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以经济法的价值为视角
2015-02-20邸振龙
长春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邸振龙
(吉林警察学院 法律系,长春 130117)
试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
——以经济法的价值为视角
邸振龙
(吉林警察学院 法律系,长春 130117)
摘 要:互联网的兴起推动了网络消费的飞速发展,但与此并存的是各种网络消费纠纷问题日益尖锐,网络消费者安全权、隐私权、知情权等权利保护立法不够健全或者缺少可操作性。本文以经济法的价值为视角,通过对社会本位、公平、安全等经济法价值的阐述,从更高的层面来分析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网络消费;价值;权益保护
1969年美国最早创建了互联网(因特网),经过几十年的飞速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无形的网络与网络之间的串联,互联网把全球变成一个小小的“村”。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一切距离都不再是问题,人们可以尽情地在互联网上交友、查阅新闻、资料,甚至颠覆了传统的营销模式,可以足不出户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购物。网络的普及直接推动了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2013年阿里巴巴“双十一”全天成交金额为350亿元。时隔一年,2014年11月12日阿里巴巴公布了“双十一”全天成交金额突破了500亿元。网络的存在与普及给人们的现实生活带来很大的方便。根据2012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 年12 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 亿,达到5.13 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 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 个百分点,达到38.3%,而到2016年,全球互联网预计将会有30亿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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