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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托梦与封建社会晚期地主治生之学

2015-04-10邱丽梅

关键词:秦氏托梦秦可卿

邱丽梅

(东北财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可卿托梦与封建社会晚期地主治生之学

邱丽梅

(东北财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秦可卿是《红楼梦》中“谜一样”的人物。解谜的关键在“托梦”。“托梦”所反映的思想是远见卓识还是陈词滥调,作者的态度是赏识还是批判,这是红学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联系封建社会晚期地主阶级治生之学的发展状况以及康乾时期社会现实,从经济思想史角度对“托梦”内容进行评价,对可卿形象的思想意蕴进行了新的阐释。

红楼梦;秦可卿;治生

在《红楼梦》中,秦可卿是唯一一个由曹雪芹独立塑造完成的金陵十二钗人物。然而,对这个人物的理解评价,却历来争议不断。概而言之,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秦可卿是个“主淫”的形象,是贾府糜烂生活的参与者;另一种意见认为,秦可卿是个有远见卓识的人物,是封建贵族腐朽生活的受害者。随之而来的是对作者创作态度的争议。或以为,曹雪芹对这个人物是持批判、讽刺态度的,或以为曹雪芹对这个人物是持赏识、同情态度的;或以为曹雪芹对这个人物是先批判后赏识因而态度是矛盾的。

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大有深意的。依笔者之见,作为明清时期重要思想家的曹雪芹,用小说的形式,对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康乾时期的社会现实做大反思、大批判,对历史发展中依稀可见的光明进行讴歌。这应该就是作者希望读者能于“满纸荒唐言”中解得的“其中味”。秦可卿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作者通过这个人物要表达怎样一种思想?这些问题的探究对正确解读文学巨著《红楼梦》至关重要。

一、可卿之谜

认为秦可卿是“主淫”形象,作者对其持批判、讽刺态度的研究者,一般有如下理由:

其一,秦氏居处的描写。

(宝玉)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了人来。宝玉便觉得眼饧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其联云:

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连珠帐。宝玉含笑连说:“这里好!”秦氏笑道:“我这屋子,大约神仙也可以住得了。”说着亲自展开了西子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

借物写人,寓以褒贬,是文学创作中常用的手法。秦可卿居室的摆设以及背后的香艳故事,集中反映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也表明了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态度。

其二,秦氏以风情月貌引诱宝玉。

宝玉进了秦可卿的卧室,顿时觉得“眼饧骨软”,并梦游太虚幻境。在梦境中,依警幻所授,与可卿成亲,领略了“阳台巫峡之事”。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梦境?无非是要告诉读者,秦氏是宝玉这个少年贵族公子哥“皮肤滥淫”之事的诱惑者。宝玉与秦氏梦中所做之事,其实质与贾珍父子之于尤氏姐妹,贾琏之于多姑娘、鲍二家的,并无本质的差别。宝玉后来不仅对这种没有感情参与的两性关系嗤之以鼻,对建立在政治、功利之上的“金玉良缘”也不感兴趣。他所醉心的是与林妹妹那种建立在情投意合、人生观、价值观一致基础上的纯洁爱情。

有研究者指出,秦氏以女色诱惑宝玉,其弟秦钟则是以男色诱惑宝玉者。而秦可卿(情可轻)与秦钟(情种)是秦业(情孽)的一双儿女。曹雪芹通过谐音法,表达了对秦氏父女(子)的讽刺。

其三,秦氏与贾珍的秽行。

秦氏与公爹贾珍的丑事在贾府是公开的秘密,这个秘密被一有功于主子的老奴焦大以醉骂的方式吵得沸反盈天:

二十年头里的焦大爷眼里有谁?别说你们这把子的杂种王八羔子们!

