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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解决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几个重大问题

2015-02-22撰文林云举

浙江林业 2015年2期
关键词:林地林业森林

□撰文/林云举

认真解决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几个重大问题

□撰文/林云举

●节选自林云举厅长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15年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林业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着力加快依法治林进程,认真破解制约当前林业发展的瓶颈,切实解决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着重解决以下十个方面问题:

(一)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经过三十多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省林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较高水平,一家一户式的林业经营方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我们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快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努力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经营体制机制。

一是以股份合作制改革解决“树谁来种”的问题。这几年,安吉、浦江、临安、丽水等地在探索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上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既解决了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了新型经营主体,又解决了农民不失地失利、“农民的山农民种”这个根本性问题。实践已经证明,林业股份合作制是我省林业改革的方向和路子。推进这项改革,要做到“四个化”。第一,合作经营股份化。要以村(或联村)、家庭林场为单位组建林业股份合作经营组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民主决策和监督。第二,林农入股自愿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有序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引导林农自愿入股。第三,经营主体市场化。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市场机制引进工商资本、经营大户,与林农结成利益共同体,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第四,林农分红常态化。要切实保护林农股份的分红权益,通过合同的法定形式,由工商资本通过股份合作社向林农按股分红,切实保障林农权益,实现林农持续稳定增收。

二是以经营权流转证发放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龙泉市的做法,在大力推进林地流转的同时,强化流转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对林农向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流转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经营权流转证,作为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特别是2014年确定试点的临安等24个县(市、区),要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推广,确保这项配套改革稳步推进。

三是以完善林权抵押担保强化林业金融支撑。近年来,各地创新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解决林改后林农生产资金不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抵押林权处置难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导致银行积极性不高,林权抵押贷款实际发放率依然较低。各地要在努力扩大林权抵押范围的基础上,探索推广有效适用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引导设立担保基金,通过建立小额林业贷款担保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等办法,解决林农的林权抵押贷款难题。同时,要研究解决林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抵押担保问题,为林业改革发展注入活力。

(二)全面绿化平原水乡,努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省委

书记夏宝龙高度重视平原绿化工作,连续五年主持召开全省平原绿化工作会议,这在我省林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抓生态建设的决心和力度。我们要充分运用好“县委书记抓绿化”这个法宝,不失时机,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平原绿化。

一要围绕重点工作抓推进。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部署开展“两美浙江”、“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平原绿化要紧紧围绕这些重点工作,全面加快绿化平原水乡步伐,充分挖掘平原绿化潜力,坚持新建与改造结合、建设与管护并举,推动平原绿化的数量和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结合森林创建抓推进。以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森林创建,按照集中连片、区域推进的方式,由点向面、由局部向整体、从典型示范向连片建设推进,扩大建设覆盖面,提高创森受益面,加快提升城乡生态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着力打造森林城市群,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森林城市群,以森林一体化建设为目标,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实现生态建设的共建共保。

三要统筹美丽乡村抓推进。乡村之美,美在自然,美在生态。绿色是生态建设的主色调,也是美丽乡村的主元素。要把平原绿化与景观美化有机结合起来,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同步推进,不断提升平原绿化水平。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做到点上成景、线上成带、面上成片,让江南水乡披上美丽绿装。要按标准植树造林,加强检查指导,倡导科学种树,尊重生态规律,选择树体高大的乔木树种、价值较高的珍贵树种、树形优美的彩色树种,努力打造高质量的平原生态景观。

(三)启动千万亩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提质增效。我省森林覆盖率较高,但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很多地方“远看一片绿,近看是柴火”,亟待加强森林抚育。我省2015年将启动千万亩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努力为建设美丽浙江打造一批彩色森林、健康森林、珍贵森林。

一是大力建设彩色森林。坚持面上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以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为目标,以通道沿线、江河两侧、城镇周边等区域为重点,实行沿线连片整体推进,着力建设一批彩色森林,逐步改变我省森林林相不美、景观单一的状况。目前,宁波、桐庐、淳安、云和、德清等市县已经编制了规划,加快彩色森林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地要加强试点示范,积极开展彩色森林示范通道和示范林建设,按照“一县一条景观带、一镇一片示范林、一村一片护村林”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打造一批示范样板。

