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发挥供销合作社重要作用的建议
2015-03-09郑坚江
中国合作经济 2015年3期
提案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 郑坚江
浙江宁波奥克斯集团董事长
关于继续发挥供销合作社重要作用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张晓山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为合作社多元化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 王红玲
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
关于加大力度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供销合作社成立60周年前夕批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李克强总理在批示中高度肯定了供销合作社过去作出的重要贡献,并提出了类似的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要求: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而要提供“骨干力量”,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必须尽快解决面临的问题。
案由
目前供销合作社面临的问题:
一、历史原因沉淀的制约因素。因历史的错误,合作经济在50、60年代,快速过渡升级,使今天缺乏社会实践和合作社典型示范;受现实国情的制约,缺乏社会资金的有力支撑;各地的供销合作社系统由于各种原因,普遍存在着历史性经济包袱重;组织体系涣散,基层组织不够齐全;老的经营网络残缺,老阵地丢失;人员包袱沉重,结构老化;服务职能弱化、错位;职责模糊、路线方向不明确等等弊端,制约了其更好地为农服务的实现。
二、法律法规不够齐全。历史的错误和现实的争议,缺乏国家法律的支撑和保护,没有对应的法律法规,造成对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的产权性质界定不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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