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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文本内容和文本精神研究综述

2015-03-17凌加英

创新 2015年4期
关键词:黑格尔市民马克思

凌加英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文本内容和文本精神研究综述

凌加英

[摘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早期的一篇重要著作,作为其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作品,在马克思哲学发展历程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自公开发表以来,国内外学界对这部著作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以对文本内容的研究及其精神内涵的探讨为切入点进行考察,能够从几个侧面反映当前的研究概况和成果,呈现各种观点的争锋,同时也有助于对研究中涉及的个别问题作探讨性阐发。

[关键字]黑格尔;马克思;批判;文本内容;精神内涵

马克思对黑格尔思想的批判大致包括几个阶段性的历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下简称《批判》)则是马克思早期对其进行批判的首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思想的“第一次冲击”。[1] 49它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针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61~313节有关国家问题的阐述而做的批判,并在市民社会、人民、国家与革命间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观点,与两大发现之一的唯物史观的建立关系密切。但遗憾的是,与1932年公开发表的《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所引发的国际性研究热相比,《批判》直到1957年之后,在意大利学者德拉·沃尔佩的《卢梭和马克思》一书中才将其作为马克思思想的最重要文本之一加以研究。就近年来国内的研究来看,对这一文本的研究工作已较为深入和全面,主要体现在文本内容和文本精神两方面。

一、对文本主要内容的研究

(一)关于思辨法哲学批判的研究

目前国内对《批判》的研究主要路径是在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思辨特征进行揭示、批判和重新颠倒。王东、郭丽兰(2008)明确指出,《批判》一书不仅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系统批判,更重要的是对黑格尔国家哲学背后的逻辑方法和哲学体系的批判,是对黑格尔泛逻辑夸大普遍的、神秘主义的批判,这种一般哲学意义上的剖析是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重要契机。[2 ]李宏(2005)分析了这开拓性的一步揭示了黑格尔在社会、国家与法的关系上的唯心主义法哲学观,体现为马克思实现了在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三方面对黑格尔法哲学的突破和超越。[3]

可见,马克思已经明显表现出与黑格尔思辨性思维相背离的倾向,但是,对《批判》中马克思所体现出来的唯物主义立场的程度和意义,当前学界的看法各异。比如杨淑静、丁慧平(2012)从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的角度认为,虽然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的法哲学进行了批判和改造,但这种抽象的理性批判依然没有找到克服国家和市民社会异化的现实道路。[4]代建鹏(2011)则指明了马克思在这里其实坚持了《莱茵报》以来的理性批判主义,在借助费尔巴哈思想的基础上对黑格尔思辨哲学进行的批判实则也是有限度的,只有当马克思意识到自己的批判只是黑格尔哲学的变体之时,才是马克思真正实现唯物主义的转化之际。[5]仰海峰(2012)也认为马克思并没有真正地理解黑格尔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尤其是没有深入到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哲学分析中,只是到了《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逻辑的批判分析,马克思才真正地超越了黑格尔,完成了对资产阶级社会及其意识形态的批判。[6]由于尚未真正找到克服思辨性的现实工具,马克思仍遭遇着现实逻辑链条的缺口,无法实现对思辨逻辑的全面扬弃,因而,陶富源(2006)用“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确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初萌芽”[7]等具有限定意义的词汇来标注《批判》的主要理论成果。所以马克思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思辨性进行批判的同时,其实并没有完全实现从理性批判向唯物主义批判的转向,仍然可以被视为站在唯物主义的起点之上。

思辨性是黑格尔哲学最浓重的色彩,这与他将哲学展开的起点定为“世界精神”或“绝对精神”密切相关。所以,马克思要实现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就必须首先对黑格尔哲学的思辨性进行揭示,也就是揭露其“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此时的马克思虽然已经意识到这一批判的必要性,但一方面由于尚未完全与黑格尔思想真正决裂,仍在使用黑格尔的术语,故不可能做到揭露和批判的彻底性。另一方面,由于马克思用来批判黑格尔思辨主义的费尔巴哈思想有着明显的人本主义倾向,马克思尚未达到对费尔巴哈思想的超越,因而也只能局限在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想的冲击力度之内。但不容否认的一点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论《批判》中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法哲学批判的力度如何有限,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马克思的思想体系正是在不断批判黑格尔的思辨传统中建立起来的,而《批判》迈出了第一步。

