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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群众工作研究

2015-02-14王明前

运城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冀鲁豫农会中农

王明前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群众工作研究

王明前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在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群众运动中,共产党人充分认识到,党对群众工作的正确领导应尽可能克服对群众组织的包办,尽力尊重群众组织的独立权威,才能发挥出群众运动的威力。党团形式是最能体现这种正确领导意识的方式。革命阶级路线的贯彻需要与中农联盟,因此正确解决中农问题是群众运动成败的关键。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群众运动;党团;中农

史学界对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以下简称边区)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1],但是对边区的群众工作,尚缺乏较深入的研究。笔者认为,边区群众工作的主导精神仍然是对无产阶级领导权即党的领导的强调,革命的阶级路线的贯彻集中体现为党对群众工作的正确领导。笔者不揣浅陋,拟以上述思路为线索,全面考察边区的群众工作,以期增加学术界对边区史的学术认知。

晋冀鲁豫边区的群众工作包括农民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各方面。本文以农民运动作为考察对象。

一、党对群众工作的正确领导

在边区的群众运动中,主要存在“群众团体的官办性,限制了干部与领袖的生长与发展,不深入群众,党的群众干部缺乏党的教育与锻炼,尤其缺乏大的斗争的锻炼”的不足。[2]263-264如1939年3月,晋冀豫区委民运部就指出群众组织缺乏独立权威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群众团体逐渐党化”。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党委对群众组织系统独立性及统一的领导不尊重,随便地调动群众团体中的干部,把持干部,致使群众组织中,尤其是农救,下级比上级强,影响下级领导的威信”。[2]217

在开辟晋冀鲁豫边区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充分认识到,党对群众工作的正确领导应该是尽可能地克服对群众组织的包办,尽力尊重群众组织的独立权威。党团的形式是最能体现这种正确领导意识的方式。

1938年3月,冀豫晋省委要求在群众工作中,“要尽量启发群众的自动性和积极性,避免一切包办命令以及代替群众的现象;尊重群众团体的独立自由,提高他们最高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群众相信他们团结的力量”。[3]1421938年8月,冀豫特委要求“变换群众工作方式及领导作风,建立党与群众的正确关系,扶植与提高群众团体及其领导机关的独立工作能力与威信,充实其下层基础;要有眼光地选拔与耐心地培养群众领袖,使之成为千百万群众所信仰的领袖”。[3]3541938年9月,晋冀豫区委要求建立健全党团工作,通过党团加强对群众运动的领导。各地党组织应“派最好的同志参加党团……必要时,甚至可由各级负责同志如县委特委参加,取得与党工作的密切联系与配合”。在群众组织中工作的党员须经过党与群众团体两种组织生活,须注意“党团不能劫持群众的意见。党不要随意调动党团同志”,特别是“万一党的决定不能取得群众团体的通过,就得服从群众团体的决定”[3]408-409。1942年11月,冀南区委指示各地要通过党团去领导群众团体,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区委指出:“通过党团是党领导群众团体的基本原则,党团把党的主张、各种政策具体化,经过自己的说服与政治工作,并通过民主方式,坚决保证其执行。”[4]363

二、群众组织独立权威的培养

边区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共产党人应尽可能使群众组织具有独立的权威,才能发挥出群众运动的威力。“农民协会不仅应成为政权组织的构成部分,同时还应该是抗日政权的实际支持者。”[3]311937年12月,彭真同志指出:群众运动进展迟缓的主要原因是“现在一般说来还只有自上而下的号召,缺乏自下而上的发动”。合理负担、减租减息等改良措施,“群众始终看不见,因而也不相信自己的力量”。[3]731938年2月,他进一步指出:“一切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无论贫富应该吸收他们加入农会,拒绝富农加入农会是不对的。”同时,“乡村的零星手工业者和雇农应一律参加农会,在农会中分别成立雇农小组、工人小组,在一切抗日工作中应该最积极勇敢热心,充分表现其模范作用”[3]116。换言之,农会既具有广泛代表性,又应该体现农村无产阶级的领导作用。1938年3月,冀豫晋省委要求群众组织“尊重地方政权,在群众中应提高政权的威信,而不应在一切行动上代替地方政权”[3]143。1938年4月,晋豫边区要求各地在农会工作中,充分估量富农可能的消极影响,认为:“农会的组织是统一战线的,同时又是民主的,一切决定经过民主负责地产生,亦经过民主选举,农会中贫农当然占绝对多数,就会保障富农不会把持农会。”[3]1901939年9月,在晋冀豫区第一次党代会上,李雪峰同志强调:“农民是群众运动的主力,一切经过农会去做民生斗争、减租减息、合理负担、借贷所得、累进税。”[2]6031941年1月,晋冀豫区委要求农会工作应“站在群众中间领导群众,为实现负担的公平与合理而斗争”,符合农民的实际利益要求。村农会的组织生活要“依托劳动互助小组的活跃的民主生活”。[5]39-42彭德怀同志1942年12月在太行区干部会议上,要求政府和群众团体“应该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互相尊重各自的独立性,不得互相包办代替”,特别要防止政府包办群众团体的错误倾向。[6]943

