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层水利管理单位依法维权实践

2015-03-23李水钰

河北水利 2015年8期
关键词:枣林水法水利厅

□李水钰

枣林庄闸所十多年来,遇到了当地许多村民侵占闸区建房的问题,如何依据法律法规来保护好国有土地和工程安全完整,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

1.枣林庄闸所概况

枣林庄枢纽位于任丘市枣林庄村南,由25孔闸、4孔闸、船闸、赵北口溢流堰组成。枣林庄枢纽建于1965年至1970年期间,具有调控、蓄水、灌溉和航运等综合作用,与白洋淀千里堤共同承担着保护津浦、京九铁路、华北油田防洪安全和下游广大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在河系洪水控制调度运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依法划界 明确主权

1994年,大清河河务管理处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了水利工程划界手续,在任丘市土地管理局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和管理权归河北省大清河河务处所有,并且明确划定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

3.维权案例

案例一:2006年2月,枣林庄村民陈某在闸区桥头强行修建二层小楼,影响了工程的正常实施,闸所管理人员多次制止无效。2006年3月,河北省大清河河务处聘请律师将非法侵占闸区建楼房的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拆除非法建筑。2006年4月,经法庭开庭调解,张某自行拆除了楼房,遏制了疯狂的闸区建房之风。

案例二:2012年7月,河北省大清河河务处发现当地村民刘某侵占闸区建房,于是聘请了律师以民事侵权为由到当地法院起诉,2012年8月17日,经当地人民法院判决,以任民初字第1342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拆除其非法建筑。

2012年10月、2013年3月,大清河务处先后两次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当地法院迟迟不采取措施。直到2014年8月,大清河务处又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例三:2013年4月27日,枣林庄村民杨某在枣林庄闸区的大堤内肩和内护坡上,私自修建车库,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管理。

2013年12月3日,大清河务处按照省水利厅的《行政处罚委托书》要求,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正式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杨某在闸区堤内肩和内护坡上非法建房,违反了《水法》第41条、《防洪法》第37条的规定,应当依照《水法》第 72条、《防洪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2013年12月27日。大清河务处认为此案影响较大,组织有关人员对此案进行了集体讨论调查,并按照《行政处罚委托书》的程序,报省水利厅审查。水利厅对案卷审查后认为:该案件定性准确,运用法律条文适当,应当给予违法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2014年1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 《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接受送达后,于2014年2月17日自动拆除了违法建筑,恢复了工程原貌。至此一起行政执法案件得到顺利结案。

4.分析总结

一是水法规的强制权有一定的局限性。《水法》、《防洪法》赋予水行政部门的强制权,多数是对行洪河道的障碍物实行强制清除。而侵占闸区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多数没有直接堵塞河道,应该按照土地侵权案件处理比较合适,利用《水法》、《防洪法》当中的强制措施比较牵强。

二是此类案件判决容易执行难。此类案件,案情简单,但由于涉及到村民居住问题,所以执行比较困难。群众法制观念意识淡薄,对当地政府的劝导并不配合,而且稍有不慎时,当地群众就动粗。执法成本高,执法阻力大等一系列难题,使得结案率较低。

三是取得省水利厅和当地政府支持。“案例三”是大清河河务处按照省水利厅的委托查处的案件。在此期间省水利厅政法处领导亲自到现场指导,仔细分析案情,制定处理方案,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枣林庄枢纽处在农村,当地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水村,土地珍贵,导致侵占闸区建房现象频发。这种行为不单单是一个侵占主权问题,更重要的是影响工程的正常管理实施。所以在当地加强水法规的宣传,让村民提高法制意识,把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和经济损失是非常必要的。

5.结语

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根据不同民情、不同案情,用好法、用准法,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在日常实践中加强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总结,逐步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推进依法治水工作的不断深入。随着水利法制的逐步完善与相关机制的逐步健全,相信基层水利依法管理将会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猜你喜欢

枣林水法水利厅
浚县大平调演出
省水利厅科学组织全省秋汛防御工作开展
水利厅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大会等
中阳县下枣林乡神圪垯村 “旅游+四大产业”模式 启动乡村振兴新引擎
厚植文化力量 振兴乡村旅游——中阳县下枣林乡神圪垯村旅游发展报告
一九八零年的一百元
探讨温肾化瘀利水法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肾阳虚、瘀水互结型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河南省水利厅2016年新任领导成员
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