与文体的“现代性”的眼光。

周氏兄弟在散文文类与文学性的关系上显得更加无所拘束,在五四一股追求“纯文学”的浪潮中,他们以自己的创作和批评,将散文推向高度艺术性的殿堂,却也同时以自己对文学本质的理解,拆解狭窄的文类文学观,将传统的文章学与现代文学理论融合一气。鲁迅的文类体系与文类实践,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说,他从不在狭义的范围内定义“杂文”,而是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构造一个丰富、完整、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杂文文类理论体系。具体在创作上,鲁迅尽情发挥了现代文类的自由精神,小说中可以不断插入杂文片断;叙事抒情散文中的回忆有小说的虚构和纪实,甚至旧体诗写作也不乏“杂文”意绪,一般讲究平实的述学文章中则有内在的诗意回旋,而内在的诗意往往还使他的文明批评与社会批评杂文深具修辞学的语义特征。

姚春树先生在论及周作人“美文”观的发展时,认为,《美文》虽为现代散文理论建设中最早的名篇,却“在逻辑判断上一样不能自洽周延,是自相矛盾”的。但随后他的文章开始修正只把“叙事与抒情”当作“美文”的偏颇,将“文艺批评”也视为创作与“美文”,这与西方一些近现代文论家们的观点相当一致。当周作人将自己的杂文看作是“文体思想很夹杂的,如字的一种文章而已”时,杂文已经是一种可涵盖一切体式的杂体文,涵盖随笔,又大于随笔了。[12]对散文文类的定位以及写作实践,周作人尤其呈现出对中国杂文学传统与日本及欧美随笔传统进行了充分而富有创造性的杂糅与调和。

当然,还有郁达夫、朱自清、朱光潜、钱钟书等一批作家学者参与了20世纪散文文类的理论建构过程。但总体而言,能够在文类理论上有自觉意识,并以文体创作的多元与丰富来影响后世散文的学者或作家,并不算多。从晚清至五四,文体与语言的变化翻天覆地,“纯文学”追求深入人心,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的四分类法基本上确定下来,中国文学和“文类”的理论研究开始呈现以西方文类学为主导的趋势。20世纪初期学者已经开始用西方文学理论治中国文学,并以文类概念重新整理、观照、研究中国传统的文体学和风格学理论,这是不争的事实。20世纪以来中国传统的“杂文学”那种既在文学之内、又在文学之外的特征已经被打破,中国文学的传统与西方文学理论共同影响着近现代中国文学的进程,尽管许多时候,文学传统仍然对“纯文学”观念形成挑战,但西方的文类观念已经植根下来,促使着中国传统的文体与语言向现代性转化。

新时期至今30多年的散文研究中,较为明确而具体地从文类角度来探讨中国散文的是陈平原。他自觉地接受了文类研究的概念与理论,以此来讨论中国的“小说与散文”“从文人之文到学者之文”“述学文体”“鲁迅的杂文”“现代中国学者的自我陈述”等,均可看出从历史与文类、文类与文类、文类与文体以及主题类型等关系或问题着手,寻找散文文类与其他文类、散文文类内部相生相克互文互涉等关系,关注散文的文类历史的同时,也有意于同类文体间文学与杂文学元素的变动,颇有新意。

陈平原在《中国散文小说史》中,总结了中国散文的研究中可以采用的是两种主要的研究方法,一种,偏向建立纯理论性体系,试图概括出恒定的“散文特性”;另一种则偏重史的梳理,着重于散文的古/今或中/外的歧异与变化。而以第二种较为普遍。陈平原在其《中国散文小说史》中,便自觉地辅以文类理论,梳理千百年来中国散文文体的变化及散文与小说间的内在关系,是后一种研究的代表性著作。

在论及“文类的建立”时,他提出最重要的是打破“标准凝固化”,发现文类有固守边界的一面,也有“越境的行为”,因此,撰史时,“在谈论散文发展时,关注小说的刺激;而描述小说变迁时,则着眼于散文的启迪”,并自述自己注意到“笔记”在散文与小说间所发挥的中介作用。这样的叙述策略,目的“乃是为了突出文类演进的趋势”。[13]《中国散文小说史》侧重把小说与散文分开论述,但读者不妨可以前后并列来读。而接着的《从文人之文到学者之文》则进一步促成了另一种在同一时空下的比较对照。文人之文与学者之文,既关乎形式也关乎内容,更兼及学者和文人的风格气度的不同。当然作为课堂讲稿,以及作家分论的模式,自然很难将文类理论的整体框架呈现出来,但把文人故事与作品欣赏、散文理论做成一锅,倒是可以发现另一种述学话语的形成。

