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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炳琳教授的生平和事业(中)

2015-03-02张友仁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西南联大教授

张友仁

(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1)

七、抗战时期组建西南联合大学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周炳琳建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迁往湖南长沙,成立临时大学。他的夫人魏璧是长沙人,他们比较熟悉长沙的情况,他和教育部王世杰部长商定,指定张伯芩、梅贻琦、蒋梦麟为长沙临时大学筹备委员会常委员,并派令张伯岑、蒋梦麟、梅贻琦、杨振声、胡适、何廉、周炳琳、傅斯年、朱经农、皮宗石、顾毓琇等为筹备委员,他经手办理了有关的各种公函和派令等文件。

抗战初期,南京成贤街的教育部大楼受到日本飞机的轰炸,震碎了门窗和屋顶。南京伦陷前,周炳琳先乘水上飞机到汉口筹划将教育部迁往汉口等事宜,不久武汉吃紧,他又率领教育部职员从汉口乘江轮迁往重庆。在轮船上听到陈立夫被新任命为教育部部长的消息,同时也替段锡朋辞去教育部政务次长的职务。

1938年长沙临时大学迁往云南省昆明市,并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大学常委会聘请周炳琳为总务长,这是当时仅次于常委的一个职务。这时周炳琳虽然已经辞去教育部常务次长的职务,却又奉命整顿中央政治学校,因而推辞了西南联大总务长的职务。

周炳琳先到湖南芷江视察中央政治学校,提出整顿计划,经蒋介石核定后被任命为中央政治学校教务主任。中央政治学校是国民党培养县长等党政干部的一所学校,由蒋介石兼任校长,陈果夫为教育长。中政校后来迁到重庆南温泉,由周炳琳主持教务工作。他按照西方自由教育的思想进行整顿,聘请有真才实学的马寅初、贺麟等教授到该校任教,聘请任继愈先生为他的秘书。陈果夫主张中政校教授必须由国民党党部指派,周炳琳则竭力反对,主张由学校聘请,他终于因与陈果夫的严重矛盾而愤然辞职,于1940年回到云南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周炳琳在整顿中政校工作中有一项是陈果夫十分赞成的,那就是训导处的创设。周炳琳考虑到一般教授不愿意从事训导工作,而中政校又有必要加强训导,因而设立了训导处来专管训导工作。他的本意是仅在中政校推行,不意陈立夫在教育部部长任上将它加以推广,在全国教育会议上通过了在全国各高等院校设置训导处的决议。周炳琳虽然在该会上说明学校性质不同,不能普遍推广,但均无效。训导制度终于被推广到全国各级学校,有的学校训导处还起着钳制学生思想,破坏学生运动的作用。我记得全国解放前夕,清华大学为了抗拒国民党政府派来训导长,而自行推举我的老师李继侗教授为训导长。

回到西南联大后,周炳琳担任经济系教授,开设“经济理论”、“欧洲经济史”等课程。西南联大常务委员会曾聘请周炳琳为教务长,他坚辞不就,而推荐潘光旦为教务长。他还曾任西南联大法商学院院长,并曾多次担任西南联大教授会主席,并经教授会选为出席校务会议的代表。

1943年三民主义青年团成立,周炳琳被指定为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西南联大常务委员由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三位校长组成。由于蒋梦麟经常不在昆明,往往由周炳琳代理,常委会主席一直由梅贻琦担任。1945年9月8日晚,梅贻琦致函周炳琳,请他代理常委会主任职务,原函如下:

枚荪吾兄:

琦此次赴渝(重庆),约须二十天;如得便往北平一看,则当须延十余天方能返昆,联大校务,此时诚不宜久悬,拟请吾兄暂代常委职务。此系琦所请托,当与北大校委代表等问题无关,千祈勿却。明日如赶得及,当来才盛巷(周炳琳住此)一谈,否则待返昆再谢矣,匆此不尽。顺候

晚祺!