(二)关于国家政治哲学批判的研究

1.黑格尔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颠倒和异化

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将市民社会纳入到国家之中,成为国家理性的运动环节,马克思在《批判》中揭示了黑格尔这种逻辑的颠倒性。当前学界在对这一问题的梳理和研究上也有较多突破和创新。但在看到马克思对黑格尔思想进行清理和批判的同时,我们仍需要注意到黑格尔在马克思思想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李娉(2013)就认为黑格尔在市民社会理论和现代政治哲学方面对马克思产生了积极影响,马克思在这两方面既继承了黑格尔,又批判和超越了黑格尔。[8]需要肯定的是黑格尔作为重要思想资源,马克思无法做到与黑格尔思想的彻底决裂,而始终与其处在某种程度的思想关联之中。

在黑格尔对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进行颠倒的同时,还有学者开始注意到,此时马克思已经对异化问题有了初步的感性认知和体验,并且试图对异化进行批判。朱学平(2007)认为马克思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过程中实则经历了一场重大的思想转变,即从政治批判到社会批判的根本转变,并由此注意到政治异化问题,促使马克思在随后的思想进程中逐步揭示出异化的根源,实现对异化的扬弃,而《批判》就是这个重要的奠基。[9]这时马克思已经看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异化的现实,而他采取的是不同于黑格尔用政治国家克服市民社会的主张,马克思要做的是对“市民社会各个领域的特殊本质的消除”,[10]这种基于对市民社会本身的改造实质上是采取新的途径(社会革命)来实现消除这种异化的构想。

国内学界基本上肯定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在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上的逻辑颠倒的揭露,但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马克思是否更多的是在对现实中政治异化的反思中得出这一揭露,还是已经不自觉地进入经济领域开始探讨两者之间关系的定位问题,这也是当前研究的热点所在。

2.马克思对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

马克思在对黑格尔国家哲学进行剖析和批判的过程中,重新揭露了“市民社会”的重要意义,这奠定了马克思对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进行重新界定的重要基础。韩丽君(2001)认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强调“我所得到的总的结果”,接着叙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这是强调在1845年确立了这一思想。恩格斯则在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明确指出,“我们两人早在1845年前的几年中就已经接近了这个思想”,而到1845年马克思“把这个思想整理出来”,可见,把马克思在《批判》中提出的关于市民社会理论确认为唯物史观形成的开端或出发点也是符合经典作家的本意的。[11]韩立新(2009)也认为马克思从经济角度对“市民社会”概念的重新界定,是马克思放弃黑格尔的国家哲学转而去研究国民经济学的真正契机,而坚持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分的立场对于马克思完成从国家到市民社会的转变以及走向创立唯物史观具有重要意义。[12]

在《批判》中,马克思所论述的核心问题就是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这个关系已经初步呈现了马克思唯物史观所探讨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样一个分析框架的雏形,它与马克思思想成熟时期唯物史观的逻辑框架是一致的,是马克思走向唯物史观的重要铺垫。而马克思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其现代新型国家的初步理论构想,因而,《批判》是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第一次系统而清晰的表述,包含了马克思新型政治哲学的思想雏形,形成了马克思现代新型政治哲学的初步奠基。[ 13]洪镰德(1984)在《传统与反叛》一书也认为《批判》是马克思政治思想的重大转变,这个转变的关键为一新名词的采用,马克思采用了“政治国家”一词作为他批判的对象。[14] 153-154

但作为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开端之作,《批判》一书仍不可避免地带有思想形成初期的局限性。比如王代月明确反对当前学界认为在《批判》中马克思就实现了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超越的观点,认为实际上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超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理论探索过程,要超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不仅需要从哲学上破除黑格尔的神秘唯心主义,而且还需要深入到经济学领域清理他的市民社会理论地基,[15]以《巴黎手稿》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两个转折点,马克思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才最终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实现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超越。韩立新(2009)也认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马克思的思想存在局限,即当时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认识在总体上还笼罩于黑格尔的国家观之下,还没能摆脱黑格尔左派的国家批判和宗教批判的政治立场。[12]

