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通病的防治技术研究
2015-04-16王骅,徐勤
建设监理 2015年5期
王 骅,徐 勤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上海 201108)
0 引 言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地区既有幕墙建筑保有量约有 1 万幢,总幕墙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数的 20%,且大多存在于人流密集的 CBD 区域。同时,上海新建幕墙工程数量仍然众多,每年在建幕墙工程数超过 500 幢。部分研究数据表明,既有幕墙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面板、结构胶、连接件、五金件等设计不当,材料质量差或性能退化。为了确保城市公共安全,有必要加强玻璃幕墙的设计管控,开展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以下简称为安评)。
2012 年初,《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 号)明确规定:“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阶段,编制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报告,并提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光反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和专家论证报告”。同期配套出台的《关于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通知》(沪建交 [2012]100 号)、DGJ 08—56—2012《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为加强玻璃幕墙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标准支撑。
上述法律法规、管理文件和地方标准已经实施 2 年多时间,在玻璃幕墙安评实施过程中,各级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幕墙企业都碰到了不少问题。从确保城市公共安全运营的角度出发,非常有必要针对玻璃幕墙安评中发现的质量通病进行一次汇总和分析,不断完善《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的配套管理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玻璃幕墙的设计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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