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中“名+名”定中结构的语义关系类型分析
2015-02-13高颖,魏静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高 颖,魏 静
(天津大学 文法学院,天津 300072)
诗歌是我国文学艺术中的瑰宝,诗歌的美依赖于诗歌语言的塑造。诗歌语言研究一直是诗歌研究的重要内容,其中以诗歌的意象语言、诗歌语言的整体特征等研究成果最为丰富。但这些研究大多立足于文学本身,从文学角度对诗歌语言进行分析。然而,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对于诗歌语言的研究还需回归到语言学的专业领域,从语言学的专业视角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发现诗歌中意象、意境的塑造往往依托于语言的精致锤炼和精巧的排列组合,其中“名+名”就是很常见的一种语言组合。
现代汉语“名+(的)十名”定中结构之间的语义关系包括领属和属性两类范畴,这在学界已达到共识[1]。笔者借鉴了现代汉语的研究思路,通过对唐诗中的大量诗句中的“名+名”(前边名词表示为名词1,后边名词表示为名词2,下同)偏正结构进行分析,将这些语料进行了分类,划分出唐诗中的“名+名”偏正结构的不同类型。但是,诗歌语言的精炼含蓄特点和现代汉语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其含义并不明确具体且有其独特的语义特点,所以本文又单独分析了其他复杂语义关系类型。
一、表领有类型
领有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属关系[2]。陆俭明、沈阳曾指出:“一般说汉语中领属范畴意义的表现形式就是由一个表‘领’的名词和一个表‘属’的名词组合构成定中结构名词词组,但给领属词组下一个严格的定义或进行分类是有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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