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

秦氏死后,贾珍一系列失态之举,更加坐实了焦大之骂。秦氏正是由于丑事败露,迫于舆论压力而忧虑至病,最后身亡。

其四,秦氏的图谶、判词及红楼梦曲。

对于秦氏形象的特质、寓意,作者在《金陵十二钗》正册秦氏的图谶、判词及红楼梦曲中有明显的表述。

金陵十二钗正册与秦可卿有关的图画是:“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词是:“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曲演红楼梦第十三支[好事终]:“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所有这些描写、情节以及图画、判词、曲子都指向一个结论,那就是秦可卿在《红楼梦》这部大旨谈情的作品中,其形象的寓意是“主淫”。如果说贾府的败亡缘于主子们骄、奢、淫、逸的生活,那么秦氏是这种腐败生活的参与者与制造者。

如果没有“托梦”情节,对于秦可卿这一人物的接受,历代研究者以及一般读者均无相左意见。可是,“托梦”出现,读者的迷惑就产生了。

小说第十三回,秦可卿临终之时来到王熙凤的梦里。

秦氏道:“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你如何连两句俗语也不晓得?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凤姐听了此话,心胸不快,十分敬畏,忙问道:“这话虑的极是,但有何法可以永保无虞?”秦氏冷笑道:“婶子好痴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所能常保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即如今日诸事都妥,只有两件未妥,若把此事如此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

凤姐便问何事,秦氏道:“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不有典卖诸弊。便是有罪,己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若目今以为繁华不绝,不思后日,终非长策……”

对于秦可卿这番类似临终遗言的“托梦”,从早期的批书人如脂砚斋,到后世研究者,几乎众口一词,认为这表现出秦可卿的能干,有远见,反映出作者对这个人物的赏识态度。

脂砚斋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令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1]231护花评:“秦氏托梦,笼罩全部盛衰。且以见一衰便难再盛,须早为后日活计,是作者借以规劝贾府。”[2]13当代红学家张锦池说:“她有过人的胆识,这反映在临终给王熙凤托梦上。其所嘱二事,说明她并不个“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的人。[3]151-152胡文彬说,(秦氏)“非常有见识”,“为贾家日后败落下来留了一条维持生计的退路。同贾探春的兴利除弊相比,秦可卿是从根本上解决贾家的出路,以求东山再起,而贾探春的新经济政策,只不过是权宜之计,虽可稍解燃眉之急,却无法保证败落后的衣食之源。秦可卿是站在维护封建贵族阶级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出谋献策。这同贾探春一干人相比,秦可卿的见识不知要高明多少。”[4]68

小说至“托梦”一节,作者对人物的态度似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一下子把秦可卿从斥责贬损的对象变为讴歌的对象。这种前后矛盾的情形令人匪夷所思。王昆仑先生甚至认为,秦可卿形象是伟大作家曹雪芹“一时的败笔”[5]52。

不难看出,研究者在对秦可卿人物意蕴以及作者创作意图“解味”上的混乱,症结在“托梦”。作者为什么让人物在即将退场之时托梦遗言?托梦内容到底是愚见还是卓识?曹雪芹对托梦所提出的治生主张到底是肯定还是否定?

二、可卿托梦与封建社会晚期地主治生之学的契合

从家庭经济“运筹谋划”的角度来看,可卿托梦实际上包含三个核心点:一是置恒产,具体指房产和地亩;二是保长久,策略是利用国家政策规定,在祖坟附近置产,并采取家族轮流经管之法,防止鬻产;三是耕读相兼,将家塾设于祖产地,以确保子弟读书入仕的机会,也为败落之后做准备。从思想资源上来看,秦氏的这一主张正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晚期地主治生之学,即重稼穑、置恒产、保长久、耕读相兼的治生思想。

何谓治生之学?经济学上的解释是:“‘治生'一词,本意是治家人生业,即获得和积累私人财富。因此,‘治生之学'也就是论述怎样取得、保有和增殖私人财富的学问。治生之学是一种以个人或家庭为本位的经济思想。”[6]512

