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验式英语教学理论的哲学基础*
2015-03-28柳超健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7期
柳超健
(浙江传媒学院 大学外语教学部,浙江 杭州310018)
体验哲学理论萌芽于Lakoff&Johnson(以下简称为“L&J”)1980年合著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该著作将经验主义(experientialism)作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首次从人的经验、范畴和概念系统等非语言层面对隐喻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和研究,并提出了“隐喻是思维问题”等诸多革命性的观点。[1]1999年,L&J在其合著《体验哲学——体验心智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中系统地论述了体验哲学的核心观点:心智本来就是基于身体的;思维大多数是无意识的;抽象概念大部分是隐喻的。[2](P3)他们认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就是体验哲学,认知科学根据心智的体验性可划分为第一代认知科学和第二代认知科学,并强调以体验哲学为基础的认知语言学应属于第二代认知科学。体验哲学不仅全面批判了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等西方主流哲学思想,同时也是对语言天赋说和语言自治观的彻底否定与颠覆。体验哲学强调体验心智和隐喻认知加工在语言习得中的重要地位,认为语言的本质就是人类身体经验与客观世界互动的产物。因此,语言习得者只有透过语言与认知的视窗,才能准确把握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社会和文化概念之间的差异。本研究基于体验哲学的三大基本原则(心智的体验性、思维的无意识性和概念的隐喻性)探讨语言体验观对大学英语教学的影响和启示,并分别从教学大纲、课程设计和教师重新定位三方面,论证体验式英语教学理论的优势及可行性,为全面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及深化教学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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