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中引入测绘监理机制的探讨
2015-03-31吴金明
地球 2015年10期
■吴金明
(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辽宁沈阳 110034)
关于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中引入测绘监理机制的探讨
■吴金明
(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辽宁沈阳 110034)
本文结合辽宁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论述在较大型涉及民生类测绘项目中引入监理机制,不仅有效保证为业主单位把好项目质量和进度关,客观公正的为涉及民生项目保证老百姓的利益,更可促进不同作业实施单位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协调作用,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中的关键环节即地籍测绘与调查工作成果协调一致,质量可靠,作为准确依据。
测绘工程监理测绘监理保障措施测绘监理方法和实施
0 引言
依据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和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农村集体土地调查要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并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调查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以及用途等。并统一宗地编码,形成较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为保证辽宁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部分市县引入了测绘监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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