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历史的印迹: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民宗局民族文化保护工作30年纪略
2015-04-14郭大新
民族大家庭 2015年4期
关键词:文化
文/郭大新

宣恩县位于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南部,民族文化底蕴丰厚,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被湖北省授予“湖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2005年,该县彭家寨、小茅坡营、庆阳凉亭街、双龙湖被州人民政府命名为 “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2007 年 5 月,宣恩县(耍耍)、沙道沟镇(八宝铜铃舞)被湖北省文化厅分别命名为“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09年,“沙道沟镇两河村”“椒圆镇庆阳坝村”荣获“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殊荣,“宣恩薅草锣鼓”被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宣恩耍耍”“土家八宝铜铃舞”“十姊妹歌”“滚龙莲厢”“三棒鼓”5项民间艺术被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一个民族文化的“基因”。对一个民族来说,以物质或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建筑、习俗礼仪、手工技艺、表演艺术等以及与这些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元素,为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底蕴,彰显着民族的文化身份和独特个性。
宣恩县民宗局对民族文化工作十分重视,特别是2010年以来,挖掘、整理、传承、弘扬民族文化成为宣恩县民族工作工作的重头戏。回眸30年,宣恩县民宗局对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实施大投资、大动作、大手笔,留下了一道道深深印迹。
兴建民族标志性建筑
民族标志性建筑,是指适应当地特有的环境与文化,为当地人创造出的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风格与形态,具有很强的历史性、民俗性、地域性,是原始建筑的继承与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