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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食品生产企业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015-04-02赵接红

食品工业科技 2015年1期
关键词:食品标签食品质量标签

刘 洋,赵接红

(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淮安 223001)

探讨食品生产企业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刘 洋,赵接红*

(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淮安 223001)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食品标签信息是消费者选购食品的主要参考依据。本文阐述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重要性,分析了生产环节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问题存在的根源。为了进一步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管理,提出应建立预包装食品标签评价体系的建议,并对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管理提出希望。

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解决办法,评价体系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1]。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产品质量重要内容之一,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了解食品大体情况。本文通过阐述日常检验过程中遇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的十个方面主要问题,分析造成问题的根源,建议食品生产企业关注国家最新发布的有关食品标签等技术要求规定,建立食品质量溯源体系,有效控制食品质量,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1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重要性

1.1 世界各国制定了食品标签相关规定

为使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所包装食品的有关信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世界各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制定了具有本国特色的有关预包装食品的技术法规及标准。作为欧盟成员国,德国将欧盟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诸多条例,如《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消费者关于食品信息条例》和《标示规定》等转换成德国法律付诸实施[2]。法国已建立了良好的食品标签审查机制,政府部门委托行业协会负责对食品标签进行评价和审核。美国是采用联邦法规的形式颁布食品标签法规,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的主要展示版面、信息版面、品名标识、营养标签等。美国还建立了食品标签快速追查机制,根据食品标签上的编号快速追查产品来源的编号、生产地区、厂家等。日本的食品标签规定主要包括在食品卫生法中,凡制定了标识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容器或容器包装都须有符合性标识,否则不得销售和以销售为目的在经营中使用;日本还对加工食品的强制性营养标签作出规定,要求对营养素进行声明。

1.2 我国发布的食品标签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对涉及百姓健康的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食品质量安全,国家严格规范食品标签,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多达几十项[3],如《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有机食品标识管理办法》、《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规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我国已颁布了多项基础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和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近年来,国家加大对食品监督抽查力度,质检机构依据一系列国家食品监督抽查规范开展食品监督检查,从抽查结果来看,食品内在质量稳步提高,但也发现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不容忽视。

1.3 食品标签是选购食品的重要依据

目前,在商场、超市和食品经营店销售的大部分食品都属于预包装食品,消费者往往通过预包装食品标签展示的食品生产信息、质量信息、营养信息、安全信息和产品宣传等内容,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依据。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是企业向广大消费者做出的食品质量声明和承诺,它具有企业行为和食品质量的双层内涵。食品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征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4]。我国全面推行食品标签、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要。

由于食品标签可以起到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作用,同时也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所以食品标签已被各国政府规定为必须附于食品包装上的必备内容。因此,食品标签是国际食品行业技术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经常被采用的一种技术性贸易措施。虽然食品贸易仅占全球贸易总量的12%左右,但其贸易纠纷却超过WTO成员贸易争端总数的30%,其中食品标签问题占较大比例。

2 生产环节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的问题

尽管国家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在食品的生产环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企业由于不熟悉、没有掌握国家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为了谋取企业自身的利益,在食品标签上随意标注、照搬照抄、弄虚造假,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在日常抽查中,我们发现在食品生产环节预包装食品标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2.1 食品名称标注不规范

食品名称是标签标注的主要内容,有的企业未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而使用让消费者不宜搞清的名称。如:标示食品名称叫“亲亲牛排”,印刷“麻辣牛排”图案,而实际上是“麻辣豆制品”;2012年12月初,“美国扁桃仁”冒充“大杏仁”事件引起媒体和大众的广泛关注,“美国大杏仁”随后更名为“巴旦木”,此食品名称不能清晰表达食品的真实属性[5]。有些企业制作的标签食品名称含义模糊,容易误导消费者。如:有的果味饮料产品标签上印有醒目的鲜橙、葡萄、鲜桃或苹果图案,给消费者造成错觉,以为是以新鲜水果为原料生产的果汁饮料,而标示“果味饮料”的字号很小,实际上只是加了香精的“果味型饮料”。

