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打造“示范区”的战略思考
2015-03-29聂书明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18期
□文/聂书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 新疆·乌鲁木齐)
一、建设“示范区”背景和环境
(一)国家高度重视。我国高度重视新一轮产业转移,并积极制定发展战略,推动国内产业有序转移和结构优化升级。为了促进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进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2010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家先后共批准设立了安徽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湖南湘南、湖北荆州、黄河金三角等6 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中西部各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争夺战越演越烈。按照国家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中西部各省区纷纷成立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甘肃、内蒙古、广西、河南等省区出台了一系列承接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支持本区域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安徽、广西、重庆、湖南、河北等部分省区积极争取将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三)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取得了良好成绩。国家批复承接产业转移以来,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取得了良好成绩。安徽省皖江城市带示范区引进外省投资项目2,800 多个。广西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世界经济低迷的大背景下,桂东四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1%。重庆沿江示范区在沿海地区外贸受到较大冲击的情况下,连续多年工业增长20%以上,位列全国第一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