弟 贻琦

九月八日晚

周炳琳教授于1945年9月9日当即复函如下:

月涵先生:

今日午后五时奉到昨晚惠函,悸惊无似。此事弟决不能承,特来书面恳辞,只讲人情亦望老兄勿下此毒手。住在才盛巷,要天天到校,即此一端就要弟的命,务恳另想解决办法。光旦(潘光旦)与芝生(冯友兰)一为教务长,一为首席院长,令他们二人中有一人承之较为顺理,而渠等均住在这一角上,到校亦较易也。顺候

晚祺!

弟 炳琳敬留

九月九日晚

1945年梅贻琦赴重庆商谈教育复员工作,常委会主席职务请周炳琳代理。11月25日晚,昆明发生了反内战时事演讲会遭到军警包围和开枪恐吓的事件,学生愤起罢课,周炳琳认为学生罢课抗议是正义的行动,表示支持。但同时他又劝同学罢课的时间不要太长,以免荒废学业等。他于11月26日作为联大常委会代理主席,签发了《西南联大致教育部长朱家骅急电》,报告25日时事晚会遭到“军警在本校四围施放枪炮,断绝交通”的情况,要求“派员来昆彻查”。(见《中国共产党历史资料丛书:一二·一运动》第373-374页,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年版)周炳琳受联大教授会的委托,牵头起草了《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全体教授为11月25日地方军政当局侵害集会自由事件抗议书》,“对此不法之举,表示最严重之抗议。”(见《一二·一运动史料选编》上册,第69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周炳琳受西南联大教授会的推派,于1945年12月2日参加四烈士的入殓仪式,并在公祭大会上致悼词。西南联大教授会委托周炳琳牵头组织法律委员会,负责起草《西南联大教授会为控告杀人罪犯李宗黄、关麟征等告诉状》,控告“一二·一惨案”的罪魁祸首。《告诉状》分两份,一份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控告罪犯关麟征、邱清泉等现役军人;另一份是最高法院转呈重庆实验地方法院(由于考虑到云南境内难以公平审判云南省主席李宗黄,所以要告到重庆实验地方法院)控告罪犯李宗黄、周绅入境问俗,在《告诉状》中写道:“上述被告人,‘败法乱纪,罪大恶极’,‘创历来学潮惨案之记录,举过去万恶军阀所不敢为者’,‘苟不严惩,国将不国’。要求依法审判,严惩凶手。”周炳琳于12月10日为西南联大教授会起草和签发了《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教授会为此项昆明学生死伤事件致报界之公开声明》,向报界报告事实真相,要求“共同主持公道”。(见《中国共产党历史资料丛书:一二·一运动》第373-374页、第136-139页)

在西南联大教授会上,周炳琳的“教授罢教七天”的主张,得到多数教授的赞同,并且通过了教授会决议:“停课七天,对死亡同学表示哀悼,对受伤教授同学表示慰问,对地方当局横暴措施表示抗议。”中共中央在重庆办的《新华日报》中认为:“联大全体教师罢教一星期以响应,更是过去任何一次学生运动中所未曾有过的。”

这时,昆明学生们在罢课抗议中,梅贻琦在重庆得悉国民党政府准备解散西南联合大学,立即飞回昆明,与周炳琳长谈后,他们力图保全西南联大。西南联大教授会于12月19日推举周炳琳牵头草拟劝导同学复课的《西南联大教授会告同学书》,其中写道:“现在除军事负责首脑人员停职议处外,本会并请求政府对此事件行政负责首脑人员先行撤职,决以去就力争,促其实现”。希望同学们于12月20日复课。同时,西南联大教授会还推举周炳琳、冯友兰、赵迺抟三教授代表教授会往见云南省主席卢汉、新任云南警备司令霍揆彰,要求严惩凶手及主使人,取消禁止集会之非法禁令。12月24日,“一二·一”惨案的主使人李宗黄被调离昆明,在这以前云南警备司令已被“停职议处”。同日,梅贻琦举行记者招待会,报告“一二·一”运动真相,驳斥了中央通讯社的造谣诽谤,并指出地方军政当局的错误和责任。12月25日昆明学生罢课联合会发表《复课宣言》,宣布“停灵复课”,并继续为反内战和争取民主自由奋斗到底。这就使蒋介石的解散联大等“最后处置”的计划无法实现,“一二·一”运动告一段落。