在1943年2月召开的太行分局高级干部会议上,邓小平同志系统阐述了党、政权和群众团体之间的关系。首先,“党是领导一切的核心”;其次,政权的责任是“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的领导,扶植群众运动和照顾基本群众的利益,巩固统一战线,爱护军队”;最后,群众团体的责任是“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独立地去进行发动组织与教育群众的工作,把群众的认识提高到政治斗争、武装斗争阶段,使群众形成一个自觉自为的阶级力量,去与地主资产阶级实行统一战线,而又巩固统一战线”。党对群众团体正确的领导“应加强其政治领导,不应在组织上去包办”。而群众运动“应做到由群众团体特别是农会去出面领导”,从而“培养群众团体的威信”。政府对群众组织的扶植作用,首先表现在“当群众发动起来,实行减租减息等斗争时,政府人员应尊重这种自下而上的群众运动,尊重群众自觉自动的阶级觉悟”;其次,表现在“当群众与地主发生争执时,政府采取坚持法令秉公办理的态度,这也实际上帮助了基本群众”;再次,“当群众运动中发生过左行动时,政府人员首先应通知党或群众团体加以说服纠正,或商定互相配合加以纠正”;最后,政府人员“不能在地主面前去打击或批评群众团体及其干部,以致增高地主气焰”[7]158-159。

边区领导人还认识到群众运动与统一战线之间的辩证关系。1939年4月,朱瑞同志在晋冀豫区委民运干部会议上,要求在群众运动中坚持统一战线原则,杜绝左与右两种错误倾向。“反左倾是反对扩大阶级斗争,因为阶级矛盾在抗日的原则下是可以调和的;反右倾是反对害怕领导群众的斗争,把阶级的利益做无原则的调和。”[2]255