《现代中国的“魏晋风度”与“六朝散文”》《现代中国学者的自我陈述》两篇文章,前者以周氏文章的典范意义,梳理“千年文脉”如何在“现代”接续,虽然千年文脉史很难在一篇文章中研探分明,但文中提出的诸多精彩问题还可以也值得做更细的研究。后一篇取50篇“学者自述”文章,将学人自传、日记、年谱、自序、述学等归总到“追忆”体,由此,如何处理“文与史”“诗与真”的关系,与20世纪文学与史学的分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分离,实际上是千年文章走到现代后,出现的值得检讨的现象,是对今天研究散文文类问题时应有的反省的自觉:“‘文’与‘学’的急剧分离,自有其合理性;但对于文章(散文、随笔、小品、杂感等)来说,却是个不小的损失。时至今日,谈论可以作为文章品味的‘述学’,或者有学问作为根底的‘美文’,均近于‘痴人说梦’。”[14]

南帆《文类与散文》,是纯粹的理论辨析论文,他以“文类”的特征,来论述新时期散文与小说(二者可以共名为散文)之间那岌岌可危、挪腾不止的边界,他借来了西方当代文类理论中颇有意味的“文类现代性”概念,对小说与散文所具有的拆解“文类”藩篱的本事了然于心,提出理论家们千方百计为散文或小说立下规则,因为这两大文类的现代意义正在于它们从来不守规则,攻城掠地而非固守疆土。于此可以小说和散文的文类特点,即综合着其他各种文类,突破文类原有的边界束缚,以“首创”为己任,力求使原有的文类变得面目全非。正是因为如此有意地对文类进行偏离,反而如托多罗夫所说的,强调了文类的存在价值。突破与守成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有一次突围成功,那么又有可能形成新的文类和规范。因此,作家们的反抗性写作,更有可能遗留下一批一时无法归类的作品,它们形成某种被称作“边缘性”的作品,而这些作品,人们便往往将之命名为“散文”。这种逻辑使得散文终归是无法归类到诗歌、小说、戏剧的由作家们所实践出来的文类理论中,这也是散文为什么在文类确立后反而“退居边缘”的秘密:“90年代的散文汛期或许恰恰同这个导论的结论有关:散文的文类表明,散文的理论即是否定一套严密的文类理论。诗学之中没有散文的位置。散文的文体旨在颠覆文类的权威,逸出规则的管辖,撤除种种模式,保持个人话语的充分自由。”[15]

按文中逻辑,有束缚压迫才有抵制反抗直到抵达自由王国,但散文文类既没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也就迎接不了酣畅淋漓的反抗。与陈平原向学生们发出的“君不见鲁迅那些有悖‘文学概论’的‘杂感’,不也逐渐闯入了神圣的文学殿堂?管它什么随笔杂感,文言白话,历史人生,有兴趣有冲动的话,拿起笔来,尝试着写写”[16]热情鼓动相比,南帆似乎泼了散文写作者的冷水。等待大师的出现,是说由于散文缺乏可以约束自己或指导自己的文类特点而过于自由?还是说,理论性文类与历史性文类在搏击过后,尚可等待残余的散兵游勇来收拾旧河山呢?文章隐含着某些矛盾,也留着一点理论的疑惑。但无须硬性地划分或人为地去设定散文文类的“边界”,这点很明确。

对于散文的文类界定,许多研究者并不象陈平原或南帆那样娴熟地运用文类理论(尤其是偏爱引用托多罗夫的理论)来撰史或者立论。不过,海外(境外)学者对于文类的理论接受程度相对较高,因此,无论在古典文学研究中还是现代文学研究中,多有自觉的文类角度,以西方文类理论来认识中国现代散文文类的思维方式也非常明显。台湾散文理论研究者郑明俐在《现代散文》中讨论“现代散文的名义与分类”时认为:“中国古典散文在清代结束之前已经发展成熟,现代散文各项类型中除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才开始出现雏形的报告文学外,几乎都可以在古典散文中找到前身”。因此,她认可散文是一种广义的文类。不过,具体到散文文类的界定,却又不是传统的“文章学”分类,而是带有非常鲜明的西方文类理论的印迹,其特点是强调散文的文类之母的特征就是“很难在形式上找出统一的要件”,但是,散文因此获得极大的“伸缩性”,所以散文“出位”的机会也比其他文类多。[17]