八、在国民参政会上支持中共、反对独裁统治

抗日战争初期,周炳琳参加国防设计委员会,任委员。

1938—1946年,他作为“各界信望人士”,被选为国民参政员,参加国民参政会。

1938年又被选为驻会委员。1939年周炳琳担任参政会副秘书长后,辞去了驻会委员职,由中国共产党的秦邦宪参政员递补为驻会委员。(见重庆《新华日报》1938年2月22日)1939年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上成立以促进实施为宪政宗旨的“宪政期成会”,周炳琳被指定为委员。

在1939年的国民参政会第三次大会上,周炳琳联合要求民主的参政员们,提出《请确立民主法治制度的奠定建国基础案》,要求“淬励民主法治之精神,确定民主法治之制度”,“政府体制应民主化”,“政府行政应法律化”,等等,在国民参政会上获得一致通过。(见重庆《新华日报》1939年2月24日)

在1944年9月9日的国民参政会上,周炳琳指出:“现在到处民有饥色,野有饿殍,但是却无人过问。标榜新生活运动,高唱‘人生以服务为目的’的人(指蒋介石),却若无所闻。”(见重庆《新华日报》1944年9月10日)在国民参政会第15次大会上,周炳琳对军政部长何应钦提出的由行政院交议的《改革士兵生活案》,提出修正意见,他说:“目前缩减下的名额,还留下了吃空额的机会,所以还要大加缩减。军需负担除大户、巨商以外,不能使那些贪官污吏去漏网。”他还说:“中国近年来风气很不好,闹得官商简直不分。在南美巴西的存款,事实都是那些贪官污吏的仕宦之家。所以,献粮献钱,先要由重庆做起,因为重庆是这种仕宦之家的所在地。”(见重庆《新华日报》1944年9月18日)

1943年,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成立“宪政实施协进会”,周炳琳被指定为会员。在重庆1944年9月21日召开的宪政实施协进会上,他提出一个要求政府充实人民基本权利的提案,即《人民个别的和团体的表示意见的权利,应再予充实,以利宪政之实施案》,认为“各党各派应一律有合法存在的地位。现在除了国民党外,其他党派都只是事实上的存在而非合法的存在。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应该消除。”(见重庆《新华日报》1944年9月22日)

回到昆明后,西南联合大学请周炳琳在十月份的国民精神总动员月会上,报告国民参政会的情况和他自己的观感。他说“政府的施政计划没有进步”。他认为:“只有民主政治才有抗战,也只有民主政治才能建设。民主政治必须全盘的、彻底的。”(见重庆《新华日报》1944年5月16日)

在国民参政会上,周炳琳主张国共两党协力抗日,反对反共,主张联合苏联,反对反苏。在邵力子任参政会秘书长时期的一次参政会全体会议上,国民党顽固派掀起了一股反共逆浪,通过了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致使中共参政员愤而退席以示抗议。周炳琳当即在国民参政会大会上作了义正词严的发言,斥责国民党政府发动的使亲者痛仇者快的围攻中国共产党的罪行。会后,周炳琳又邀请部分参政员,同往重庆曾家岩中国共产党办事处慰问中共参政员。事后,周恩来派中共办事处工作人员徐冰等驱车到重庆沙坪县南友新村周炳琳寓所回访,答谢他在国民参政会上的仗义执言,并且和他长谈。

在国民参政会上,周炳琳还曾多次批评蒋介石的内外政策,指出国民党统治区的“政治混乱”,国民党的统治必将失败。他要求对外和苏联建立友好的邦交,对内循政治途径解决国共两党的问题。蒋介石在会上听了很生气,认为不能说国统区“政治混乱”。接着国民党的御用参政员们在周炳琳发言时大叫大骂,大吵大闹,使他无法讲下去。有的参政员还攻击周炳琳是“诋毁元首”,提出要开除他的国民党党籍。