冀鲁豫区党组织也十分重视群众团体独立权威的培养。河南省委总结群众工作的经验时指出:“任何团体,无论是工农青年团体,不替它解决迫切要求,都不能健全起来”,因此,“一切斗争,要将工农的救亡工作和要求改善生活的斗争配合起来”。[8]36-371939年11月,鲁西区党委指出:“从和平状态中组织群众是没有力量的”,应该“启发群众的自动性,造成改善与参加抗战的热潮,这样才会有力量。”[8]1031940年4月,冀鲁豫区委指出:“目前群众工作的中心应该放在自下而上地建立各团体单独领导系统,逐渐将救国会蜕化为各团体联合办事处性质,完成真正的民选各级负责人。”救国会、战委会的领导地位应逐渐转化为农会等群众团体。农会则应在公平负担、清查黑地等斗争中,“改选积极农民、成分好的农民替代富农地主地痞流氓的领导”[8]269-270。1941年2月,鲁西区委民运工作会议强调群众运动应遵循合法与合理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一切斗争要不超越主任公署法令所允许的范围”,不侵犯政府权限,不破坏政府行政,更不能以斗争代替政府。而“合理”则应以能得到社会上大多数群众的同情与赞助,不破坏统一战线和不超越现实为标准。[8]5211942年10月,北方局指示冀鲁豫区委在群众运动中,“开始应以发动农民加强农会工作为主”。在根据地“认真地实行减租减息,反对贪污浪费,清查黑地,减轻人民负担”;在接敌区,“减轻人民对敌负担,适当地有步骤地进行减租减息”。[9]3151942年12月,黄敬同志在冀鲁豫区党委高干会议上重点强调群众工作应成为边区工作的中心环节。他首先分析了冀鲁豫边区复杂的社会环境。他指出:冀鲁豫区地处三省交界地带,一方面,“政治上的长期不统一,无数的大大小小的封建割据,统治阶级特别黑暗与野蛮”;另一方面,由于生产技术条件落后带来的残酷封建剥削,以及“农村中大批失业人口不断地出现,且又受到城市工业不能顺畅发展的苦闷,在这两面夹击下,这种失业人口就游荡在农村中变成了游民阶层,或流转在城市中”。社会结构上下两个阶层的特殊性,促成“农村中的各个阶层都有极丰富的武装斗争经验,各阶层都有利用接合部的矛盾进行各种斗争生存图发展的丰富经验”,成为会门、土匪的社会土壤。抗战爆发后,这一地带“显著地成为抗日民族势力与顽固势力的结合地带”。国民党顽固派、伪军、土匪和会门彼此之间,“由于他们过去自身的成分、出身及其他历史上的关系与成见”,在面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解放斗争时,呈现出复杂的政治心态。虽然共产党人与上述各种势力比较起来尚处于劣势,但是共产党人的力量是统一的,因此共产党人“以统一对不统一,是以正义对非正义,以进步对倒退”,政治上仍然处于优势,在这一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黄敬同志要求边区工作的中心就是要发动群众。“只有把群众从切身的斗争中逐步地提到民主斗争与抗日斗争中来,才能由下而上彻底改造政权,实行彻底的民主,才有可能发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他进而要求:“当基本群众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发动起来,取得优势地位,建立正常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后,重心即应转入经济与文化的建设。”最后他要求分地区确定群众斗争策略。基本区“应以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反对贪污、清查黑地、改造村政权为主,斗争形式是以公开的、合法的形式为主,组织形式首先是以农会为主”;接敌区则“须以公开的抗日斗争为主,有时则以两面政策配合以武装斗争”;敌占区“以减轻对敌负担为主,斗争形式是以两面政策为主”。[9]368-369在1943年11月至1944年1月召开的冀鲁豫区委高干会议上,张霖之同志指出:由于“地主把阶级斗争变成宗派斗争、姓氏斗争、宿命论以坚持统治”,所以在基本区农村,“不把封建统治摧毁,抗战力量就不能巩固”。而斗争的主力应该是雇农、贫农。为破除宿命论对农民阶级觉悟的束缚,必须要“发动群众由不敢到敢,由不自觉到自觉”。他指出基本区的群众运动应遵循以下规律。首先,从基本群众领导,从减租斗争入手,“在斗争中再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进一步做组织工作,提高其政治地位,形成一个抗日力量”。其次,通过实现“三三制”民主政权以争取中间力量,之后转入巩固工作,“凡组织不合乎群众利益者,都需予以改造”。在这一过程中须防止中间力量篡夺运动领导权,“对中间力量的团结,必须是在基本群众形成独立力量向他进行过适当斗争以后”,同时抓住民族武器,“使阶级斗争以民族的形式出现,在各种斗争上就要强调为了民族与抗日”。[10]54-721945年2月,冀鲁豫分局指示要纠正“大胆放手”发动群众过程中的偏差,认为:“大胆放手是一种领导方法,是反对不相信群众及包办代替的具体方法。”指示要求:“从改善我们领导作起,不能怪群众,纠正偏向必须在加强群众教育提高群众政治水平及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下纠正之。”[10]441