作为一种经济思想,治生之学也经历了较大的变迁和发展。中国古代治生之学的鼻祖、战国时期的白圭实际上重视的是通过商业来经营致富,这与后期的把农业放在首位的思想有所不同。而首先反映了从商人的治生之学向地主的治生之学转化的要数司马迁,他认为,经营农、虞、工、商是既能富国,也能富家的治生之道,并比较分析道:经营封建地产、收取地租而致富比较稳定可靠,社会政治地位也比较高,而经营工商业则风险比较大,社会地位也比较低。因此,“本富为上,末富次之”;经营末业发财致富却比本业更迅速,更有效,尤其是经营商业最容易发财赚钱,“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在此基础上,司马迁把务农与经商联系起来,“以末致财,以本守之”。从司马迁对经营对象的选择中可以看出,他并没有把经商从治生之道中排出,而是把工商业当做治生活动中相当重要的对象或途径来加以肯定。这种治生之学后经北魏贾思勰、元代许衡等人的发展,最终演变成以“务农”为主、“耕读传家”的封建地主的治生之学。而与曹雪芹大约同时代或略早一些的思想家中,这种治生思想也有显著发展,具有较大的代表性,影响最大的当推张履祥、张英二人。他们的思想是封建晚期地主治生之学的代表。相当巧合的是在可卿托梦这一情节中,诸多表达恰与他们的观点不谋而合。下面我们就将托梦文本与张履祥、张英的思想作一具体对比。

首先,“治生唯稼穑”是张履祥治生之学的核心观点。他完全排除了治生之学的商业因素,“把它变成了纯粹的封建地主的治生之学……强调‘治生以稼穑为先,舍稼穑无可为治生者'。他把‘治生'和‘货殖'严格分开,认为只有‘耕读'才是治生‘正术',而‘商贾技术之智'则是‘儒者羞为'的”[6]517。应该说,张履祥的“耕读相兼”论是较为后退的观点,它与“治生唯稼穑”论紧密联系在一起,深受贱视工商传统观念的影响。张履祥的治生之道,在经营对象或经营途径的选择上,一再宣扬“唯稼穑论”,对商品经济和工商活动都持否定和敌视的态度,更典型、更突出地体现了封建社会晚期地主治生之学的保守性和停滞性。可卿托梦情节中所体现的耕读相兼等观点正与此一脉相承,所谓“稼穑”就是指关心地主农业家庭经济,可卿所言的“置田庄、房舍、地亩”“子孙回家读书务农”等所渗透的正是这种经济观念。特别是可卿所言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这与张履祥的治生之学更是如出一辙:“得志则施王政于中国,不得志则亦存礼义于家”,可以“无求于人”[6]518。这一方面反映这一阶层的忧患意识和“长远”眼光;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封建社会晚期该阶层面对不断衰落形势的忧虑,有一种强烈的自保家业的要求。

其次,张英治生之学的核心是“保恒产论”,集中体现在他的代表作《恒产琐言》之中。其主要内容和基本倾向是一味美化、赞扬封建地产、封建土地兼并和地租剥削,把保持、扩大封建地产和地租收入看作是治生的唯一正道,不但反对经营工商业,甚至连房产和房租收入也认为是不可靠的财产收入,“这就排斥了有利于增加社会财富的任何活动,排斥了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和流通的任何途径,是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腐朽性、寄生性已达到极点的表现”[7]597。这也充分证明,地主阶级的治生之学已伴随着封建制度本身的衰竭而彻底没落了,是一种极端保守的家庭经济管理思想。他极力强调地产是最好的财产,是最持久、风险最少、更“正当”、最“可乐”之事,是“恒产”。可卿所谓的“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正是这种“保恒产论”的另一种表达,而且其策略比张英则更高一筹,在祖茔周围置田地,即使被抄家也是可以保留的,这便可以永保家业,这种观点极其保守,也极其“精明”。