1946年,在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周炳琳已被蒋介石圈定为中央委员。可是他想到:“如果当上中央委员,就不能发表和蒋介石不同的言论了。”因此,他没有前往出席此大会,没有成为国民党中央委员。

1947年,国民参政会在南京召开时,他于5月6日致函邵力子秘书长,请派飞机前往迎接共产党参政员来京参加参政会。至于他本人是否出席参政会,他表示:“如参政会能讨论到和平问题,为解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愿赴京出席大会。如果光是去开会凑一凑热闹,大可不必。”他又宣称:“谈和平,一定要先停战才可以,否则一面打仗,一面谈和平,事实不可能。”(见重庆《新华日报》1944年10月14日)邵力子于1947年5月14日复函周炳琳,认为“中共……恐难有良好之反应”,“并盼早日命驾来京”。(见天津《大公报》1947年5月15日)由于国民党政府没有停止内战,共产党参政员未出席参政会,周炳琳就拒绝赴南京出席国民参政会。从此,他再也没有出席过国民参政会。

九、抗战胜利后回到北京大学

抗战胜利后,毛泽东主席亲自到重庆举行国共谈判。周炳琳十分欣慰,希望谈判成功。1945年10月,他和张奚若教授一同起草,并同朱自清、李继侗、吴之椿、陈序经、陈岱孙、汤用彤、闻一多、钱瑞升共十位教授联名致电蒋介石、毛泽东,提出对于国事的主张,要求立即召开政治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等。他们还要求“迅予纠正”蒋介石“一人独揽之风”,摒弃“昏庸者、贪婪者、开倒车者”,反对“军人干政”,“严惩叛国奸逆”,并且认为这四项是“今日当务之急”,应“立即施行”。(见《国立西南联大十教授为国共商谈致蒋介石、毛泽东两先生电文》,昆明《民生周刊》第2卷第12期,1945年10月17日)

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旧政治协商会议时期,周炳琳渴望会议成功,并且主张限制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在旧政协后期,周炳琳被政协推定为军事考察团代表,又被政协公推为宪法草案审议委员会专家。(见重庆《新华日报》1946年1月14日、2月8日)

1945年蒋梦麟出任行政院秘书长,他曾制定大学校长不得兼任政府官员的纪律,因而不得不辞去北京大学校长职务。傅斯年推荐由周炳琳代理北大校长,因为周炳琳是反对蒋梦麟兼任北大校长最坚决的人,所以表示“不肯居负责的地位”。周炳琳和北京大学的几位元老联名去电美国,请驻美大使的胡适回校担任校长。他并致函傅斯年校友,请他在胡适到校前回校代理校长。傅斯年曾于1945年9月28日复函周炳琳,表示“盛情热心感佩之至”。(原函现存北京大学档案馆)

1946年秋,周炳琳回到北京大学,仍担任经济学系教授和法学院院长,并曾代理法律系主任等。这时的北京大学,除原有的文、理、法三个学院外,又增加了工、农、医三个学院。他增聘了一批有真才实学的知名教授到北大法学院任教,充实了师资力量,其中有:经济学系樊弘、陈振汉、蒋硕杰等;政治系教授王铁崖、许德珩、吴恩裕、楼邦彦、龚祥瑞等;法律系教授冀贡泉、刘志扬等。他们连同从西南联大回来的许多知名教授,使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师资队伍较为强大。

周炳琳这时在北京大学经济系开设“经济学概论”、“欧洲经济史”、“经济理论”、“高级经济学”等课程。他精通英文、法文。他教课总要选定一部英文的经济学名著,作为主要参考书。如“费尔切尔德的《经济学要义》、海顿的《欧洲经济史》、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等等。每次讲课,他都要先将讲解内容提纲挈领地用英文写在黑板上,然后进行讲解。讲完一段,他就再写新的英文提纲,再讲新的课程内容。

