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供给的五个重点问题
2015-03-30钟东波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9期
文/钟东波

钟东波: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
一、提高公共服务的科学性
公共服务范围具有不确定性,与需求、时间段、区域等有关。提高公共服务科学化是未来改革的重要方向。有两种技术路径选择:一种是制定公共服务目录,根据一定原则确定提供优先顺序,区分核心服务与扩展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公民有权力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这是政府主动作为的,用正向列表的方式;政府不必管的,用负向列表表示。若能实现科学规范,必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要。另一种是对公共服务进行经济和技术分析,进而根据服务产品的特点确定筹资方式、生产方式、提供方式。通过一系列技术路径和手段,避免随意性,保证政府公共资源最大化的使用。
二、确定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其中筹资方式、提供方式和补助方式最为关键。关于筹资方式,比如医疗、教育,要根据产品特性确定是个人还是政府、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来负责。以义务教育为例,20世纪80年代已经提出,直到2006年才实现全覆盖。究其原因,最初的筹资责任在县政府,事实上,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中央的责任,筹资也应由中央保障,组织管理可交给地方。2004年确定了以中央和省为主的筹资方式,才加快了全覆盖的进程。关于提供方式,目前可采取多样化的方式,有些公共服务可由非营利组织机构和企业提供。国际上一般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服务本身的可测量性、可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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