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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旅游属性之理论初探

2015-03-21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彭顺生

中国商论 2015年14期

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 彭顺生

展览旅游属性之理论初探

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 彭顺生

摘 要:现代商务旅游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人们对构成商务旅游主要内容的展览旅游却存有异议。本文从分析展览活动与旅游相互交融之大背景入手,探讨了展览与商务旅游特征之一致性,分析了展览具有的旅游“六要素”特质,从理论上得出了现代展览活动具有非常鲜明的旅游属性,且当属于商务旅游范畴之结论。

关键词:展览 旅游属性 商务旅游

1 展览会旅游属性之争论

展览是一种具有一定规模,定期在固定场所举办,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人聚集在一起,旨在向受邀观众展示产品或服务项目,并以销售或向来访者提供信息为目的的活动。尽管什么叫展览?无论是学界还是业界,国内外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关于览会是否具有旅游之属性,目前仍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在国外,自1994年戴维森出版《商务旅游》[1]一书以来,关于展览的旅游属性的争论就一直未间断过。一些学者认定展览具有旅游的属性,并将它归于商务旅游的范畴,如约翰·斯瓦布鲁克和苏珊·霍纳合著的《商务旅游》一书,把展览视为商务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分析认为展览之所以被视为是商务旅游的一部分,是因为“它们促使展览商和参观者旅行,并由此对旅行服务、餐饮和住宿等方面产生了更大的需求”[2];卡林·韦伯等人则在《会展旅游管理与案例》中,也把展览视作会展旅游的主要内容[3],但卡尔森[4]等人则对此持反对态度,他们在论及“MICE”即会奖旅游时,往往将展览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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