2.2 配料表标注不规范

一是未按照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标示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如:使用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标示食品添加剂只写“着色剂”,未按标准规定标示为“柠檬黄”、“着色剂(柠檬黄)”或“着色剂(102)”[5]。二是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还在标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标示;如:市场上销售的某个芒果酥、沙琪玛等食品,配料中公然标注含抗氧化剂TBHQ和BHT[5]。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在面粉加工中使用“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这二种食品添加剂;禁止在植物蛋白质饮料中添加山梨酸;但有的企业不掌握与此相关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动态信息,还在继续使用和标示这些物质。还有些糕点企业在茶饼中添加了防腐剂和人工色素没有标示,却声称其产品是“不含防腐剂和人工色素的纯天然食品”。三是复合配料无产品执行标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未按加入量从高到低顺序标示。四是复配食品添加剂未展开,在食品配料表中没有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如:市场上销售的某个沙琪玛标示的食品添加剂为“膨松剂、碳酸氢钠、食用香精”,膨松剂是食品添加剂类别名称,包括多种添加剂,未标明所用膨松剂的具体名称[6]。五是使用了不能在普通食品中使用的药品,如当归等。六是存在其它方面问题。如:方便面部分配料是经放射线照射(简称辐照)而不按规定在包装上作出辐照标示,这已成为方便面生产行业的潜规则,类似的情况在转基因食品、致敏物质等方面也广泛存在;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食品不标示原料为转基因;原料是进口原料不标示进口国等。

2.3 净含量、产品类别等标示不规范

净含量与食品名称不在包装物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净含量标注在反面或侧面,字符高度不符合要求,有的固态产品用体积毫升标示,有的液态产品却用克标示;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在大包装上标示净含量却未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产品标准中规定应该标示产品类别或者用途的却不标注。如:有的糕点未按GB/T20977《糕点通则》中规定依据糕点加工方式不同标示“冷加工糕点”还是“热加工糕点”、有的酿造酱油未按GB18186《酿造酱油》中规定依据发酵工艺不同标示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还是“高盐稀态发酵酱油”,“用于佐餐和/或烹调”;有的橄榄油未按要求标示“特级初榨橄榄油”、“中级初榨橄榄油”或“精炼橄榄油”等类别、生产日期未标示“油橄榄果实的年份”或“包装日期”、未注明产品原产国和反式脂肪酸含量等。

2.4 产品等级标示有问题

有产品等级的,未标注等级,没有产品等级却标注等级。如:有的蜂蜜生产企业采用高果糖浆加入到蜂蜜中,以假乱真,GB14963-2011蜂蜜国家标准中没有等级规定,企业却标注“优级”或“一级”。

2.5 执行产品标准标示有问题

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不了解食品标签上的标准代号是食品质量的依据,更不关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动态情况,食品标签没有及时变更,仍在继续标示和使用已经作废的标准,或有意回避现行的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有国家标准却标示产品卫生标准;标注不正确的标准,如:蜜饯标注烘炒食品标准;无相关产品标准而乱标执行标准等。

2.6 营养标签标示不规范

有的食品企业未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标注营养标签,应该标注营养标签而不标注、标注不规范或没有依据地进行标注。如:有些企业生产蛋黄派、奶油蛋糕等,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未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违反了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的 “以氢化油为配料的食品的营养表中,要标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强制要求;还有些企业随意性太强,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意图标示;能量及四大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标示不醒目、不齐全,隐藏“脂肪”、“钠”等“消极”营养成分;营养成分项目排列顺序不统一,颠倒顺序;“非营养成分”任意标示,非标准的术语时有出现。

2.7 标注厂名、产地不规范

有的食品生产企业用汉语拼音首字母表示产地;标注集团公司多个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很难直观辨别到底是哪个厂名、产地生产的产品。

2.8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示不规范

有些袋装食品既没标示生产日期也没标示保质期;有的只注明保质期,没有生产日期,或写着生产日期“见包装××处”,却不见标示印记;封塑的外包装上写明生产日期见内包装物瓶盖,消费者根本无法看见内部包装;有的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迹模糊,消费者难以辨认[6];有的食品保质期标示为1~3个月,消费者难以把握;有的大包装食品里面的小包装没有标示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还有食品生产企业把过期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拆掉当作散装食品出售,更有甚者是食品出厂时没有生产日期,商家可随卖随贴,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实际上成了销售日期。

2.9 过度宣传或暗示有保健、治疗等功效

很多食品生产企业为了增加产品卖点,在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过度宣传产品对人体的功能。存在普通营养食品声称保健功效、明示暗示治疗功效、与药品用语混淆、通过介绍产品所含成分功能间接宣传产品保健、治疗功效等问题,在婴幼儿、糖尿病人群所使用的功能营养食品问题尤其突出,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标签介绍产品功能上夸张、夸大宣传,违法行为愈演愈烈。

2.10 存在未标注储存条件、未标注食用方法等其它问题

有的食品未标注贮藏温度、是避免日光直接照射、还是保存于阴凉干燥处等;还有部分食品未标注如何食用,是开袋即食、还是蒸煮或油炸,让消费者辨别不清,导致食品保存不当变质或烹饪方法不当影响色、香、味、形和滋味等;啤酒未按标准规定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未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

3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问题存在的根源

3.1 企业领导质量意识不强

企业领导质量责任意识不强,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食品法律、法规意识淡簿,对其中食品标签的规定不知或一知半解,只注重企业眼前利益,不顾企业长远发展。企业缺少了解、熟悉并掌握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监督抽查规范等知识的专业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3.2 企业技术人员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

