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职能浅析
2015-03-18冯石磊李晓姣
财政监督 2015年6期
●刘 敏 冯石磊 李晓姣
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职能浅析
●刘 敏 冯石磊 李晓姣
传统的预算管理主要通过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等机构,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完成预算上报与批复,且全程围绕“预算”展开。预算绩效管理,则是一种以“绩效”为核心的新型预算管理模式,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一理念的引入对预算管理相关主体的工作内容与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直接促使各方主体的职能发生调整和转变。
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均在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与流程,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操作流程、责任主体以及相应的职责。一般而言,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包括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第三方组织,以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等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能定位也紧紧围绕其在预算管理中的角色展开。然而,由于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参与主体定位不清晰、不准确、职责交错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的发挥。
本文将重点讨论预算绩效管理参与主体的角色、相关职责,探究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揭示在当前实践工作中定位和职能落实存在的问题。以期通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国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相关主体的职能设定,促进绩效管理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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