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边苏区的法制建设及其特点
2015-02-12张佺仁王晋林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群众
张佺仁,王晋林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兰州730070)
陕甘边苏区的法制建设及其特点
张佺仁,王晋林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兰州730070)
陕甘边苏区的法制建设,是伴随着苏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项建设事业而开展起来的,促进了苏维埃政权职能的充分发挥,为苏区的巩固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显著的特点。
陕甘边区;法制建设;特点
一、陕甘边苏区法制建设的基础
大革命失败后,以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为代表的西北共产党人,在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兵运工作,三年多先后组织和发动了大小七十多次武装起义和兵变,但大多都遭到失败。他们在认真总结军事斗争失败的沉痛教训和军事斗争的实践后,从1931年开始以毛泽东工农武装割据思想为指导,在陕西甘肃边界地区组建红色武装,广泛开展以创建革命根据地和建立红色政权为斗争目标的游击战争。经过艰苦卓绝而曲折的斗争,以陇东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逐渐形成,在根据地相继建立了10余个县级苏维埃政权。1934年11月7日,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开始了中国共产党在西北地区局部执政的探索和实践,也开始了以实施和充分发挥苏区工农民主政权职能作用的法制建设。
陕甘边苏区的法制建设首先确立了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在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规中确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集中体现在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民主选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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