企业生产技术人员缺乏对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动态信息的收集,对这方面的信息不知晓、了解甚少、了解不及时或掌握不全面,特别是对新发布实施的卫生部公告、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法律法规信息和规定以及各类食品许可发证细则等,企业缺乏关注或没有注意及时更新,更没有组织学习培训。

3.3 企业质检人员日常监督不到位

企业质检人员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只关注产品出厂检验,放松了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查。虽然一些食品企业设法取得了食品许可证,但实际生产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仍使用过去老式包装,导致产品的标签标识依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4 食品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国家实施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将“食品标签”列入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检验项目,但是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并未将“食品标签”作为检验项目列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相关监管部门主要关注的是食品安全质量指标,而忽视了常见的“食品标签”方面的问题,导致食品企业对标签问题重视不够,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3.5 消费者缺乏对食品标签的认知

消费者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识别能力有待加强。虽然有些职业打假人在研究食品标签及相关产品标准,通过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维权,对规范食品标签起到一些作用,但是多数消费者对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了解不多,凭直觉购买食品,有时只图便宜,忽视食品质量安全、卫生问题,即使购买了不合格食品维权意识非常淡薄,因投诉程序繁琐、怕麻烦而选择不投诉,这也是导致食品标签缺乏约束力的根本原因。

4 建立预包装食品标签评价体系

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食品的进出口贸易额也在大幅度增长,但在食品的进出口检验中,检验检疫部门经常发现劣质或假冒食品企图进入中国市场,同时也经常遇到我国一些出口食品因标签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而被退货的情况。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质监部门依据国家相应的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对食品标签进行监督和检查,由此可见食品标签在食品质量安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针对目前存在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作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对策来解决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存在的问题:

建议设立专门的食品标签评价机构。要改变食品标签的现状,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提高重视程度,建立统一的、有良好信誉的食品标签评价服务机构,负责对企业食品标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评价,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标签发放统一编号的证书,相关信息输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管理系统,对食品标签进行严格把关。这样既保证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又可保证食品标签所标注的内容与产品一致。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品标签上的编号及商品条码快速查阅、核对食品的厂名、厂址、来源、品质、营养含量等信息的真实性,了解从生产原料、食品加工过程、甚至包括包装、仓储、运输等情况。此举有利于食品链过程的透明化,增强食品链不同利益方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建议食品企业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部门,及时获得国家最新发布的有关食品方面的新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关注其中食品标签等重要技术要求,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工艺和包装,建立食品质量溯源体系和实施食品召回制度等。作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了解国外对有关食品标签标志的技术要求和标识方法,为企业产品走出国门打下良好的基础。

建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修改完善国家食品监督抽查细则和规范,增加预包装食品标签检查内容;在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管同时,加大对食品标签的检查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那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给予严厉的惩罚,使违法的食品标签无立足之地。

建议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等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使他们了解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预包装营养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

5 展望

解决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是长期的、艰巨的、系统的工程。希望国家能建立一整套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同时借鉴国际上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通过企业自律、政府部门监管、媒体及消费者监督,倡导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特别是加强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范管理,它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食品企业宣传的最直接途径和方法。因此,企业应重视食品包装标签,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政府监管部门更应对企业和经销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从各个方面、多个角度保证食品包装标签对食品描述的真实性、可靠性,让消费者买得方便、吃得放心[6]。

[1]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3.

[2]第一农经网,《德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R].2013年2月23日:1.

[3]李彦彬 徐莉. 正确理解GB 7718-2011 探讨食品标签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J]. 《中国标准导报》,2012年04期:19.

[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2.

[5]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2012全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情况调查报告,[R].2012:1-2.

[6]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2013全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情况调查报告,[R].2013:6-7,14.

Discussion of the pre-packaged food labeling problems and the solutions in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s

LIU Yang,ZHAO Jie-hong*

(Huaian Institute of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n Product Quality,Huai’an 223001,China)

Pre-packaged food labels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food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Food labeling information is the main reference for consumers to buy food. The pre-packaged food labels and the importance of pre-packaged food nutrition labels were expounded in this apper. The main problems of production link pre-packaged food label and the root of the problem were analyzed. In order to further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pre-packaged food labels,a pre-packaged food label evaluation system should be established as soon as possible. In this paper,the further standardize food labelling management hope was put forward.

Pre-packaged food labels;problems;solution;evaluation system

2014-05-28

刘洋(1980-),男,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饲料产品检验。

*通讯作者:赵接红(1965-),女,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化工产品检验。

TS206.1

A

1002-0306(2015)01-0276-04

10.13386/j.issn1002-0306.2015.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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