二是大力建设健康森林。我省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疫点持续增加,以清理病死树为主的防治措施,已经无法从根本上控制扩散蔓延的态势。要切实转变防治方式,从被动防治转向主动改造,大力开展松林林相改造,调整树种结构,加快建设健康森林,从根本上遏制松材线虫病的发生。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高速公路两侧、城镇周边、景区周围、新发生区前沿四个重点区块的林相改造,加快抚育改造步伐,促进森林健康生长。

三是大力建设珍贵森林。近年来,我省木材需求量大幅上升,但主要依赖进口,特别是珍贵用材供应缺口巨大。从长期看,解决木材供应的主动权要掌握在自己手上。要继续开展“珍贵和彩色树种进万村”活动,加强珍贵和彩色树种赠苗造林成效监测和示范林建设,结合年度造林和森林抚育,大力发展材质优良、市场价值高、培育潜力大的珍贵树种基地。建德、龙泉、嵊州、长兴是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要加大建设力度,为全省珍贵树种培育提供经验。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国家储备林划定,通过新建、定向培育等方式,加快用材林发展。

(四)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力度,切实增强监管底线意识。最近,习近平总书记等九位中央领导同志对非法侵占林地问题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对此,2014年11月5日和12月8日,国家林业局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我省资源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林地面积已从过去连年增加转为近年来稳中略降,因监管不到位、查处不落实而导致生态资源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狠抓林地保护管理已刻不容缓。

一是加快健全林地监管制度。要着力推进林地规划的组织实施,抓紧划定县级林地和森林红线,将规划落实到山头地块,严格按照规划保护管理林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县级人民政府,并列入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林地定额管理、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推进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林地监管职责。2014年,省厅已经决定委托下放使用林地审批权限,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把林地审批关,对涉及林地信访、生态敏感区域或发现有可疑情况的,要重点进行核查。要加大监管力度,把更多精力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林地监督检查,市级林业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林地监督检查,县级林业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监督检查,发现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并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切实加强垦造耕地监管。省政府已经明确,从2015年开始原则上停止在山上垦造耕地。要禁止违规选址,凡涉林造地必须严格执行“十个禁止”规定,对坡度25度以上林地、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林地、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林地、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林地、有古树名木和珍贵树种分布的林地、生长茂盛成片林地、高山顶部林地、沿山脊线及其两侧林地、“四边区域”林地、山林权属纠纷林地等“十个范围”,不准列入垦造耕地。对违反规定的,省里将不认定为耕地和用于

耕地占补平衡。各级林业部门要严格履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项目要责令停工,督促整改。要切实加强依法监管,对涉林垦造耕地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审批,严肃查处未经审批的滥伐林木、擅自毁林开垦行为。根据现有垦造耕地的耕作条件和植物生长习性,种植适宜的经济林符合农民利益,林业部门要做好指导、服务、监督工作,确保涉林垦造地块及时还林。

(五)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全力助推“五水共治”。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是各级林业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当前,湿地保护管理的形势比较严峻,湿地面积逐年减少,湿地水质下降、生物物种减少、生态功能退化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我们要加快构建科学的湿地保护体系,恢复与重建湿地生态系统,更好地发挥湿地在“五水共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省政府已经明确林业部门为湿地保护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职,争取市、县政府尽快成立湿地保护委员会,明确湿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目前没有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要抓紧落实。