冀南区党组织也十分重视群众组织独立权威的培养。1939年1月,邓小平同志指示冀南工作,要求“纠正农会直接干政的作风,应该在帮助政府军队的立场来工作,建议与监督政府”[4]34。王任重同志1941年10月在冀南区党委扩大会议上指出:政府对群众团体正确的领导方法,应该是“政府必须尊重群众团体组织上的独立性,尊重群众团体的地位”。这要求“政府在制定新政令时,要征求群众团体的意见,在推行政令时,也必须与群众团体共同商议”,相应地,“群众团体领导群众拥护政府,政府在群众中必须提高群众团体与群众团体干部的威信”。要使群众运动走向深入,必须扭转“群众团体的各级领导机关是自上而下设立的,干部是委派的,或者少数人包办推选”的官办色彩,“自下而上的改造群众团体的领导机关”,特别是要把一批不脱产干部选进领导机关,因为“这些不脱离生产的干部,能代表群众的要求呼声,并容易为群众所信任”。[4]235-2401941年12月,彭德怀同志指示群众运动必须符合统一战线要求。“基本群众要得到应有的利益,必须经过一定的斗争才能获得。但斗争发动到一定限度,又必须及时的纠正。我们必须掌握斗争,约束斗争在统一战线所许可的限度。”他特别指出要防止冀南特有的游民阶层的动摇性和破坏性对群众运动的损害,指出:对游民分子要“耐心的经常给予教育,稳定他们的动摇性,克服他们的破坏性。”[4]262-2631942年2月,冀南区委要求各地区区别接敌区和敌占区开展工作。在接敌区,群众组织“可利用灰色的秘密的抗日的各种形式,以能组织群众,又不致为敌所摧毁为原则”。在敌占区,“首先在于团结知识分子,他们是开展敌占区工作最好的桥梁;其次是对于铁路工人、河路码头工人、城市店员工人以及商人的工作,有重大意义”。组织方式上,“要打入敌人所组织的各种群众组织中去,打入封建迷信团体中去进行工作,团结群众”[4]287-289。1942年6月,宋任穷同志指出:在冀南区的基本区,群众工作的中心任务是“适当的改善人民生活,实现民主,以发挥广大群众的抗日积极性,团结各阶层对日抗战”,这要求“从群众最微小最迫切的要求做起,很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清算村经费、减租等”。[4]3121942年7月,冀南区党委指示群众运动应根据环境需要,采取隐蔽的组织形式开展斗争。在敌占区,“应该利用会门或灰色组织来教育组织群众,以合法斗争如请愿等来减轻人民负担以维护人民利益”。在敌占优势的游击区,群众组织“可采取半公开抗日群众组织或灰色组织”[4]325。

三、巩固与中农的联盟

革命的阶级路线的贯彻需要与中农的阶级联盟,因此正确解决中农问题是群众运动成败的关键。1940年4月,杨尚昆同志在黎城会议上,从稳定中农的立场出发,指出发展富农经济积极的意义。他指出:“应该看到苛杂取消田赋取消的情形下,富农的发展是一定的,如过早提出限制富农发展,限制富农对农民的剥削,会侵犯中农的利益,会影响到对根据地的巩固。”[8]2181943年3月20日,晋冀豫区六地委要求在今后群众运动中,积极争取中农,“说服中农援助照顾他们的阶级弟兄”,充分认识“中农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尽力争取中农参加斗争,“以无产阶级的思想来代替中农小资产阶级的思想”。[7]2941944年12月,冀鲁豫分局发布中农政策指示,指出:“中农基本上是一个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他是基本群众,他不但赞成新民主主义,而且也赞成社会主义”,因此党对中农的政策是扶植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照顾到他们的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伤害他们的利益”。但在冀鲁豫边区部分因为土地分散而没有地主、富农的村庄,“统治者多半为中农,他们的统治是带有封建性及黑暗的地方”。在这类“黑暗点”,党的政策是“在经济上不采取削弱政策,而是共同发展”,对个别恶霸中农,“多数群众仇恨,要求大斗,我们也不能制止”[10]334-335。

综上所述,在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群众运动中,共产党人充分认识到,党对群众工作的正确领导应该是尽可能地克服对群众组织的包办,应该尽力尊重群众组织的独立权威,才能发挥出群众运动的威力。党团形式是最能体现这种正确领导意识的方式。革命阶级路线的贯彻需要与中农的阶级联盟,因此正确解决中农问题是群众运动成败的关键。

[1]齐武.晋冀鲁豫边区史[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2]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二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

[3]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一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

[4]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冀南历史文献选编[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

[5]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四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

[6]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五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

[7]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六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

[8]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办公室,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上)[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9]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办公室,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中)[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10]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办公室,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下)[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 杨 强】

D231

A

1008-8008(2015)02-0053-04

2014-03-18

王明前(1971-),男,江苏苏州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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