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领奖”是问责治政的偏差
2015-02-13李芗
领导文萃 2015年4期
李芗
有违法治精神的“末位领奖”羞辱的不只是几个干部的尊严,而是法治文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法治之下的科学发展政绩才是真正值得彰显的政绩。
如果不是有新闻图片佐证,外界大抵很难相信真有这样匪夷所思的颁奖仪式上演。2014年10月23日,陕西渭南市召开的2014年县区政绩考核会议上,有6个县市区因为“较差”,被“邀请”上台“领奖”,手捧“最后一名”黄牌奖状示众。
给最差者“颁奖”示众当然不是“以资鼓励”,按当地官员说法是为了“督促激励”,并称,每季度都对全市各县区重点工作进行讲评,并颁发红黄牌。“有的县区在会上领取了黄牌后,领导会感到不好意思,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会铆足干劲,争取在下一季度取得好成绩。”
这有点像过去一些老师对付差生的办法,按成绩排名,排在前几名的学生上讲台讲学习经验,排在倒数的几名学生也上讲台,谈谈为什么考得这么差,末了,老师再用教鞭点点这些差生的脑袋,告诫全班同学,谁要向差生看齐也请上台来“思想交流”。用这样方法来教育学生,多半是黔驴技穷,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来激发差生们的学习兴趣,只好用语言暴力来刺激。遗憾的是,暴力的结果往往是引发更暴力的对抗,差生学习成绩未见提高,破罐子破摔的情绪却蔓延开来。
“末位领奖”也是黔驴技穷之举,是干部管理的失措。为“面子”而努力的干部很难放正自己的位置,凡事从自己的“面子”而非民众的利益考虑,行事决策难免会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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