简言之,对文本内容的研究成果主要在于:肯定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法哲学)思辨性色彩的否定和超越,并且揭示了黑格尔在市民社会理论中的逻辑颠倒,同时,马克思结合现实进行反思,主要从政治批判的角度提出重构国家和市民社会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已经自觉意识到对两者关系的确切论证需要继续深入到经济领域),由此继续推进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创立和完善。

二、对文本精神内涵的研究

任何文字的阐述必须既是对时代现实的反思,又浓缩了著者特定的精神追求,才能成为经典,《批判》就是这样一种呈现。马克思已经意识到纯粹的逻辑思辨已经难以实现对历史现实的把握,对人的现实活动和现实生活进行考察的诉求在《批判》中开始显露,这也导致这一文本带上了与思辨哲学截然不同的精神内涵。

(一)人本主义精神

马克思在《批判》中对市民社会的强调,实则具有两个层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在国家政治层面,马克思实际上实现了对专制王权、官僚行政权和狭隘的立法权等的批判,得出了人民民主、关切民生、普遍参与的人民政治理念,这是特定社会生活领域对个人的强调和重视;另一方面,从历史唯物史观的角度而言,虽然《批判》只是开端之作,但实际上也已经初步显现了马克思为实现人的普遍自由和解放寻求理论开拓和实践探索的旨趣,这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意义上对个人作用和地位的强调。两者构成了马克思《批判》一书中人本主义精神的两个层面。

丁雪枫(2009)对第一层面的人本主义进行了肯定,并认为这种人民政治理念正是马克思天才政治价值观的萌芽。[16]从同一意义上来说,如果黑格尔的国家法权思想是为保守国家作辩护,那么马克思则揭示了其为资本主义私有财产辩护的本性,开启了“以人民法权为理念的民主制的先河”“从而为人类解放奠定了基础”。[17]刘光育和罗晓(2010)则将这种在政治领域的人本取向概括为“民贵君轻”的政治价值观的核心,[18]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自由观的基础上认为只有人民普遍地参与立法权,才能普遍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这是人民所要求的自由。黄凤炎和张占生(1988)在《反思与超越——马克思的思想轨迹》中将马克思的这一人本理念往前推进,认为在肯定了市民社会的现实意义之后,马克思发现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作用,从而这种批判不再是纯粹的理论批判,而是找到了现实的物质力量,得以构建起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哲学。[1] 67

而对于第二层面意义上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在否定了传统人本主义所认为的个人存在某种先验本质的观点,马克思在结合个人社会活动的基础上来考察人,将对人的抽象研究转化为对人的具体现实活动的研究,从而为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系统提出奠定了基础。梁利珍(2011)在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考察中发现,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把国家机器过于理想化的基础上,强调的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主观性,因为个人的存在是不依赖于国家而存在的。[19]张递(2011)从马克思在《批判》中所坚持的人本立场进一步分析出其实践原则和实证精神的统一,认为马克思以人本、实践、实证三个向度重新构建起了反传统的实在论体系,预示着现代哲学反体系、反概念、关注人之生存与发展的新风向。[20]

可以说,自从1842年马克思开始接触到费尔巴哈的著作开始,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就对他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也直接导致了《批判》中对人本主义的张扬。但总体而言,这个时期马克思对“人”的问题的探讨,还没有超越费尔巴哈的局限,即将人归结为“类存在物”,并结合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批判中,染上了浓重的“政治”色彩的人本主义,可以说,由于马克思此时政治经济学基础的薄弱,导致这种政治化的人本主义仍然体现为一种抽象的形态。

(二)民主法治精神

除了对《批判》中所蕴含的人本主义价值取向的探讨,民主精神和法治理念也是当前学界从《批判》中所挖掘的重要文本精神。刘国栋(2010)指出《批判》中体现了马克思较为系统的民主法治思想,马克思此时所提出的唯物主义命题其实包括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以及市民社会决定法这两个部分,马克思是在批判了黑格尔的民主政治观前提之上才进一步论证出了无产阶级及其历史使命。[21]洪镰德(1984)认为马克思在文中所涉及的对君主制的批判,是以真正合理的国家与政治国家之间的不同为切入点进行的批判,因而是一种内在的批判。而马克思在此时已经有了民主制的概念,但他所用“真正的民主”,不可视为任何具体的政治形式或社会形式,在此阶段中,真正的民主只是一个理想的规范或目标而已,只有后来他发展了共产主义的理论时,马克思才把这种结合的本质加以详细标明,同时也一一指出其实现的途径。[14] 162因此,在《批判》中马克思仍无从解答涉及真正民主实现的问题。

