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的法律属性及其规制
2015-03-19齐冰晶
城市学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法律
齐冰晶
母乳的法律属性及其规制
齐冰晶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州 350009)
母乳具有物理上的独立性,能够与其他的物相区分。依据不同的物的分类学说对母乳进行定性分析,可得出母乳具有非人格性,是游离与生命物格和一般物格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物格。因此母乳属于特殊的物的形态,对其处置应从对象、管理、费用等方面规定特殊的规则予以规制,以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要求、维护文明社会秩序。
母乳;法律物格;处置规则
最近人们发现网络上母乳买卖的广告已有铺天盖地之势,一些家政公司亦紧抓商机,提供母乳喂养的服务。在有关媒体披露深圳地下人乳交易问题后,母乳买卖的合法性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卫生部《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是现行法律关于母乳销售的仅有规定。该《批复》仅采用了否定性的说法,称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但并没有正面对母乳的法律属性进行规定。现实生活中“奶妈”这一职业的存在使人们对母乳为何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存在困惑。何况,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对母乳的需求,一些早产儿、重病婴儿因没有母乳喂养甚至面临生命危险。因此,对母乳的法律属性进行明确规定,并完善相关规制乃是当务之急。
一、母乳符合物的基本构成要件
母乳是从处在哺乳期的女性体内分泌出来的液体,它具有物理上的独立性,能够与其他的物相区分,因而母乳是独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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