二是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1500万亩。各地要在2015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湿地保护规划,按照不少于90%的比例要求,落实湿地保有量。要实施抢救性保护,抓紧开展县级湿地保护名录确认公布和省重要湿地名录申报工作,把面积较大、区位重要、典型性突出的重要湿地划建为保护区或湿地公园,不断拓展湿地保护空间。要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政策,争取将湿地生态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加快湿地生态修复。按照“五水共治”的工作要求,分类施策推进湿地修复,对遭到人为破坏导致湿地功能退化萎缩严重的湿地,要有计划地采取退耕还湿、引水保湿、污染防治等综合措施,进行科学修复,恢复湿地功能。对出现生态功能退化或生物多样性减少但不显著的区域,加强管控,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减轻自然承载压力。对现有的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要加强建设与管理,确保湿地生态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激发新兴产业发展活力,大力发展现代林业经济。我省林业产业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4年以来全省林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达17.1%,以占全国2%的林地创造了8%的产值。要针对目前我省林业产业整体经营水平不高的实际,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巩固传统优势主导产业的基础上,以工业化的理念提升现代林业园区,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实行全产业链发展,着力培育休闲养生新兴产业和花卉苗木朝阳产业,提升现代林业经济发展水平。

一是打造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各地要以现代林业园区为基础,推进林业全产业链发展,突破体制、资金、技术、资源等因素制约,以一产林业生产为基础,综合发展林产品加工等第二产业和林产品直销、休闲养生等第三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实现生态资源持续增加、林业经济持续增效、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目标。省厅将在德清开展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试点建设,拟规划100平方公里的范围,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集聚林业生产要素、创新林业体制机制、融合林业一二三产发展,加快推进现代林业转型升级,为引领全省现代林业经济发展探索成功经验。

二是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为推动这项工作,省厅已经确定在桐庐、永嘉、磐安、遂昌开展试点示范,在产业开发、服务提升、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森林的养生保健功能,实现从卖木材、卖林产品为主到卖生态、卖健康的转变。各地也要积极探索,以丰富的森林生态景观、优质的森林环境、健康的森林产品、深厚的森林养生文化等为基础,加快修复森林古道,大力建设森林家园,精心打造“进森林氧吧、品森林美食、赏森林美景”的一流森林休闲养生福地,实现市民得健康、农民获效益、生态受保护、产业促发展的发展局面。

三是增强花卉苗木产业竞争优势。夏宝龙书记在2014年专题调研林业工作时,要求林业部门强力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努力实现浙江大地“天天鲜花盛开、年年百花争艳”。各地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合理控制发展规模,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推进花卉苗木生产由规模向品质转型。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新品种选育开发,积极发展以花卉苗木为依托的休闲旅游、婚庆礼仪、文化创意、家庭园艺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经营方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要优化发展环境,探索开展花卉苗木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花卉苗木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支持花卉苗木龙头企业上市,推进产业政策由管理向服务转型。

(七)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成功模式,不断增强科技致富能力。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兴林富民”工作,全省2013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17%,林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22.2%。但从我省目前林地产出率亩均仅为200元左右的实际看,林业增收潜力远未发挥。要加快实施科技创新战略,依靠林业科技进步大幅提升林业经济效益。2015年重点要在“一亩山万元钱”模式推广和森林食品安全品牌创建上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生态高效模式推广力度。2014年我省总结推广“一亩山万元钱”生态高效模式,推广面积13.8万亩,实现总产值16.6亿元,增收7亿元,为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以现代林业园区、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为载体,建立一批“一亩山万元钱”高效模式示范区,开展百名专家进百个园区的“双百”科技示范行动。要完善责任林技推广制度,组建一批“林业科技服务之家”,架起“专家”与“农民”之间的桥梁,解决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瓶颈。

二是做大做强森林食品品牌。目前,全省林产品特别是食用林产品牌子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既不利于市场拓展,更不利于质量监管。要创新管理、整合品牌,强化监管、提高品质,大力提升我省森林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扩散力、竞争力。要以标准化整合品牌,通过政府或行业协会注册地理标志和区域性公共品牌,制订公共品牌基地生产、产品加工、品牌营销的技术标准,实行以技术标准标注公共品牌准入制,建立起政府宣传引导、行业协会主导发展的森林食品安全品牌创建模式,形成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密切配合的产业组织架构,增强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要切实加强可食林产品监管,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建立完善可食林产品安全监管、质量追溯、诚信管理和产品认证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倒逼林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可食林产品质量建设。

