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主管理权的限制
2015-02-13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湖南衡阳421008
图书馆 2015年8期
关键词:图书馆
肖 萍(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湖南衡阳 421008)
图书馆自主管理权的限制
肖 萍
(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湖南衡阳 421008)
〔摘 要〕图书馆自主管理权受管理人员管理理念、程序意识、权力意识的影响,导致其在实践中运行不当。应当从人本服务观、法治原则、合理性等方面对图书馆自主管理权予以限制。
〔关键词〕图书馆 自主管理 法治 读者权益 限制
图书馆作为一个独立法人或法人单位的内设机构,为实现对外服务的职能,必须赋予其管理的权能,并且要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但图书馆在正常的管理活动中出现了许多不当或违法的现象,如滥用自主管理权、侵害读者权益、管理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其自主管理权没有能够很好地实现为民服务的功能。因此应当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对自主管理权进行规制,使图书馆的自主管理权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 图书馆自主管理权运行不当的表现
1.1 过于注重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保护,忽视对外服务
图书馆作为对外服务的公共设施,其自主管理权的行使必须始终以公共利益或读者利益为本位,但部分图书馆的管理只注重对本图书馆利益的保护,有的甚至利用自主管理权为自己或少部分人谋取个人私利,从而导致图书馆利益与读者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图书馆管理人员利益与读者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种只顾图书馆利益或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的管理,实际上就是以权谋私、滥用公权力的一种表现,也是一种典型的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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