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权权利冲突论*
2015-02-13山东警察学院法律部济南250014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济南250014
图书馆 2015年7期
关键词:图书馆
孙 强(1.山东警察学院法律部 济南 250014;2.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济南 250014)
读者权权利冲突论*
孙 强1,2
(1.山东警察学院法律部 济南 250014;2.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济南 250014)
〔摘 要〕读者权权利冲突是基于合法性、正当性读者权在权利实现和救济过程中所引发的冲突,其原因在于社会可供资源不足、读者需求的相互重叠竞合、图书管理制度设计的不合理等,解决路径在于提升图书馆所能提供资源总量,对图书馆管理规定进行有效规制等。
〔关键词〕读者权 权利冲突 图书馆
读者在实现其权利过程中,基于诸多因素制约难免会与其他读者或图书管理机构的权利产生冲突,造成读者权利实现的困难,对此需从法学视角做出一番权利检视。
1 相关前提之界定
读者权是公民平等、自由利用图书馆获取信息资源的权利。关于读者权,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究竟应包含哪些内容,众说纷纭,但核心内容在于读者从图书馆获取信息资源过程中所应具备的权利,如咨询权、平等对待权、阅读保密权、接受服务权、监督权等。对于权利冲突,法学界有长期的研究,但至今仍界定不一,意见分歧较大。有的将其界定为法定权利和道德权利之间的冲突,有的将其界定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冲突,更有甚者将权利冲突界定为侵权。[1]本文赞同刘作翔先生的观点,认为权利冲突应是合法性、正当性权利之间的冲突,合法性、正当性权利包含了法定权利、推定权利、道德权利、自然权利等[2],只有正当性、合法性权利才存在权利冲突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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