在北京大学,他还协助胡适校长处理别人不敢过问的种种棘手问题,如教授们的住宅分配问题、没有北大学籍的学生长期占据北大学生宿舍等问题。他在其中往往扮演“猛张飞”的角色。正如曾经代理北大校长的傅斯年在1947年6月19日致周炳琳函中所说的:“现在北大的局面,尤其是适之先生在那里受苦,兄比任何人负责都多。”(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第540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十、吊唁叶挺将军,主祭闻一多教授

当代名将、新四军军长叶挺将军,1941年在“皖南事变”中被捕,在狱中坚贞不屈。在中共中央与国民党当局严正交涉下,于1946年2月出狱。周恩来、邓颖超夫妇在重庆举行欢迎宴会,邀请周炳琳、魏璧夫妇作陪。(我在中央台播出的电视上见到过魏璧和叶剑英坐在一起的大幅镜头)席上,大家叙旧,非常欢喜和融洽。不意两个月后,叶挺等在飞往延安途中,在山西兴县失事遇难。周炳琳闻讯,极为悲痛,当即握笔致函周恩来先生深致吊唁。信中写道:

恩来先生大鉴:

此次飞机失事,贵团同志,男女老少,殉者十余人,闻悉之后,痛悼殊深。忆两月前,足下与邓颖超女士邀宴,弟偕内人魏璧女士,得与其盛。席间话旧,欢洽逾恒,王若飞先生、秦博古先生、邓发先生,当时皆在座,杨眉姑娘活泼可爱,博古先生、邓发先生同出席于宪章审议会议,接谈尤频。今日诸人已逝,倏焉隔世,人生真若朝露,聚散尤叹无常。尚乞志悲风劲草之喻,益加迈进,努力促成全国团结,循和平道途,以救中国。死者殉道,生者衔哀,牖启是珍,道将益见发扬,是固全国人民之愿望也,专函致唁,并陈悃忱,死难诸先生之家属,并望代为一一致慰。临颖神驰,不尽欲言,诸惟亮察,为前途珍重。顺候

道安!

弟 周炳琳敬上

[1946年]四月十七日

周恩来读了这封信以后,将它发表在中共中央在重庆办的《新华日报》1946年4月21日上。

1946年5月,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在云南昆明宣告结束,恢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建制。7月,周炳琳在重庆南友新村中候机回京时,听到闻一多教授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杀害的消息,极为悲愤。他于7月17日致函梅贻琦,要求追查此案。信中写道:“黑暗势力滋长,一多继李(公朴)后殒命,此案应追个明白,谁实指使,必令负杀人之责任,决不可开个追悼会,拿死人做文章,做了文章便了结。先生似可告知霍揆彰(云南警备司令),责任所归,不许马虎。”(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090-1091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周炳琳又联合西南联大复员路过重庆并滞留在重庆的33位教授,以快邮代电形式,致电南京政府教育部朱家骅部长,要求“缉凶归案,严究主使”。

1946年7月28日,重庆各界人士六千余人隆重举行李公朴、闻一多追悼大会,大会请周炳琳担任主席团成员和主祭人。会上,由周炳琳报告闻一多的生平。他讲述了他同闻一多从“五·四”运动以来认识的经过以及闻先生的生平事迹。他最后说:

近三年来,为了政治的使人无可缄默,他于是为国家为人民而尽力呼吁。自己毫无私图,议论不怕激烈,因此闻先生竟遭人之恨而牺牲了。闻先生的学识与为人使我佩服到极点。现在我们就国家的元气上说,就人道上说,就是非上说,我们纪念闻先生不是闻先生一人死的问题,而是如何承担闻先生未完成的事业,继续下去。

(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096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十一、呼吁立即停止内战,支持和劝导正义的学生运动

在解放战争时期,学生运动此伏彼起地冲击着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基础。毛泽东主席曾高度地评价了国统区的学生运动,认为伟大的正义的学生运动与蒋介石反动政府之间的斗争已在中国境内开辟了第二条战线,它同蒋介石进犯军和人民解放军的战争的第一条战线相配合,使“蒋介石政府已处于全民的包围中”。对于正义的学生运动,周炳琳既表示要予以支持,又担心发生不幸的事件而加以劝导。