(八)推进林业综合执法,着力构建依法治林新格局。围绕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为突破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依法行政,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把各项依法治林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快林业综合执法。目前,庆元等县针对公路快速发展、“两金”停收、木检业务下降等实际,及时组建以木检人员为主体的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综合执法上走在全省前列。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庆元等县的成功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整合森林公安、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等执法力量,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保障,建设职能集中、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林业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我省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大量下放和行政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的新形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实现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不断提升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充分运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进行实时跟踪监督,提高监管公正性和实效性。要深化政务公开,使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要推进林业依法行政。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

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要着力提高行政能力,认真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的要求,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执行、实施为重点,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间,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九)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有林场是林业的重要阵地,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总体态势良好,但还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行动不快。要按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善作善成,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正确处理国有林场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排头兵和示范区。

一是改革要按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要明确公益性质定位,科学核定人员编制,落实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完善国家所有、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场依法保护经营的运行体制。按照工作方案,试点工作要在6月底前通过省级和国家验收,时间已十分紧迫,列入试点的7个市和相关县务必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改革方案已经同级政府批复的,要抓紧做好方案的各项落实工作;改革方案还没批复的,更要抓紧汇报、抓紧落实,迎头赶上,不要拖全省后腿。其他4个非试点市要按照国家2015年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抓紧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是发展要积极稳妥。改革是手段,发展是目标。要围绕“森林优质高效、资源持续利用、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保障有力、职工生活富裕”的要求,确立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长远发展目标。具体把握好三点:第一,定位要准确。国有林场是我省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景观最优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区域,要充分利用好这一优势,大力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基地,真正把国有林场建成浙江现代林业经济的样板。第二,底线要守牢。要积极探索合理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国有林场发展,但必须牢牢把握底线,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隶属关系不改变。林场要姓林,改变的要想方设法给予纠正。第三,保障要有力。要积极争取把国有林场道路、供电、用水和管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同等享受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扶持奖励政策,妥善解决历史债务问题,实现轻装上阵、全面发展。

(十)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积极构建现代人文林业。生态文化在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生态文化的教育和引领功能,深化宣传引导和生态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现代人文林业繁荣和发展。

一是推进生态文化基地建设。要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为载体,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自然生态博物馆、林业历史博物馆、林业成就展览馆、动物园、植物园等,打造生态文化宣传阵地。要加强生态文化组织体系建设,组建市、县级生态文化协会,确保生态文化建设有机构、有人员,承担起生态文化的牵头和组织工作,形成“协会牵头、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注重生态文化创意创新,建设生态文化产业基地,结合产业抓文化,弘扬文化促产业,将文化“软实力”变成发展“真功夫”。

二是保护挖掘自然文化遗产。森林和湿地,既是人类文明的源头,也是生态文化的源泉。各地要高度重视保护和继承生态文化遗产,努力挖掘古村落文化、园林文化、古树文化、名人文化、森林古道等生态文化。要强化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以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为重点,大力加强珍稀野生植物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要积极探索国家公园建设,争取尽快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工作。

三是开展林业“最美系列”活动。2014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最美森林”、“最美林场人”等评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2015年要深化林业“最美系列”宣传,开展“最美森林古道”、“最美古树”等系列公众参评活动,引导全社会更好地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建设,形成全民自觉爱绿护绿、弘扬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这里,再强调一下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春节是我省森林消防最为关键的时期,各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思想上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工作上决不能有丝毫疏漏,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懈怠,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事故。要在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做到“三个抓好”:一要抓好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森林消防法定责任,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漏洞,切实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不出现责任盲区。对因为责任不落实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要抓好火源管控。我省98%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因此,管好野外火源首先要管好人。要增加巡查力量,加大巡逻密度,增设临时检查站,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防范,坚决管住进山火源,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全体森林公安民警要主动出击,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无缝隙”排查,见烟就罚,见火就查,快速侦破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三要抓好应急处置。要及时完善扑火预案,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科学组织扑救力量,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随时做好扑火准备,真正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出击、打则必胜。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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