李晓江(2005)则另辟蹊径,主张要将文本解读与理论背景的分析结合起来,认为马克思在《批判》中的主题思想不是要解决市民社会和国家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要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它同时也是对现代国家的批判——来表达在“人民成为国家的原则”的基础上,重建人民生活和国家生活的同一性的实践诉求。[22]其实这种分析就是强调在实现民主和遵循法治的基础上,来达到最终实现人类的普遍解放,是这一解放的重要环节和必要过程。

当然,由于《批判》的立足点是对黑格尔法哲学思想的批判,所以必然涉及“法权”这一范畴。马克思其实也是在对“法”的问题的探讨中搭建起自己的国家观和市民社会观的,所以研究文本中的法权思想也是热点课题。朱哲等人(2011)认为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首先在内容上澄清了法哲学领域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和根本性的问题,即关于法的客观性及其本质;其次,在方法上消除了黑格尔头足倒置的思辨理性思维方式,实现了对黑格尔整个法哲学体系的无意识颠覆,从而使自己的法权思想朝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23]

如果说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呈现的是思辨领域的人类自我实现问题,那么马克思在《批判》中已经开始尝试在现实中探讨自由意志的实现,尽管是在国家政治这一并非人类生活的最基础的领域。因而马克思此时关注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精神。总体而言,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不仅意味着一种新的法哲学观的形成和一种新的法哲学方法论的产生,而且破除了现代法权的神话学基础,实现了法向现实生活世界的回归,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总 结

通过对《批判》所做的研究综述,可见当前学界对这一文本进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重点的多样化,对市民社会和国家的研究是以文本本身内容为切入点,对自由、民主、人本精神的研究则深入到了对文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挖掘。另外,结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思想,也促进了对《批判》中马克思思想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研究。当然,最大的争议在于《批判》一书与马克思新唯物史观之间的定位问题。总体而言,《批判》是一篇既有创新又有保守、既有突破又有拘泥的矛盾性著作,更准确的因该概括为阶段性特征显著,这就需要我们综合马克思此时所处的现实背景和哲学立场去考量。

但以下几个问题尚需得到重视:一是要结合马克思青年时期的哲学立场及马克思法哲学本身发展去理解,对于马克思著作研究要注意其整体性与动态性,要当作动态过程来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有些观点也是不太成熟的,夹杂着唯心主义因素。但是,这一时期,马克思从黑格尔走向费尔巴哈,即用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批判黑格法哲学。因此,马克思既继承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又不断扬弃它,正是费尔巴哈止步的地方,马克思作为自己继续前进的起点,冲破了费尔巴哈的禁区,在社会历史领域贯彻唯物主义。马克思的思想转折,是在社会生活中实现的,所以在这一转折时期的土壤上,必然长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二是明确新起点的第一个伟大发现,就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然而,在这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还没有确立起来。因为当时市民社会还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还需要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加以剖析,从中发现它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分解出生产关系来。这将在马克思以后的著作中一步一步地展开。这里只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发端。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是以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为开端的。”三是我们需要正视这篇未完成的对黑格尔法哲学的讨论,实际上对于马克思转向政治经济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汤姆·罗克曼在成名作《马克思主义之后的马克思》一书中也认为《批判》实际上成为后来所有马克思主义者批判黑格尔的标准。[24]

诚然,作为过渡性著作,《批判》的思想和论证体系尚不完备,但这也从根本上反映了由于理论和现实的双重约束,马克思此时尚未能真正地读懂黑格尔、超越黑格尔,而这也正是马克思在随后生涯中所孜孜不倦进行探索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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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彧]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616(2015)04-0054-05

[收稿日期]2015-05-15

[作者简介]凌加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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