这里,无论是散文母体说还是文类残余说,都源于西方文类理论中对广义散文的界说。郑明俐在书中便以西方文学理论“次文类”或“副文类”理论为依据,将“日记、序跋、游记、传知散文、报导文学、传记文学等”另外分作一类,因为这一类的特点是“因特殊结构而形成的个别类型”,“它涉及主体的思考问题,因作者创作的企图不同,便会产生不同的类型。它具有历史的成因,乃文学史中已然存在的类型,并非后设的划分。这一类型具备了特殊的体裁与形式,在内容上,它可以囊括小品文的范畴,但却改变形式,因而具有独立的意义。”[18]这样的划分,源于她对于文类的时时越矩与出位的积极评价有关,因为它可能是文学独创性的体现。[19]

香港学者陈锦德论现代乡土散文时,也采用了文类的次文类划分法以及对散文“出位”原则的认可。在《中国现代乡土散文史论》[20]中,他从“乡土散文经常利用小说的写实手法描绘人事,两种体裁实际上也有交叉融合的现象”出发,探讨乡土散文文体与内容、文学语境和表现形态之间的关系,也是从散文与小说的文类关系角度对现代散文进行的研究,这与俞元桂先生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小说家的散文”之分类有着并不相同的切入角度。

德国汉学家顾彬是纯文学的坚定守护者,按西方文学的概念来看中国古典散文,随时会产生迷惑:“明确的区分总是不可能”,“散文有时指的是随笔,随笔有时指的是散文”,这种迷惑的缘由在于文史哲不分家的中国文章学传统。因此,他这样阐释自己的编写原则:“我有意识地将许多文章从狭隘意义上的散文类别中剔出去:哲学、历史编撰和叙述艺术。我认为,一篇散文是一篇较短的文章,它描写我与世界之间的论争,这种论争可能是合乎逻辑的、抒情诗般的或富于激情的,大多是令人关注的,主要是道德的和个性化的,很少或根本没有虚构成分。其语言是文言,以古典为榜样,并在写作行动中找到其形式。最后,它必须是一篇独立的文章,而不是从一篇哲学或史学文章的关联中摘录的。”[21]顾彬对古典散文的界说,是明显的以“纯文学”标准来划定“杂文学”类别,因为他坚持“只有在限制中才能克服普遍的混乱”[22],算是用自己的标准呼应了“艺术散文”论。

把“散文”作为文类来讨论,一要考虑在文类作为中西方共有的理论概念前,中西方文学传统一直按着各自不同的逻辑线索发展着;二要考虑文类开始成为共同的理论概念后,在文类发展的大趋势里,中西方仍然走出了各自的特色。而20世纪的西学东渐,欧美散文文类理论不断发展与变化的理论视角,也不断地影响着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散文的“文类”建构。

中国文体分类的历史很悠久,但戏剧晚出,传统偏见又轻视小说与戏剧,因此,诗与文长时间占据文学的中心位置。直到19世纪末20纪初,受西方文学理论启示,文学的界说开始廓清。在文类的框架中,既接受三分法,且又要以中国文学自己的特色为要求,因而略做变通而形成了文学四分法,散文成为独立文类。但是有了这样的文类位置却不等于解决了所有的问题。今天人们讨论诗歌、小说或戏剧三种文类以及对它们的界定,“文学”这一概念是明了的,不必再额外将“什么是文学”或“文学的本质”这类问题提出讨论。但讨论散文作为第四种文类存在时,“文学”这个概念便会时时跳将出来,使文类问题变得复杂。这正是因为中国散文一直在“杂文学”的传统中发展,今天用“纯文学”标准去衡量,不免要到处削减打薄,修修改改,如此,20世纪才出现文白之争、“言志”“载道”之争、幽默性灵散文的倡导,以及强化散文“抒情”因素等等理论探讨,直到今天,散文文类到底如何划界,争论仍在进行。中国散文并不因为有了一个文类位置就皆大欢喜,这正是近代以后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自身文学发展的矛盾所造成的。因此,现代散文理论相较于诗歌、小说和戏剧理论,可供借鉴的西方理论体系相对欠缺。西方“文学”观念与文类意识进入中国后,对于散文的文类讨论便进入了“现代”阶段,散文这一文类与古典散文的区别,如何走向“现代化”,成了人们讨论的核心。

“纯文学”理念深刻影响了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与文学史撰述。同样深刻表现在对现代散文的界定上。20世纪20年代以后,几乎所有的中国文学史的撰述,都有西方文学观的影响与框架设定,古代文学学科逐步走向纯粹化,经学史学哲学分化出去,研究缩小至诗词曲和小说这几个文体上。也因为西方散文的理论远不如小说和戏剧理论那样深厚并时时更新,因此,在“纯文学”框架下中国现代散文理论的创新格局便受到限制,批评家多半容易回到传统的文章修辞学及文章作法中寻找解牛之刀,这样的文评在某种程度上又引导了现代散文美学个性的发展,从肯定的意义上看,散文与传统的关系最密切,从反思的角度看,散文确如余光中所说,看起来如拖着一根辫子而乡气十足、发展缓慢的文类小妹妹。看来,“纯文学”之于中国传统文学是一面双刃剑,一方面确立了散文在四大文类中的一席之地,但又加速了散文退居边缘的速度;一方面把抒情性与文学性等同起来,大大发展了现代散文的抒情性、诗性,另一方面是思辨性、议论性散文成为散文写作者的畏途。

