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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强抓强管秸秆禁烧试点成效显著

2015-03-19湖北省农机局龙芒

湖北农机化 2015年2期
关键词:试点区荆州市市政府

湖北省农机局 龙芒

荆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曾德才 胡娟

荆州是农业大市,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在650万t以上。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农作物秸秆出现大量过剩,不少农民图省事,将秸秆点燃就地焚烧,不仅污染空气,带来交通和健康隐患,还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为此,荆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由点及面,逐步推开,倡导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走绿色循环的发展道路,争创国家生态城市。

1 广泛汇集民智,从决策层面统筹谋划

1.1 深入基层调研,群策群力

2013年11 月~2014年1月,市政府领导挂帅,率领市环保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调研专班,到河南省焦作市和安徽省宿州市取经,又多次深入荆州区、沙市区和荆州开发区,听取种田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手代表以及区、镇、村三级负责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见和心声。分析部分种田大户用机械将秸秆切碎还田的事例和现场秸秆收储站建设行动情况,探索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实现途径。

1.2 回应群众关切,划定秸秆禁烧区

2014年,市政府2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2月28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市城区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荆政规[2014]1号),确定了禁烧区范围,将市城区规划区480km2区域和城市周边12个乡镇、街道、农场纳入禁烧区范围。要求禁烧区内各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方案,做好禁烧相关工作。

1.3 优化试点方案,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荆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方案》(荆政办发[2014]14号),明确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试点示范,引导农民自觉执行禁烧令,主动利用秸秆。决心通过1年的努力,基本实现禁烧区内秸秆无露天焚烧、卫星遥感无火点记录、秸秆还田率达到80%、工农业原料利用率达到20%的目标。同时,要求各县市将本辖区内的国道、省道、铁路沿线等重要部位列为试点区域,并选择城关镇、重点镇等1~2个乡镇作为本地区试点。

2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

2.1 大造宣传声势

在新闻媒体上,全面解读《关于划定市城区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的通告》和《荆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方案》精神,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技术方法家喻户晓。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为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3月3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前荆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呼吁广大市民和农民朋友不烧秸秆,为建设美丽洁净家园作出贡献。

2.2 “三万”工作组深入发动

组织市、区“三万”工作组驻村宣传,深入农户,发放《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宣讲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普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科技知识,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改变传统生产方式,自觉采用科学生产方式。

2.3 推广简便易行技术

通过技术推广现场会、农机技术培训班、制发技术推广光碟等形式,大力推广农作物低茬收割和秸秆切碎还田等实用技术,为广大农民朋友利用秸秆提供技术支撑。

3 突出奖励扶持,从政策层面引导加快推进

2014年,荆州市区两级财政共列支专项资金1 000多万元,“打通最后一公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3.1 奖励禁烧农户

对试点区的种田农民主动遵守禁烧令的,经市、区禁烧办公室确认后,按照国家确定的粮食补贴(直补)面积给予每季每亩1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试点区财政直达农民一卡通帐户。

3.2 支持收储秸秆

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鼓励发展秸秆收储加工企业。对试点区内建成的年加工规模在1万t以上的秸秆收储站,评定验收后,每个站奖励20万元,投入运营后每年奖励10万元。

3.3 优先补贴相关农机

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补贴喂入式收割机、灭茬机、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田间打捆机等秸秆还田机具。对试点区新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市区财政按切碎装置购置额的30%给予补助。

3.4 引导规范作业

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大农机手培训力度,推广普及农作物低茬收割、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实用技术。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给予一定奖励。为缓解秸秆还田机具数量的不足,引进省外1 200台带切碎装置联合收割机,驰援试点区油菜、小麦秸秆还田,并加强巡查督导,成效显著。

4 强化组织领导,从督办检查方面确保工作实效

4.1 建立责任体系

市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李建明市长亲自担任指挥长,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各试点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的分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2 实施绩效考核

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试点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实施绩效考核。对无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好的乡镇、村,给予表彰和奖励。

4.3 加强督查通报

市政府派出秸秆禁烧督查组,由市领导带领,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督促指导各地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割季节,市禁烧办公室每天在新闻媒体公开通报各试点乡镇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和黑斑面积数。对试点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一日一通报、一周一讲评、一季一总结。

4.4 开展有奖举报

鼓励群众监督,设立有奖举报电话12369,对举报属实者,奖励300~500元。市环保、农业等部门加大现场联合执法力度,组建巡查队伍,在农作物收割时,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违法的行为,依法查处,给予2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4.5 严格结帐兑现

试点区出现秸秆露天焚烧的,一个火点扣减所在区工作经费5 000元,黑斑累计达到1亩以上的,扣减所在区工作经费10万元。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严重失职的工作人员,由市监察部门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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