最后,与“保恒产论”密切相关,张英也提出了诸多“防鬻产”的办法,以保家族长久。张英强调家庭生活要节省开支,防止卖田,并教子弟治生之道,做好合理的管理,要学会经理家计。无独有偶,在可卿托梦情节中,对这一点也极其重视,如“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不有典卖诸弊”。这里明确了管理家庭经济的重要性,目的还是防止“典卖”“鬻产”,以保家业长久。

从以上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在可卿托梦的情节中,其家庭管理的诸多思想和观念正契合了封建社会晚期所流行的地主治生之学,这难道仅仅是偶然的巧合吗?“张履祥是清初的一个抗节不屈的前朝遗民,张英则是清代康熙盛世的‘太平宰相',其子张廷玉是雍正朝宰相。两人身世不同,势位悬殊,然而他们都是清初地主治生之学的主要代表,他们的基本观点有很多相似之处。这说明清初地主治生之学的流行,并不是偶然的事情。”[6]522而是封建社会晚期地主阶层在日渐式微的形势之下以求得自保的强烈心理的反映,可卿托梦这一情节也正是这一特定时代语境下的折射。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和张英同朝为官,同为皇帝宠臣。康熙六次南巡,有两次在张英家暂住。有四次由曹寅接驾。张英随康熙到了江南。曹寅与张英应该相当熟悉。曹寅为藏书家,张英的《恒产琐言》也许有所收藏,曹雪芹也许阅读过这本书。张英之子张廷玉与曹雪芹属同一时代。张廷玉为雍正、乾隆两朝宰相、重臣,配享太庙。张氏父子的学说主张在当时很有影响,曹雪芹对之应该十分熟悉。

熟知这种治生之学并赋予到作品之中也是可以想象、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这种治生之学到底代表的是作者的思想还是书中人物的思想可能还要从文本的整个观念和面貌中寻找答案。

三、可卿托梦中的“人物声音”和“作者声音”

有研究者认为,秦可卿是“作者观念的代言人。通过她,向主持家政者及其当然的法定继承人发出警告:早留下退步,预谋好余地,为子孙的免遭困厄及家族的重新振作准备好可能的物质与人力条件。从而以此清楚地表达了作者的精神寄托和追求目标;当然,也因此而暴露了作家世界观不可回避的矛盾,证明《红楼梦》尽管是一曲封建制度无可挽回的悲歌,但也毕竟改变不了又是旧世界挽歌的基本性质”[8]234。笔者认为,这是对可卿托梦情节的误读,是对曹雪芹希望通过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的误解。用现代叙事学的理论来看,这就涉及到一个作品中所包含的两种声音问题,即人物声音和作者声音。所谓人物声音也就是故事中人物的声音,即发出人物对话、独白、心理活动等人物语言的声音。而作者声音则是渗透于各种声音之后的作家的倾向和态度,其情况是十分复杂的,不能简单地对等于人物声音,甚至不能等同于叙述者声音,即潜藏于文本之后的那个讲故事的主体,它的态度也未必能够代表作者。在可卿托梦这一情节,主要集中展现了秦可卿的态度和观点,这即为人物声音,从上文分析可以见出,就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晚期地主治生之学的另一种表达,是从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出发的,作为这一阶层的实际维护者,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从整个历史来看,这种观点又是极其落后的,她没有看到新生的社会力量和历史趋势,注定要被历史所淘汰。在作品中,作者只是客观地展现了这一梦境,而未作出任何评价,包括托梦对象——凤姐自己也未作出任何明确的回应。因此,如果简单地将人物声音转嫁于作者声音之上显然是不科学的。而且从小说的全貌来看,把“人物声音”误解于“作者声音”似乎也是有问题的,理由如下:

