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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及对策
——以吉林省为例

2015-04-10赵亮

关键词:市民化吉林省市民

赵亮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吉林长春130033)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及对策
——以吉林省为例

赵亮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吉林长春130033)

农民工对经济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推动了现代化进程。然而,农民工在市民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吉林省农民工的经济生活、政治参与、文化娱乐和社会交往现状与市民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离真正市民化依然有一定的距离。吉林省农民工市民化主要在制度、心理、经济、个体的四个方面存在障碍。因此,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舆论环境优化、人力资本提升以及社会资本培育,来促进市民化程度,推进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形成了一支新型的农民工队伍。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政府采取了一定的举措来保障市民化的顺利进行,然而仍然存在保障不到位、制度缺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农民工市民化的保障措施,促进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1]。

一、吉林省农民工市民化现状

(一)经济生活现状

从总体上来讲,吉林省农民工的经济生活条件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善。从居住条件上看,他们更多地选择了房屋合租,而不再是居住在工棚或者生产经营场所。这体现了他们生活的改善,同时也说明了他们在不停地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从职业状况上看,农民工绝大部分属于产业工人,工作相对较苦、较累。虽然新生代农民工从事服务、餐饮、零售等行业的比重加大,但比例却并不是很高,而从事制造业的比例反而加大了10%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吉林省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工作安全性有待提高,工资也应逐步上涨。调查数据反映,当前农民工的工作超时、加班等现象普遍存在,且都属于无偿加班,政府要想更好地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就必须加大力度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加大市场规范力度,打击各种不良违法行为。

(二)政治参与现状

政治参与权是新生代农民工向市民转变的重要因素,也是现代民主社会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但是受传统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没有享受政治选举权的权利,这对数量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群体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不利于农民工群体利益诉求的实现,也不利于社会民主进步,同时也给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产生了障碍。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是他们却不能够拥有同等的公民权利。调查显示,有80%以上的农民工愿意参与居住地的社区活动,但是也有80%以上的人表示没有参与过社区选举等活动。同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城乡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进城务工时不能享受城镇的社会保障政策[2]。虽然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些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的政策,但是覆盖面却很低,加上参保费用较高,很多农民工参保负担重,这些都给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带来了阻碍。

(三)文化娱乐现状

城市社会文化服务包括使用社会福利设施、提供低廉或者免费的文化服务等。城市的公共娱乐场所、体育馆、图书馆等都属于社会文化服务设施。现实情况下,农民工群体可以享受的社会文化服务较少,这主要是因为农民工的经济状况相对较差,且休闲娱乐时间有限,加上这些场所都是履行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所以农民工很少能够享受到这些文化娱乐资源,他们的生活较为单调、单一。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提高,精神风貌和文化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改观,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参与度也提高了,但是他们享受的服务仍然与城市市民差距较大,阻碍了他们融入城市的进程。

(四)社会交往现状

调查显示,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社会交往程度的平均值较低,介于“很少交往”与“偶尔交往”之间,还约有13%的农民工与市民“从不交往”。由此可以看出农民工与市民的生活交往极为有限,且交往层次较浅。首先,由于农民工一般居住在城市边缘地带,处于城市的孤岛,交际圈子内大多都是同性质的农民工人群,很难与城市市民产生很多联系,与城市居民呈现出隔离的状态。其次,由于城市市民自身对于农民工存在偏见与歧视,以及由于农民工自身受到经济条件和自卑心理的影响,双方互相都不愿意产生往来,阻碍了城市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正常交往,导致农民工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市民中。

虽然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但是由于他们处于经济生活低质化、政治参与边缘化、文化娱乐单一化、社交往隔离化的状态,导致农民工依然处于“半市民化”的现状,与真正的市民化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吉林省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

(一)制度障碍

第一,农村土地制度障碍。随着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农民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农村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这一方面满足了农民的生活和经济需求,但是另一方面农民市民化的意愿有所减弱,增强了他们继续务农的预期和信心,所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愿意留在农村。第二,当前吉林省的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完善,流转市场不规范,基层行政干预过多,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工作选择。第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土地成了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他们对土地充满不舍,不愿意过“候鸟式”的生活。第四,在户籍制度方面,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无法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农民从事的多是不稳定、收入低的工作,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社会福利问题、医疗保障问题等。第五,在就业政策方面,吉林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外出务工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3]。但是很多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问题较多,流于形式。农民工的就业管理体系不完善,就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工的权益遭受侵犯。农民工群体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后盾作支撑,政府必须不断完善就业政策。第六,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农民工的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都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急需进一步改善。

(二)心理障碍

首先是农民工自身认识上的障碍。吉林省农村人口数量较多,他们基本上都是世代务农。历史原因导致很多农民对自身的身份表达存在误区。所以相当一部分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民身份,摇摆不定。国家政策的倾斜也导致很多农民更加依恋土地,缺乏对城市生活的信心,加上城市生活的成本较高,他们对未来比较迷茫。其次,部分市民对农民工存在偏激的看法。农民工突然来到城镇务工很难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及生活环境,加上他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方面都无法与市民相提并论,他们被视为典型的弱势群体。

