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司法体系的构建纲要
2015-02-07万官典
法制博览 2015年14期
万官典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部,上海 201701
一、权威司法的概述
(一)司法权威的概念
在司法权威的建构领域,我国学者从不同的维度对其概念进行了界定。笔者认为,所谓司法权威,具体是指司法权力结构及其要素在司法活动过程或司法产品中实现的一种令人信服的威望和力量,是司法力量实现公平正义而给司法受众的的一种感知,是整个司法过程或司法结果后的一种静的实然状态。
(二)权威司法的定义与内涵
权威司法与司法权威相对应,其实质是是“活的司法权威”——动态中的司法权威表现;具体而言,权威司法是是整个司法活动过程中,为了实现司法权威的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司法环节以及融合各类司法要素的参与,是一种持续活动的应然状态;其内涵为:(1)以司法权威为动力;(2)以司法公平正义为核心内容;(3)为司法运行的应然动态;(4)来源于司法活动的一些列本质属性;(4)表现于重要司法要素的参与和司法结构的构建。
二、权威司法的价值分析
司法权作为一种独特的公权力,其权威来源于司法活动中所呈现的一系列特殊属性。这些属性既是司法权区别于立法权、行政权等其他国家权力的独立特征,也是构成权威司法的价值所在。权威司法的特殊属性具体包括法定性、专业性、居中裁判性、强制性、程序性和终局性。法定性,即司法权及其运行的一系列机制与活动都是在法定的框架内进行的,这是权威司法构成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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