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事业单位改革:高等教育的案例
2015-03-21文/薛澜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1期
文/ 薛 澜

薛 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这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了方向,将对事业单位改革起到深远影响。
高等教育是中国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领域。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如何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的精神,抓住机遇,推动高等教育领域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现代大学的本质
作为社会组织,现代大学的功能包括:(1)新知识的生产。新知识的生产是大学重要的社会功能。且这种知识生产活动是知识前沿领域的创新;(2)知识的传播和能力的培养,包括外显知识和隐含知识。教科书和课堂上传播的是外显知识。但有一些隐含的知识和能力,要通过做实验才能体会得到。同时,老师的言传身教也是在传播重要的知识和修养;(3)知识的整合与集成。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有时候是可以分离的。例如,知识的生产可以在研究所进行,知识的传播可以在培训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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