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钦定二十五宝玺
2015-03-21徐启宪
读者欣赏 2015年12期
文/徐启宪
乾隆钦定二十五宝玺
文/徐启宪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王朝中,凡皇帝颁布诏书,所钤用的印章均称作御玺、御宝或传国宝。因为皇帝的地位显赫、权力至上,帝玺往往质地精良、形制独特,是印章文化中极具特色的重要部分,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清乾隆钦定二十五宝玺是印刻清代历史皇权的铭证,包罗中华玉玺之万象,囊括皇家御玺之百态,博群玺之威仪,显群玺之霸主。二十五宝玺在书法、篆刻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尽显皇家之贵。
1644年,满族入主中原。清承明制,继承和发展了历代王朝的典章制度,吸收了汉族和其他民族的思想文化,形成了具有鲜明的多民族特点的文化传统,清代皇帝宝玺制度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之一。
清代皇帝宝玺,按其内容可分为两种,即代表皇权的国宝和为皇帝收藏、鉴赏用的宝玺。代表清代皇帝权力的国宝,最典型的莫过于二十五宝玺。从清入关前的努尔哈赤、皇太极时代,到统一中国后的顺、康、雍三朝,是清朝皇帝宝玺制度初创和形成时期。
努尔哈赤的后金汗国,宝玺刻制尚无章法,其管辖的势力范围仅限于东北松辽地区。为了有效地行使政治权力,努尔哈赤用当时的老满文刻制了两方后金汗国的宝玺,即“天命金国汗之宝”和“后金国天命皇帝”。当时的汉族和汉官在后金政权内还不占什么地位,因此,在这两方宝玺上,仅有满文而无汉文。
皇太极即位后,改后金为大清国,其统治范围不断扩大,除统一满族各部外,还得到了蒙古贵族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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