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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湖北黄石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路子

2015-02-24文潘峰邓剑

民族大家庭 2015年4期

文 潘 峰 邓 剑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湖北黄石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路子

文 潘 峰 邓 剑

黄石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万里长江中游南岸,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共有回族、满族、土家族等41个少数民族,常住少数民族人口5435人,占全市总人口0.2%。近年来,黄石市牢牢把握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 《条例》),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作为城市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制,协同共进,狠抓落实。

黄石市分别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市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援利川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为组长的市涉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近几年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分别至少听取一次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一次民宗工作。

为切实提升黄石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广泛征求少数民族群众和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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