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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亿村官”周伟思被提起公诉

2015-04-08

新农村 2014年5期
关键词:范某股份合作行贿罪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龙岗“20亿村官”周伟思一案又有最新进展。近日,深圳市检察院披露消息称,该院以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围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周伟思共被控收受好处费5600万元。

据悉,深圳龙岗原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南联社区居民委员会原主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原副董事长周伟思于2013年1月24日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同时被刑事拘留,2月8日被执行逮捕。因案情重大复杂,侦查羁押期限两次延长。在侦查中,办案人员发现周伟思还涉嫌非同家T作人员受贿罪,按照管辖规定,将侦查中发现的周伟思涉嫌非同家工作人员受贿线索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后,两案合并移送审查起诉。

“村官”身份复杂涉嫌三宗罪

据了解,起诉书指控周伟思涉嫌受贿罪的犯罪事实为:其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期间,接受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的开发及拆迁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贿赂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伙同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收受人民币4500万元(周伟思分得人民币2000万冗,范某分得人民币2500万元),此外,周伟思又单独收受了叶某的好处费人民币400万元。

同时,起诉书指控周伟思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嫌收受好处费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其中,其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问,为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争取开发权提供帮助,收受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好处费人民币500万元。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问,在建设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项目中,收受合作方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00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周伟思的“村官”身份认定和法律界定有一定“复杂性”:2004年深圳仝市城市化后,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原任村委主任的周伟思也随后担任居委会主任。作为居委会主任兼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的周伟思,2007年起又被任命为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协助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依法从事公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在从事基层自治管理工作中,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周伟思利用不同身份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好处费的行为,分别触犯了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个罪名。

另外,周伟思还涉嫌单位行贿罪。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为使违规建设的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分多次送给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某共计港币20万元。

案件涉及面广5人被牵出

据深圳市检察院介绍,周伟思一案,如同多米诺骨牌,牵出了一批案件。

作为周伟思一案的主要行贿方,天基公司及其董事长叶某,因涉嫌单位行贿罪,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中;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某,因涉嫌受贿港币20万元,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作为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共犯,还同时涉嫌行贿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一并被提起公诉。

范某一案,还另牵出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某义受贿一案。范某作为泰德建公司的控制人,在开发龙岗区某城市更新旧村改造项目中,委托律师向陈某义行贿。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陈某义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作为范某控制的泰德建公司的委托律师,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某,因介绍范某向陈某义行贿等,目前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中。

据周伟思案一名办案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严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贪污贿赂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层层进行深挖,这既是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新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廉洁城市建设的实际举措。

有效监督“基层能人”权力

据一名办案检察官介绍,初中学历的周伟思,有着敏锐的商业眼光,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贩卖海鲜、青菜等,到开商店出售小百货、涉足建筑业成了包工头,然后发现了土地的价值从而大量买地圈地、盖房出租,甚至形成了成片的商业楼和工业区。因而,周伟思也成了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村里最早富起来的一批人。“随着土地、房产在城市化发展中日益增值,在其尚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之前,其个人财富已迅速膨胀甚至成为‘巨富,并在不断增值中。”此后,作为村里的能人,周伟思被村民推举为村长,走上了“村官”的位置。“这些基层能人,在当地往往有他人难以替代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别人办不成的事他们能办成。”该检察官说。“但这个案件也带给我们一个值得深思的命题:如何发挥好‘基层能人的作用?”前述办案检察官表示,对于“基层能人”,一方面,要有制度保障,将基层作为他们发挥能力的舞台,体现出他们的价值,让他们有动力去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有制度约束,对他们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在基层的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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