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律动的魅力——浅谈舞蹈表现力在教学中的渗透
2015-03-19蒙曦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蒙 曦
蒙曦/贵州大学讲师(贵州贵阳550025)。
一、舞蹈表现力的重要性
作为舞蹈艺术的基石,艺术表现力是决定表演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但现在的舞蹈教学中,由于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教师在教学中过于强调动作的外在表现,展现出假、大、空的浮夸肢体语言,并没有对舞蹈表演真正内涵的审美表现深入了解,即艺术审美表现是从内容到形式,语言结构到表现手法创新思维的个性抒发。这导致实际表演展示中给人的感觉是:有着过于华美的肢体语言,却始终无法诠释作品真实的情感,也无法打动观众的心,只是“徒有其表”。因此,在日常的舞蹈教学中应该正确认识与理解艺术表现力在舞蹈展现中的意义,了解其真正的内涵,并且在日常的教学中,找到合适的途径来培养舞蹈专业学生的艺术表现力,还原舞蹈这门艺术本真的艺术魅力及本色,凸显出肢体语言的审美表现。
舞蹈作为一种肢体表现艺术,表演者通过带有节奏的特定动作来表现出人物内心的情感,塑造不同的角色,从而让观众产生共鸣,享受艺术魅力[1]。众所周知,舞蹈中的艺术表现指的是舞蹈表演者在表演过程当中,通过二度创作后情感表达与肢体融合的艺术语言,向观众展现舞蹈表演者理解、感受、创造、抒发的审美传递,展现舞蹈作品所蕴含的主题思想与表演者艺术情感。这一过程既是舞蹈表演者肢体动作的外在体态审美表现,也是其内在抒发创造思维的情感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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