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应用及启示
2015-03-13高原
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27期
高 原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010020)
引言
政府会计改革活动中西方国家的做法是最领先的,最先从政府会计活动中引入,而我国较其他国家晚。首先我国建国比较晚,成立新中国之后,由于战争带来的危害,我国经济发展的起点低。经济不发达,政府的业务也比较少,即使政府在财务方面存在缺陷也没有人注意到。经过于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府在财务方面逐渐暴露缺陷,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意识也逐渐加强了。要求政府如实地报告执行情况及资产状况,这些都力促进了政府会计的改革。
首先,政府在财务制度方面的改革对政府在行使管理权时有一定的影响。政府提供的财务消息的真假性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信任的力度。目前人民群众对拥有政府监督权的意识也逐渐变强,还有互联时代的到来使群众在接受信息提供了便利。对人民来说,了解政府的真实财务状况是一种权利;对政府来说,告知民众财务状况一种义务。所以政府对财务方面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政府能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自然会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对减少政府执行管理上的阻碍。
其次,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会能真实和及时地反映政府的债务状况,从而对债务进行管理,会避免债务风险。目前我国有些政府部门由于长时间引用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拥有的债务,导致不知道政府有多少债务,最终面临破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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