中国20世纪以来的文学研究,与中国古代文学史或文体史研究有很大不同。换句话说,在中国文学文体学研究中套用西方“文类”理论的研究,虽然有启示性意义,却也很难与传统“文章学”“文体学”乃至中国古代文学达成严丝密缝的吻合。但一个世纪以来的文学史,如果不考虑明清以后中国文体发生的大变化,罔顾西方文学理论的影响,那可以肯定将寸步难行。20世纪初王兆芳作《文章释》,已对“西术之长”耿耿于怀、坚决抵抗,而同时代的王国维却已在文章中,向往着、努力着建起一个“纯文学”王国。梁启超、胡适、陈独秀、鲁迅、周作人、刘半农、钱玄同,或清晰或模糊、或犹豫或果断,或抵抗或回归,其实都避不开西方“文学理论”的标准。今天,海外汉学研究者时时感到传统文体分类的研究“对中国早期和中古文学而言这种方法较为适用,但应用于明清和现代文学则多有困难”[23],正是因为明清以后小说、戏曲的兴起,打破了原有的中国文学史分类,因此,“文章学”的体系也发生了较大变动;而大陆的文学研究者有的充分肯定了“纯文学”所带来的学科新气象[24],有的担忧“按‘五四’新观念建构的文学批评史或学术史遮蔽了许多‘旧派’的文章学批评专家和专书”[25],这两种不同的声音,实际上面对的都是同一个问题:文类理论中需要解决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即需要探讨一个多世纪以来文类、文体的标准变动,来剖析现代文体文类学与西方文学、中国传统文学的种种关系,进而一步步理出百年来文学文类的发展脉络。

基于上述几个方面,可以发现,散文作为文类之一,它的发生与发展,中西方有相似之处,但因为秉承不同的传统,相异处更是明显。因此在讨论究竟什么是“散文文类”时,不可能完全参照西方的文类概念,也不可能全盘回到中国“文章学”体系之中,何况面对的是庞杂的20世纪至今百年“现代散文”的具体创作。无论是对古典散文还是现代散文的研究,既要有“杂文学”视野,也要看到“纯文学”带来的新气象。学者的立足点或理论视角虽然不同,最终还是得兼顾传统与现代。

注释:

[1]亚里斯多德:《诗学》,陈中梅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

[2]Genre,文类,也有人译为“文体”、“体裁”。有学者认为“文体”一词较近于英文的“style”。本文采用目前较为通行的“文类”译词。

[3]参见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第二章“文学的本质”。《文学理论》,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

[4][5]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第13,13页。

[6]The Essayistic Spirit:Literature,ModernCriticism,and the Essay,Oxford,1995.[英]克莱尔德·欧巴蒂亚(哲学博士)的《散文的精神:文学、现代批评和散文》,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页,引文均为本文作者所译,下同。

[7][8]转引自[英]克莱尔德·欧巴蒂亚(哲学博士)的《散文的精神:文学、现代批评和散文》,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4,15页。

[9]江宁康:《西方正典译者前言》,[美]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第5页。

[10][25]王水照、朱刚:《三个遮蔽:中国古代文章学遭遇“五四”》,《文学评论》2010年第4期。

[11]参见夏晓虹:《阅读梁启超》,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126页。

[12]姚春树:《中国现代杂文散文杂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80页。

[13]陈平原:《中国散文小说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4-15页。

[14]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45页。

[15]南帆:《文类与散文》,《文学评论》1994年第4期。

[16]陈平原:《从文人之文到学者之文》,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3页。

[17][18][19]郑明俐:《现代散文》,台北:三民书局,1999年,第6,7,369页。

[20]陈锦德:《中国现代乡土散文史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21][22]顾彬等:《中国古典散文》,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10页。

[23]孙康宜、宇文所安:《剑桥中国文学史·英文版序言》,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第6页。

[24]陈才训:《纯文学观视野下古代文学学科的新气象》,《云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责任编辑:陈未鹏]

I056

A

1002-3321(2015)04-0061-08

2015-04-0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百年中国散文:作为一种文类的研究》(08BZW04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战后香港散文七十年(1945-2015)》(15BZW175);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现代散文与诗的关系及其文体理论研究》。

吕若涵,女,福建南安人,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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