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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视阈下推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及对策

2015-02-25于健慧,杨伟伟

学术交流 2015年11期

依法行政视阈下推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及对策

于健慧1,杨伟伟2

(1.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学术交流部, 哈尔滨 150080;2.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研究生部,重庆 400041)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然而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政府依法行政却存在诸多问题,即批准社团成立,行政决策简单粗放;理顺管理体制,采取强制性行政命令;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授权依据不明;年度检查、行政处罚有失公允公正等。探究其根源,在于政府传统管控型的管理方式与独立的社团意识相矛盾,具体体现在:严格管控而非服务管理,行政手段而非依法行政,独立自主而非行政依附。对此,唯有政府转变传统的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为依法行政,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具体举措是:完善社会组织立法体系,切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改革双重管理体制。

[关键词]社会组织;依法行政;行政机关

[中图分类号]D411;D01[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5-05-29

[作者简介]陈晓方(1976-),男,湖南邵阳人,博士研究生,从事公共政策、公共机构改革研究。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围绕此目标,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立法,三项举措落地。从这一系列的举措可以看出,各级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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