在1946年底的抗议美军暴行运动中,周炳琳与北京大学教授共48人,于12月30日联名至函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抗议美军强奸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的暴行,要求“迅绳以法”,“保证此后绝不再有类似的事件在中国任何地方发生。”(见北京《经世日报》1946年12月31日)在北京各校学生面前,周炳琳慷慨激昂地大声疾呼:“党派必须退出学校,而国民党应首先退出!”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北京大学大操场上时,各校同学向他高呼:“拥护周先生恢复“五四”精神!”(见上海《文汇报》1947年1月5日)他这一时期的言论,影响了许多青年学生。如1947年“六二”惨案中武汉大学牺牲的烈士在所遗留的书信中,就曾提到周炳琳教授如何说,等等。

1947年5月3日,北京大学历史学会举办“五四”历史晚会,周炳琳对着红楼操场上的数千同学做了题为《对于“五四”的怀念》的演讲,号召青年发扬“五四”精神,并就国民党政府将青年节改为3月29日一事指责说:“‘五四’是一个青年的节日,而现在竟连节日都吝啬地不肯给青年。”(见上海《观察》(周刊)1947年第2卷第12期第16页)

1947年5月20日,在华北学生反饥饿反内战运动中,周炳琳十分担心同学们的安全。那时,北京警备司令陈继承是不会听他的劝告的,国民党北京市党部主任委员吴铸人虽然是北大校友,也是不会听他的劝说的。北京市长何思源,既是北大校友,又和他的关系十分密切,他责成何市长一定要保证参加大游行的同学们的安全。当时反动军警曾在道路最狭窄的西单路口埋伏,准备袭击游行队伍,经过何市长的多方责令,才在游行队伍将要到达时撤除。我那时胸前别着“特别纠察”的符号,走在队伍前面,负责引导游行队伍前进,我们经过天安门时,被拍入镜头,后以一面墙大小的照片,悬挂在国家博物馆中。

“五·二〇”大游行后,周炳琳和北方各大学教授等585人,于5月28日联合发表《呼吁和平宣言》,要求“立即停止内战”,认为:“今日的经济危机是长期内战的恶果,惟有立即停止内战,以诚意谈判,并实现和平,迅速依照政协路线成立联合政府。”(见天津《大公报》1947年5月29日)5月29日,周炳琳又同钱瑞升等北大、清华教授102人,联合发表《为反内战运动告学生与政府书》,认为参加游行的青年学生“情绪热情,精神勇敢,行动严整而有规律,动机天真纯正,”而某些当局措置失当,有纵容暴徒摧残学生之嫌。指出:“政府当局应深切省悟。政治败坏之责任本应在政府而不在学生,学生由苦闷积愤而发生之呼吁及运动,只能善导而不能高压。”同时,又劝说学生“珍重其血肉,宝贵其精神……不废学业,避免无谓牺牲”。(见天津《大公报》1947年5月30日)

1947年6月2日,华北学生反内战反饥饿联合会发动全国性的反内战反饥饿运动,对此,反动当局蓄意横加镇压,先是在报纸上散布“中共要在北京制造‘三罢一惨’”、“‘六二’是中共的阴谋”等谣言。街头到处出现禁止罢课罢市罢工与游行的布告。委员长北平行辕王鸿韶参谋长声称:“行辕对‘六二’不能再容忍了!”警备司令部陈继承司令也说要采取断然处置的措施。《观察》(周刊)认为:“看形势,北平有游行就有惨案。”这时,胡适和周炳琳一起,“一面建议当局竭力疏导,一面劝告学生理智一点。”“由于这种关系,华北学联代表会经过了长久的讨论,决定六月二日只在校内举行仪式,不出校游行了。”(见上海《观察》(周刊),1947年第2卷第16期第17页)