(三)经济障碍

从消费开支上看,农民工的工资上涨幅度较大,但是与城镇职工相比,工资水平相差较大。受传统农村消费观念的影响,老一代农民工的消费观念较为单一,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理念逐渐改善,消费倾向增强,品牌意识增强,但是仍然跟不上经济发展要求。二元城市格局导致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政策上的偏向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对称、不平等。城市的发展远远领先于农村,所以部分市民对农民存在一定的偏见,很多市民认为自己在教育程度、经济地位等方面都高于农民,所以他们对待农民工的态度是消极的,加上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很多市民认为自己精神层面上比农民优越。

(四)个人障碍

农民工市民化的进度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高低存在重要的关系。农民工素质高就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容易接受城市的生活习惯,也能够取得更为稳定的收入,得到市民的认可。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文化素质都有了巨大的改观,但是农民工的综合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够完全适应城市变化和需求,成为市民化的重要障碍。吉林省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而经济发展对文化的要求却越来越高,这不利于他们职业的选择和报酬的提高,收入的稳定性也受到了影响。在思想方面,农民工受传统思维和生活观念影响较大,他们不习惯城市的消费习惯和生活习惯,不愿意参与城市社区的各种活动,也不愿意跟市民打交道,成为城市的“边缘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低,再培训机会少,所以农民工大部分从事的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和简单的机械操作,技术含量较低,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工就业难度的增加,也不利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4]。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意识不强,受自身地位、知识文化等的影响,农民工的政治认知水平低,参与意识弱。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破坏的时候,很难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他们往往采取一些非理性化的行为。

三、吉林省农民工市民化对策分析

(一)制度创新

首先,吉林省政府应该深化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强化经济结构,建立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这是解决农民工市民化制度的根源,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客观要求。第一,建立户籍管理登记制度,转变农民工存在的户籍登记与工作地分离的局面。对人口的管理实行证件化管理、动态化管理,取消户籍制度对人口迁移的种种限制,合理配置资源。第二,取消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各种特权,争取使农民工可以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待遇。第三,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实行城乡各地人口的合理流动。由于城乡、地区差别较大,可以尝试开放小城镇户口,对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群体可以鼓励其办理常住户口,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实现市民化。第四,加快户籍相关立法工作,将户籍制度写入宪法,使农民工的相关权利可以实现有法可依,真正取消城乡二元体制的种种壁垒,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其次,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吉林省政府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有重点、有分类、有差别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障模式,最终实现统一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推进农民工医疗保险,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城市市民同等的待遇,只有这样才能够逐渐将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畴,加速农民工的城市融合度。

最后,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明确土地所有权,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加快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尝试多种土地流转模式,推行土地股份制等,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创新土地的流转制度,为农民工的市民化奠定基础。

(二)舆论环境优化

在推进吉林省城市发展过程中,农民工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政府和市民应该转变观念,关注农民工城市化进程,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观,进行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的就业、医疗、教育等权益,同时还要积极加强市民的宣传引导和思想教育,帮助市民走出误区,使农民工摆脱小农思想,接受现代城市文明和法制观念。在农民工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市民应该采取接纳和包容的态度,支持农民工市民化。一方面是市民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作出的贡献,不要对他们持一种否定的态度;另一方面是要尽快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加强与农民工的交流,让农民工参与到社区组织中来,接受城市文明,增强城市归属感。

(三)人力资本提升

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吉林省政府在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要注意大力开发农村的人力资源[5]。省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改革农村的基础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水平;改革农村的职业教育,鼓励更多的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增加职业技能的内容;重视农村劳动力的继续教育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农民进城务工技能进行培训,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才能够改善自己的就业状况,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需要。针对已经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出钱,民工收益。企事业单位也应该把农民工培训纳入员工培训的基本范畴,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6]。

(四)社会资本培育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原有的乡村社会资本流失严重,需要不断巩固和保持;进城后城市社会资本也严重不足,需要不断进行培育和拓展。首先,吉林省政府需要不断巩固和保持乡村社会资本,给予政策、资金、制度方面的支持,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新风尚,为农民社会资本的拓展和维持创造良好的环境,防止因农民工离乡而造成社会资本的流失。其次,政府还应该注意拓展和培育城市社会资本,加强法制化建设,运用法律的武器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实现有法必依、有法必行。在组织接纳等方面,也要不断加强农民工的涵盖范围,通过专门的合法组织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7]。

农民工市民化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是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吉林省必须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制度创新、舆论环境优化、人力资本提升以及社会资本培育,进一步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整体进程。

[1]谭婉.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探析——一个公共财政的视点[J].社会科学家,2007(11):40-41.

[2]杨雅华.进城务工人员的权利贫困及解决对策[J].求实,2006(1):49-52.

[3]沈丹凤.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经济学分析[D].杭州:浙江大学,2011.

[4]李景文.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及实现途径分析[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9.

[5]陆艺涵,苏志庆.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及对策研究[J].吉林农业,2011(11):4-5.

[6]周德军.政府责任与“民工荒”问题剖析[J].湖北农业科学,2011(23):10-14.

[7]刘欣.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0.

【责任编辑 李菁】

F299.2

A

1674-5450(2015)06-0055-03

2015-09-25

赵亮,女,吉林蛟河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数量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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