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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版《蚕品种审定标准》解读
——桑蚕品种审定标准

2015-02-24沈兴家谷铁城

中国蚕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茧丝桑蚕蚕业

沈兴家 曾 波 谷铁城

(1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江苏镇江 212018; 2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 100125)



·质量标准·

2014年新版《蚕品种审定标准》解读
——桑蚕品种审定标准

沈兴家1曾 波2谷铁城2

(1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江苏镇江 212018;2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 100125)

阐述了蚕品种审定的法律依据,介绍了2014年新版《蚕品种审定标准》的结构、桑蚕品种鉴定指标,以及审定的内容、依据和程序等,分析了新标准中桑蚕品种鉴定指标的特点。

桑蚕;品种;审定;标准;解读

2014年8月28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的通知》[国品审(2014)2号][1]的形式发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2]和《蚕品种审定标准》[3]。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蚕品种审定标准》,现就该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和鉴定指标作一些分析和说明,供同仁参考。

1 蚕品种审定的法律依据

2005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4]第三十四条规定:蚕种的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生产经营和推广适用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据此,农业部2006年6月15日颁布了《蚕种管理办法》[5],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新选育的蚕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第十五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07年11月8日发布修订版。经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发布新的《主要农作物品

种审定办法》[7],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新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三条规定: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1~2种农作物;第四十四条规定:蚕品种审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上述2个法律和2个办法是制订《蚕品种审定标准》和开展国家级、省级蚕鉴定和审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图1)。

图1 《蚕品种审定标准》制订的法律依据

2 《蚕品种审定标准》的结构

新的《蚕品种审定标准》[3]包括桑蚕品种和柞蚕品种审定标准,以减少标准的数量。《蚕品种审定标准》结构上完全按照农业行业标准格式编制,分6个部分:(1)范围,(2)术语和定义,(3)审定内容与依据,(4)审定指标,(5)评判规则,(6)其他。其中审定指标分为4.1桑蚕品种、4.2柞蚕品种,两者都包括实验(室)鉴定指标和生产鉴定指标。

3 桑蚕品种审定指标

3.1 实验室鉴定指标

新标准按照桑蚕品种参加鉴定试验的期别,即春期和秋期,分别设立实验室鉴定指标。春期品种和秋期品种各有7个鉴定指标,即4龄起蚕虫蛹率、万头产茧量、洁净、解舒率、鲜毛茧出丝率、茧层率、茧丝长。其中洁净、解舒率、茧层率、茧丝长4个指标,均按照华南蚕区、其它蚕区分别设定不同的指标值。为便于比较,将鉴定指标列于表1。

表1 桑蚕品种实验室鉴定指标

序号鉴定指标春期品种秋期品种14龄起蚕虫蛹率≥对照品种≥对照品种2万头产茧量≥对照品种≥对照品种3洁净华南蚕区≥920分,其它蚕区≥940分华南蚕区≥910分,其它蚕区≥930分4解舒率华南蚕区≥700%,其它蚕区≥750%;或>对照品种华南蚕区≥650%,其它蚕区≥700%;或>对照品种5鲜毛茧出丝率≥对照品种≥对照品种6茧层率华南蚕区≥225%,其它蚕区≥240%;或≥对照品种≥210%,或≥对照品种7茧丝长华南蚕区≥1000m,其它蚕区≥1300m;或>对照品种华南蚕区≥900m,其它蚕区≥1000m;或>对照品种

3.2 生产鉴定指标

新标准规定,生产鉴定主要调查蚕品种每盒杂交种(25 000±500粒良卵)产茧量、健蛹率,要求这2项指标优于对照品种。

3.3 新标准的特点

3.3.1 将参试品种分为春期品种和秋期品种 由于生产上存在“春种秋养”、“全年饲养夏秋品种”的情况,“春用品种”、“夏秋用品种”的划分方式不能完全反映生产实际;而“多丝量品种”、“中丝量品种”等概念比较模糊;因此,新标准并未按原标准[8]那样将桑蚕品种分为春用品种和夏秋用品种,而是按照其参试期别分为“春期品种和秋期品种”。

桑蚕品种参试期别由品种育成者确定并申报,参加春期试验的品种,以“春期品种”鉴定指标衡量;参加秋期试验的品种,以“秋期品种”鉴定指标衡量。

3.3.2 强调桑蚕品种的强健性和丰产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数量呈不断减少的趋势,养蚕劳动力缺少,省力化、机械化养蚕已经成为蚕桑产业的必然趋势,对桑蚕品种的强健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更强调桑蚕品种的强健性和丰产性,要求新品种4龄起蚕虫蛹率≥对照品种、万头产茧量≥对照品种,而原标准只要求“不低于对照品种的98%”。

相反,新标准对桑蚕品种的茧层率、茧丝长等指标的要求则有所降低。一般认为桑蚕品种的茧层率与生命力呈负相关,强调了品种的强健性,茧层率性状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现行桑蚕品种的茧丝长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完全可以满足生产高品位生丝的要求;因此,对桑蚕品种的茧丝长要求不宜过高。