1947年6月2日,在北京大学民主广场上召开的“华北学联追悼内战死难军民及反内战死亡烈士追悼大会”上,请周炳琳上台讲话。他说:“对于‘六二’运动,极表同情。”“假如今天有游行,我们中年人一定要参加。”他又说:“反内战反饥饿的口号是绝对的对,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他希望是为人民的饥饿而反内战,不要掺进其他的因素,并且要把这声音带到中国的任何一个角落。”《观察》(周刊)的记者报道说:“周先生越说声音越洪亮,脸部又微微出现红色。上海有学校用‘共产分子’的名义开除学生,他愤怒地表示,这是不合理的做法。共产党像青年党民社党民盟一样,同是合法的政党,怎么能以共产党名义开除学生?你们要向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提出抗议。”“周先生言所欲言,正表明了教授的衷心的苦痛与严正态度。年青的人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来表示出他们的敬意。”

在周炳琳演讲的时候,北平市已经全城戒严,北京大学已被重兵包围。《观察》(周刊)特约记者报道说:“北大周围的胡同口上,还用铁丝网和沙包筑成一道一道的矮墙,由宪兵和警察把守着。”“沙滩(北大文法学院的民主广场所在地)、西斋(北大学生宿舍)的附近,又出现了一群一群持长木棍的人,好像等待着一个事变的到来。”这时,他在演讲中希望同学们要用理智控制感情,不要到外面去游行,以免流血牺牲。他说:“我不愿再有‘一二·一’惨案发生!”(见上海《观察》(周刊),1947年第2卷第16期17页)

1947年8月,北京大学力易周等同学被捕,周炳琳去挽出胡适向傅作义司令说情,使同学得以获释。不久,北大经济系孟宪功、李恭贻同学遭北平警备司令部非法逮捕。周炳琳代表北京大学积极营救,无效,又组织法律系教授写出一厚本辩护书,依照法律向当局要求释放孟宪功、李恭贻两位同学。

1947年,浙江大学学生自治会主席于子三被国民党特务非法逮捕惨死于狱中。11月6日,北京大学学生罢课二日。华北学生在北京大学民主广场召开于子三烈士追悼会,进行哀悼和抗议。周炳琳应学生之请出席追悼会并在大会上讲话:“于同学惨死在狱中,我是十分悲痛的,但我今日没有示威的意思,仅仅是参加追悼会而已。”他十分担心同学们的安全,因而劝告同学“不要不看环境而乱动”。

1947年4月6日,北平警备司令部要逮捕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理事柯在铄等12位同学,限北大立即交出,不然就要武装入校搜捕。周炳琳等严辞加以拒绝,又责成北大校友何思源市长向警备司令“斡旋”。在周炳琳与何思源“力谋平息途径”中,4月11日,国民党军警特务们还是结队攻击北大红楼和北大东斋吴恩裕教授宿舍等处。4月12日北大教授会开会,决定罢教,并推举周炳琳牵头,与袁翰青、朱光潜、马大猷、王铁崔等一起草拟罢教宣言,于次日发表,要求惩凶和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他又为北京大学教授会起草致在南京的胡适校长电,报告4月11日暴徒攻打北大校舍事件,并要求“务请政府惩罚凶手,严令地方当局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电文于4月13日发出。

1948年5、6月间,美蒋的飞机狂轰滥炸开封古城,人民死伤惨重,周炳琳、张奚若、许德珩等联合发表宣言,呼吁“万勿再有此等轰炸行为,置民族生存及文化前途于不顾。”

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公布了大批黑名单,要求黑名单上的同学到特种刑事法庭投案受审,否则即将进行大逮捕。这时军警已包围了北京大学,准备进校抓学生。北大学生决定集体自卫。这时,周炳琳的态度和做法是:一方面反对外力侵犯学校,并请何思源市长保护北大安全;另一方面又要上了黑名单的学生,自己的事挺身出来承担,主动到伪法院(不是特种刑事法庭)去“投案和对质”。同学们没有自投罗网,而是撤退到解放区去,参加覆灭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解放战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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