理由一,《红楼梦》一书从整体上看,批判了地主阶级的腐朽寄生,他们的寄生正是建立在封建地租剥削以及世袭制度之上的。贾珍收租一节,很形象地揭露了贾家靠封建地租寄生的事实。如果说贾府败落的主要原因在于“如今的儿孙们竟一代不如一代了”,那么造成这种状况的机制是封建地租剥削及世袭制度。曹雪芹的伟大之处正在于他不仅写出了大地主阶级的腐朽没落,而且挖出了这种生活赖以生存的根基。如果说秦可卿的这种封建地主治生之学是作者的观念,那么,与全书所要展现的进步主题是恰好矛盾的。

理由二,曹雪芹的思想属于早期启蒙思想,具有早期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民主思想,这与封建地方治生之学也是格格不入的。在明代后期,以思想家李贽为代表,这种初期的民主思想便开始萌发,著名红学家冯其庸先生指出,《红楼梦》的思想显然受到李贽的影响,因此,他认为“从《红楼梦》所反映的反封建的内容来看,从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内涵来看,从贾宝玉与贾政的思想冲突的实质来看,再从《红楼梦》的思想渊源来看,我认为《红楼梦》的民主思想,已是具有新的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民主思想,尽管它还是初期的极幼稚的,但它与封建的民主思想是有质的区别的,不能混淆的”[9]35,因此,曹雪芹的思想有很大的历史进步性,与封建地主治生之学也是恰恰相反的。

理由三,依赖祖先余荫,让子孙万代过上富足殷实的生活,这正是甄士隐的生活。这种生活看似神仙一般,逍遥自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无立足之地,甄士隐一旦遭遇变故便素手无策,只好出家当和僧。作品对这种结局的展现正是体现了对封建治生之学的否定。

理由四,败落后希冀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以求东山再起,重振祖业,这恰好就是贾雨村所走的人生道路。小说中交代得很清楚,贾雨村“原系湖州人氏,也是读书仕宦之族,因他生于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尽,人口衰丧”,于是他便“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以再整祖宗基业为目标,以时文科举为敲门砖,以钻营为手段,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作者借人物之口斥之为国贼禄蠹。如果秦氏托梦果真反映了作者的思想,那贾雨村的人生道路岂不成了曹雪芹所肯定的人生道路?这似乎也是一个巨大的矛盾。

那么,为什么作者在小说中对秦氏托梦不置可否?这其中的原因,可能与作者的创作原则有关。曹雪芹的写作特点是对人物从不肯自下评注,这正是恩格斯说的:作者的观点愈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愈好,作者的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除此之外,恐怕与当时的政治情势有关。上文已经指出,秦可卿的临终托梦,与张英的治生之学如出一辙,而张英与其子张廷玉是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父子宰相,一位是太子恩师,一位配享太庙,均位达朝廷高端,权位之重,一时无出其右。张氏父子的治生思想在当时是主流思想,而且满清贵族刚入关时即跑马圈地,强取豪夺良田地亩,他们的寄生生活完全是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之上的。联系这样一种历史事实,也就不难理解作者为什么要通过秦可卿之口发表了这样一番治生宏论,而且,作者对人物的态度以及批判的锋芒所向,也就不言而喻了。

可见,如果把可卿托梦情节中的“人物声音”误认为是“作者声音”,就会与全书面貌产生巨大的矛盾,就会贬低了曹雪芹的思想高度;而看清作者对“托梦”内容所持有的批判态度,也就更进一步认识到作为思想家的曹雪芹,对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没落有着怎样深刻的认识,对历史发展趋势有着怎样敏锐的把握。

[1]陈广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

[2]王为民《.红楼梦》刘履芬批语辑录[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3]张锦池.红楼梦考论[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

[4]胡文彬,周雷.红学丛谭[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

[5]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

[6]赵靖.中国经济思想史述要(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赵靖.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9]冯其庸.敝帚集[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詹丽】

I206

A

1674-5450(2015)01-0107-04

2014-10-12

邱丽梅,女,辽宁大连人,东北财经大学教授,主要从事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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