3.3.3 取消了茧丝纤度相关指标和50千克桑产茧量指标 茧丝纤度、茧丝纤度综合均方差对生丝品位有很重要的影响,但是从历年参加国家审定的69对蚕品种性状分析,只有4对品种茧丝纤度略偏细(其中3对解舒率不合格),而且在自动缫丝机时代茧丝纤度对生丝品位的影响很小;没有1对蚕品种因茧丝纤度综合均方差而被判不合格。因此,新标准取消了对蚕品种茧丝纤度、茧丝纤度综合均方差的要求。

同时,被取消的还有“50千克桑产茧量”指标,这是因为5龄蚕的给桑量很难掌控,受人为因素影响大,调查数据准确性低。另一方面,现行蚕品种之间该指标差别很小[9]。实际上,2010年国家蚕品种试验(鉴定)恢复后,已经取消了该指标的调查。

3.3.4 首次将生产鉴定指标纳入审定标准 新标准首次将生产鉴定指标纳入审定标准,规定新品种的“盒种产茧量和健蛹率优于对照品种”,进一步强调桑蚕品种的强健性和丰产性。另一方面,考虑到农村生产试验条件限制和技术处理困难的实际情况,简化了NY/T 1732—2009《桑蚕品种生产鉴定方法》[10]建议的调查项目。

4 审定内容、依据和程序

4.1 审定内容

主要审定蚕品种的遗传稳定性、特征特性、饲养性能、强健性、蚕茧产量、茧丝质量以及繁育性能等。

4.2 审定依据

审定委员会主要依据蚕品种参加国家蚕品种试验的实验室鉴定结果和生产鉴定结果。

4.3 审定程序

符合审定标准,且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蚕品种审定专业委员会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法定票数的品种通过初审。特殊类型品种,由专业委员会参照《蚕品种审定标准》[3]进行初审。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品种进行审定。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为有重大缺陷的品种不予审定。

[1]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的通知[国品审(2014)2号][EB/OL].中国种业信息网,2014-09-04.http:∥www.seedchina.com.cn/DefaultInfoDetail.aspx?InfoId=1800&TypeId=5.

[2]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EB/OL].中国种业信息网,2014-09-04. http:∥www.seedchina.com.cn/DefaultInfoDetail.aspx?InfoId=1800&TypeId=5.

[3]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蚕品种审定标准[EB/OL].中国种业信息网,2014-09-04. http:∥www.seedchina.com.cn/DefaultInfoDetail.aspx?InfoId=1800&TypeId=5.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2005-12-29.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12/29/content-141833.htm.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蚕种管理办法[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2006-07-03.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6-07/03/content-324018.htm.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EB/OL].中国普法网,2013-12-03.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3-12/03/content-5081411.htm.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EB/OL].中国种业信息网,2013-12-31.http:∥www.seedchina.com.cn/DefaultInfoDetail.aspx?InfoId=1222&TypeId=86.

[8] 沈兴家,李奕仁,唐顺明,等.蚕品种国家审定标准及其合理性探讨[J].中国蚕业,2002,23(3):4-6.

[9] 徐孟奎,姜永煌,陶涛,等.浙江省主要现行蚕品种饲料效率的比较[J].中国蚕业,1996,17(4):17-1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NY/T 1732—2009 桑蚕品种生产鉴定方法[S].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中国蚕业》稿约

《中国蚕业》是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主办的全国性蚕丝业技术类期刊,内容丰富翔实,通俗易懂,国内外公开发行,大16开本,全铜版纸彩色印刷,季刊,每季中月15日出版,邮发代号28-54。

【办刊宗旨】 面向蚕业生产和科研,实行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服务于全国蚕丝业战线。本刊注重科学性、先进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可读性。

【期刊收录】 本刊已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网络媒体收录。

【主要栏目】 热点聚焦、综述与专论、试验研究、产业论坛、技术与经验、蚕丝文化、质量标准和栽桑养蚕等栏目。

【刊载内容】 主要刊载国内外蚕丝业生产、科研、教育和经济战线的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经验及市场信息;刊登栽桑、养蚕、病虫害防治、蚕桑遗传育种、生理生化及生物技术、制丝、蚕业经营管理、蚕桑副产品综合利用和野蚕等方面的研究文章,以及茧丝绸方面的政策法规。

【征稿对象】 全国从事蚕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研究人员、蚕业科技推广人员、各级院校师生、蚕丝生产的科技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蚕业工作的人士。为了更好地配合刊物发展和栏目建设的需要,欢迎全国蚕丝行业的各路同仁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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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桑养蚕·

2014-12-02;接受日期:2014-12-12

农业部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号 农财发(2012)56号]。

沈兴家(1963—),男,浙江嵊州,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Tel:0511-85616543,E-mail:shenxjsri@163.com

[S88-9]

C

1007-0982(2015)01-00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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