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艺术教育功能的定位、错位与矫治
2015-03-31毕源红刘元芳
大学教育科学 2015年2期
□ 张 震 毕源红 刘元芳
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高等艺术教育是由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机构所进行的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中学后艺术教育。自“十二五”伊始我国高等艺术教育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人才培养的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2011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把“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关键环节。与之相适应的,高等艺术教育以蓬勃之势向前推进,招生规模持续升高。2011年我国已有1 679所高校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人数为53万人,约占当年普通高校录取总数的8%[1]。到2012艺考人数超过90万,相当于当年高考人数的1/10,相对于高考人数的减少,艺考生的比例却在呈上升趋势[2]。然而与艺术生源的居高不下相悖离的是,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的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创意人才的短缺更是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瓶颈。这种供需关系的不对称提醒我们需要对高等艺术教育育人功能进行反思与审视。
一、高等艺术教育的功能定位
高等艺术教育的受众主要包括两种类型:非专业学习者和专业学习者,尽管他们在发展途径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从个体发展需求角度来看,高等艺术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启发并促进各类学习者的全面发展,自然就包括人文和科学两种属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