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观点综述
2015-03-21李利平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1期
关键词:体系
● 本刊记者 李利平
2014年12月13日,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社会体制改革系列座谈会第一次专题座谈会。座谈会的主题是“社会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研究会名誉会长华建敏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研究会特约研究员李铁林和研究会副会长、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出席了座谈会,来自社会学、社会管理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与会者围绕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
陈光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认为,准确地理解社会体制要在社会治理的概念下进行,因为社会体制不仅仅与体制有关,也包含着大量的治理行为以及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讲,社会治理是宏观层面的概念,其内涵、范畴都要大一些。社会治理的重点,也不仅仅是国家如何治理社会,而是要关注社会如何面对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如何能更好地参与治理,社会组织自身如何实现治理现代化。
治理理论起源于西方。从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发展演变过程可以看出,社会治理理论包括几个主要节点:一是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主张建立多中心治理模式;二是强调改进社会责任的承担方式,推行国家与社会合作方式。治理应是一种合作,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三是强调管理对象的全面参与,主张实现管理过程的上下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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